民法總則與親屬編考古題|歷屆國考試題彙整
橫跨多種國家考試的民法總則與親屬編歷屆試題(選擇題 + 申論題)
年份:
戶政 81 題
甲以掛號郵件向乙寄送催告函,催告乙履行契約。郵差未遇乙,遂製作
招領通知單置於乙之信箱,惟乙未於期限內領取,郵件遂以招領逾期退
回。嗣後,甲再以掛號郵件寄送解除契約通知書至乙住所,情形同前,
亦被郵局以招領逾期退回。試問:甲之催告及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是
否已到達乙而發生效力?請說明理由並指出其法律依據。(25 分)
甲將其不動產設定抵押權予丙,並由乙協助辦理相關登記。最初設定登
記時,甲親自委託地政士丁辦理。數日後,乙則單獨持變更登記證件交
予地政士丁,請求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此次變更涉及擔保金額及債權
確定日期之調整,惟甲並未親自到場。甲事後主張:乙非其代理人,僅
係其自行與丙協議後變更登記事項,其並未授權,且乙之行為非屬使者
之傳達,故該變更登記應屬無效。丙則抗辯:乙提出之變更登記證件均
為真正,屬於使者之行為,變更登記應生效。試問,何者有理?(25 分)
甲女與乙男結婚後,共同居住於甲所有之房屋。後因乙對甲施暴,甲聲
請保護令獲准,甲於民國105 年遷出該房屋,並要求乙於30 日內搬離。
惟乙仍繼續居住於該房屋,甲主張乙無權占有,依民法第767 條請求乙
返還房屋並給付相當租金,乙則抗辯稱:婚姻關係存續中雙方互負同居
與扶養義務,其居住係為履行義務,非屬無權占有,試問,何者有理?
(25 分)
甲男(60 歲)喪偶後與子女疏離,生活與就醫多由鄰居乙女(25 歲)照
料。甲曾因手術時乙非親屬不得簽署同意書,遂欲聲請收養乙為養女。
法院審理時,甲、乙均同意收養,並提出相關收養契約,但法院認為,
兩人雖互動密切,然未有長期共同生活或相互扶持之事實,僅以情誼深
厚為由不足認定具親子關係,且醫療簽名並非收養之目的,遂以民法第
1079 條之2 第3 款規定,認為該收養有其他重大事由違反收養目的之情
形駁回,試問:法院之裁定是否妥當?(25 分)
甲因年紀大了,有輕微失智症,受輔助宣告,輔助人為乙。試問:甲若
想向丙借錢,以投資期貨,期能使晚年生活更寬裕,應如何使借錢的法
律行為完全合法有效?(10 分)
丁因年紀很大,只能臥床,醫師叫喚其名或和其進行對話均無反應,需
24 小時派專人看護,照護費用很高,丁若受監護宣告,由戊擔任監護
人,戊為籌措丁之生活及醫療養護費用,欲代理出售丁名下位於其他縣
市之房屋一棟,戊應如何辦理?(15 分)
甲男、乙女為夫妻,二人婚後生子A。今乙因病過世,乙之胞妹丙協助
甲照顧A,雙方日久生情。試問:
甲得否與丙結婚?(15 分)
倘甲、丙之婚姻有效,則丙與A 為何種親屬關係?(10 分)
倘甲、丙之婚姻有效,丙欲收養現年18 歲的A,須符合什麼要件(試
就雙方年齡差距、近親收養之限制、第三人之同意、收養之形式要件、
收養登記論之)?(15 分)
民國92 年1 月2 日甲向親戚乙借款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約定6 月
2 日還錢,不用加計利息。乙未料時間到了,甲還是無法清償債務,乙
於民國102 年1 月10 日農曆年前向當地區公所聲請調解,沒想到3 個
月後的調解期日到了,甲居然沒到調解委員會接受調解。試問:乙於民
國109 年1 月10 日向甲要求償還借款,甲得否拒絕?(10 分)
若甲為購買A 屋,於民國85 年1 月向乙借錢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
乙於出借200 萬元時,甲將所購得之A 屋設定抵押權予乙,甲乙約定
民國90 年1 月底需還清所有借款。乙於還款期日屆至時,向甲催討未
果,但乙並不急著需要這筆資金,又不好意思讓甲和甲的孩子沒地方居
住,遲至民國112 年才想透過行使抵押權的方式追討這筆200 萬元的資
金。試問:乙得否以此方法順利索回200 萬元出借的資金?(15 分)
甲男、乙女為夫妻,約定住所於臺北市。今甲獨攀玉山,適逢寒流來襲,
玉山冠雪,甲因此音訊全無。二年後,乙女與丙男相戀,進而欲與丙結
婚,惟礙於與甲仍有婚姻關係,乙、丙無法結婚。試問:
民法上有二種使甲、乙婚姻關係消滅的方式。請分別說明其要件,及
其效力之相異點。(5 分)
倘乙選擇聲請法院為甲之死亡宣告。甲受死亡宣告後,乙繼承甲之A
屋,乙將該屋出賣並移轉登記與善意之丁,並將所得價金新臺幣(下
同)500 萬元花剩至100 萬元。甲歷劫歸來後,得否向丁請求返還A
屋?又甲得否向乙請求返還500 萬元?(15 分)
倘乙選擇聲請法院為甲之死亡宣告。甲受死亡宣告後,乙與丙結婚。
甲歷劫歸來後,撤銷其死亡宣告,則甲、乙婚姻及乙、丙婚姻之效力
各如何(乙「知悉」或「不知」甲尚生存者,會有何不同之結果?請
分述之。)?(10 分)
甲與乙結婚後育有一子A,A 於出生登記時,雙方約定從乙方姓氏,A
長至8 歲時,乙因外遇而開始離家未歸,對A 完全未予關心,且未給付
分文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試問:甲若仍對婚姻抱著一絲希望而未離婚,
得否將A 之姓氏更改為甲方姓氏?(10 分)
甲女與乙男僅交往而未結婚,甲自乙受胎育有一子B,B 於7 歲經乙認
領後,其姓氏為何?(20 分)
甲男、乙女為父女,自乙女生母過世後,甲、乙即相依為命,乙今年10
歲,因演技精湛而成為知名童星。試問:(每小題10 分,共30 分)
乙之行為能力為何?何人為其法定代理人?
乙未經甲之允許,以其當童星的酬勞,購買臺北市套房一戶。該買賣
契約之效力如何?
乙未經甲之允許,以甲所給與的零用錢,存錢購買名牌包。該買賣契
約之效力如何?
甲與乙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子女A 與B,甲乙後來離婚,由甲單獨行使親
權,乙離婚後即未曾探望A、B 而且並未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A、B 均
由甲之父母丙丁協助照顧。後來甲因病死亡,丙丁欲聯絡乙,卻發現乙之
手機號碼及地址均已更換,無法順利聯絡上。試問:丙丁此時為A、B 之
利益,可幫孫子女A、B 對乙主張那些權利?(20 分)
A 於今年(以下同)三月一日出借自己收藏名畫家倪瓚的「岸南雙樹圖」一
幅畫給B 觀賞,B 於三月三日擅行讓售該畫於不知情之C,C 當晚再將之讓
售於惡意之D,並即交付之。試問:D 依法是否取得該畫之所有權?(25 分)
父甲贈與二十張台積電股票,給其四歲之子乙,並以乙之名義存放於A 銀
行之保險箱內。半年後,甲因經商失敗,其債權人丙就該二十張台積電股
票,在民法上可以主張那些權利?(25 分)
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妻提起離婚訴訟後,兩造依民事訴訟法達成訴訟上
和解離婚成立。夫妻一方嗣後向他造請求分配剩餘財產時,夫妻現存之婚後
財產之價值計算,應以起訴時為準,或以訴訟上和解成立時為準?(25 分)
甲男與乙女於民國(以下同)八十五年元旦結婚,結婚之後二人生下丙、
丁二子,然因甲、乙感情不睦,甲男遂與前女友戊發生合意性交行為,自
八十八年三月間迄今,乙女雖於九十一年三月間發現後,為了家庭和諧,
一再容忍甲、戊之婚外親密行為,嗣
〇
甲在一一
年元旦向乙表示,希望乙
能答應甲納戊為小老婆,三人一起共同生活,乙實無法容忍,遂於同年三
月八日向法院起訴請求與甲離婚,經法院調解不成立,法院開庭審理本案
時,甲抗辯:乙早已知悉伊與戊之關係,事後已予宥恕,不得請求離婚等
語,是否有理由?(25 分)
甲男年滿50 歲,有滿18 歲之獨生女乙與滿16 歲之長子丙。甲之好友
丁有一子戊,年滿22 歲,未料戊與其父母出遊時因發生車禍事故,丁夫
妻當場死亡,戊則腦部受傷致智力衰退,法院乃依法宣告輔助,並選任
甲為戊之輔助人。戊受輔助宣告時,已有因繼承所得一棟A 屋。依照現
行有效之民法,試問:
戊欲出租其所有之A 屋給丙時,應如何訂立租賃契約,而使契約有
效?(20 分)
戊欲與住屋樓下的自助餐店訂下契約,每天供應晚餐便當,於每月月
底結清款項,該契約應如何訂定,方為有效?(10 分)
乙與戊瞞著甲相約持有二人證人簽名之書面結婚同意書,前往其管轄
之戶政事務所為結婚之登記時,二人能否成立夫妻身分關係?(20 分)
甲男與乙女為大學班對,畢業後欲同赴美留學,甲乃向乙求婚,然因乙
性格不喜拘束,遲未答應甲之求婚。甲乃與乙立約,內容為:「甲乙於結
婚兩年後,婚姻即解消,兩人應於戶政機關辦理兩願離婚」。其後甲乙依
法結婚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而共同赴美留學。甲於兩年後取得學位,
回臺工作,薪資優渥。乙在甲之資助下亦取得學位,但在美有工作機會,
而不願回臺,兩人分隔兩地生活。試問:
乙可否請求甲依婚前所立契約,辦理離婚?理由何在?(10 分)
甲乙因工作分隔兩地,長期分居,乙又在美國與第三人丙有合意性交
之事實,甲乃在臺提起離婚訴訟,此時乙反訴請求剩餘財產之分配與
贍養費,甲是否有抗辯事由?(15 分)
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結婚三年未有子嗣,乃依法共同收養甲堂哥之子丙。
丙子2 歲時,從其祖父獲贈一棟房屋,出租於他人收受租金,每月一萬
元。十年後乙與丁男外遇,生有一女戊,其後被甲發現乙丁之婚外情而
訴請法院裁判離婚,獲勝訴確定。試問:
房屋出租之租金應由何人收取?理由何在?(10 分)
甲乙離婚後,乙可否單獨與丙合意終止收養契約?丁可否認領戊?
(15 分)
X 係Y 之代理人,X 亦係Z 之代理人,試申論下列問題:
X 未經Y 與Z 之同意,擅自作主將Z 之電腦賣與Y,此之代理效力
在實務上有何不同見解?(15 分)
若Z 欠Y 100 萬元,則X 代理Z 償還Y 之100 萬元債務,此之代理
效力為何?(10 分)
X 出國前將所有一部機車,寄託於已成年之兒子Y 處,Y 利用X 出國期
間,未經X 同意,遂擅自將X 前揭之所有一部機車賣與Z。試問下列問
題:
Y 以自己名義擅自處分X 所有之一部機車行為,法律效力為何?
(12 分)
X 返國後知悉兒子Y 擅自將其心愛的所有一部機車賣與善意第三人
Z,遂受不了該事情之打擊,心臟病突發致死,Y 擅自處分X 所有之
一部機車行為,法律效力為何?(13 分)
甲女今年年滿18 歲,涉世未深與年滿20 歲之人乙男交往,乙男之丙父
見甲、乙二人情投意合,丙父遂代為乙男與甲女訂定婚約。甲女訂定完
婚約後,事後反悔,乘其父丁、母戊出國期間,遂於今年閃電式與年滿
30 歲己男結婚並在戶政機關完成登記。試問下列問題:
甲女與乙男之間婚約關係是否有效?(12 分)
甲女之父丁、母戊,是否得撤銷甲己之間的結婚?(13 分)
甲男與乙女是夫妻,乙在結婚前購買一條珍貴的臺灣純種黑土狗母犬,
甲乙婚後,該母犬生了一隻小黑土狗母犬,價值新臺幣30 萬元。某日,
乙的好朋友丙到甲、乙家中拜訪,覺得那隻小黑土狗母犬非常可愛,趁
甲當時不在家,乙就把牠免費送給好朋友丙,丙當場就用車子載走了。
試申論下列問題:
甲回家後發現小黑土狗母犬不見了,知道事情經過就和乙大吵一架,
並且到法院提起家事訴訟,請求撤銷乙把那隻小黑土狗母犬送給丙之
贈與行為,是否有理由?(12 分)
設乙半買半相送,將價值新臺幣30 萬元的小黑土狗母犬,賣給丙新
臺幣5 萬元,則甲到法院提起家事訴訟,請求撤銷乙把那隻小黑土狗
母犬半買半相送給丙之行為,是否有理由?(13 分)
代表與代理有何區別?意定代理與法定代理是否相同?民法親屬編中所規定的法定
代理有何種情形,試舉三例說明之。(25 分)
甲男乙女為夫妻,共同生有一子丙,年滿10 歲。不久,甲乙因性格不合兩願離婚,
雙方協議由甲對丙單獨行使親權。此時,甲之兄長丁男,40 歲未婚,非常喜愛丙,
在未經甲同意贈與丙一台IPAD。其後,甲因經濟拮据,未知會乙,即同意丙丁所訂
立之書面收養契約,使丙出養給丁並向法院聲請收養之認可。試問:
丙丁間的贈與契約是否發生效力?(15 分)
法院應否認可收養?請說明理由。(30 分)
甲女已屆婚齡,透過網路認識乙男。乙男為國內一所私立大學財經系畢業,剛被裁
員無業中,卻吹噓自稱獲有國外大學之碩士學位,而為任職於某大企業之經理。甲
信以為真,交往不久後即與乙依法為結婚之登記。又為婚後新居之用,甲向A 家俱
店欲購買北歐進口的高級原木家俱,不料A 店竟稱臺灣所仿造的家俱為瑞典所進口
的外國貨交付予甲。婚後一個月,甲分別發現A 店之詐欺行為與乙男學歷與職業之
真相,甲分別對A 店與乙男行使撤銷權,則兩者在行使上與效力上是否有不同?請
分述之。(30 分)
甲男、乙女為夫妻,約定分別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婚後,甲向乙借款100 萬元,
約定年利率為百分之五。3 年後,甲僅返還乙本金100 萬元,就15 萬元之利息,則
置之不理。再經6 年後,甲、乙離婚,乙隨即向甲請求返還15 萬元之利息。甲拒絕
返還,是否有理?(25 分)
甲中年喪妻,有一未成年之子丙。丙因母喪而繼承一筆遺產。其後,甲向乙借款500
萬元,乙為確保其債權,要求丙為連帶保證人。甲乃代理丙與乙訂立保證契約。試
問:甲代理丙訂立之保證契約之效力如何?(25 分)
甲收養乙為養子。甲、丙為兄弟,丙、丁為夫妻。丙丁離婚後,乙與丁結婚,是否
可行?(25 分)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一已成年之子丙。丙受輔助宣告,法院指定乙為輔助人。其
後,甲死亡時留有大量遺產。試問:丙為遺產分割時,是否應得乙之同意?(25 分)
民法就人之行為能力有所規定,於何種情形為無行為能力人?甲(夫)、乙(妻)之
子女A 為10 歲、B 為5 歲,丙有二筆土地,得否分別各就一筆土地與A、B 成立買
賣契約?試分論之。(25 分)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該意思表示之效力為何?甲受乙之脅迫,心生
畏怖,將其土地一筆出賣於乙,經收受價金後,將該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乙,但
甲事後心有不甘,有無權利請求乙塗銷該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試分述之。(25 分)
結婚之形式要件為何?甲男與乙女於民國(下同)104 年8 月1 日在某大飯店舉行結
婚典禮,公開宴客,但未至戶政事務所登記,乙於105 年3 月15 日生子A,A 與甲、
乙有無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試分論之。(25 分)
收養之形式要件為何?甲、乙為夫妻,共同收養丙為養子,收養發生效力時,丙有
妻丁及年21 歲之子A、10 歲之女B,丁、A、B 與甲、乙是否發生親屬關係?試分
論之。(25 分)
甲16 歲,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受僱於乙之服飾店,擔任店員。嗣後,經乙指派
為代理人,與丙簽訂購買一批新款女裝之契約。試問:甲、乙間僱傭契約之效力為
何?甲代理乙和丙所簽訂之買賣契約效力又為何?(25 分)
甲為脫產,將所有之A 屋,與乙為通謀虛偽之買賣,並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嗣後,
乙將A 屋出賣於知情之丙,並再為所有權之移轉登記。試分別說明甲、乙與乙、丙
間法律行為之效力?(25 分)
甲有現年68 歲之父乙,為進出口公司老闆,收入頗豐;有現年28 歲之女丙,高考
及格且在政府機關上班,與現年24 歲仍在半工半讀之子丁。甲病重無力工作且無積
蓄,試問:乙、丙、丁如何分擔對甲之扶養義務?(25 分)
去年,甲帶著前婚姻所生之女丙與乙結婚,甲、乙雙方雖親自至戶政機關辦理結婚
登記,但證人丁、戊之簽名則僅由甲單方帶著結婚證書告知其欲與乙結婚。今年,
因乙懲罰丙成傷,致甲想結束與乙之婚姻關係,惟遭乙拒絕。試問:甲應如何主張
以結束其婚姻關係?(25 分)
現行民法上關於「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各有何規定?(25 分)
現行民法上關於「正當防衛」及「緊急避難」各有何規定?(25 分)
依據民法第1030 條之1 第1 項規定,夫妻發生剩餘財產分配的原因為何?應
當如何分配?那些財產不是列入分配的對象?(25 分)
甲出生時為非婚生子女,5 年後由乙收養為養子女,再3 年後,其生父丙表示認領
之意思。試問,關於甲自出生後之稱姓應如何處理?(25 分)
甲受監護宣告,法院指定甲之已成年之子乙為監護人。乙為支付甲之醫療費用,代
理甲將甲之房屋及屋中甲之古董出賣於丙,並交付之。試問:乙所為之代理行為效
力如何?(25 分)
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得否訂立夫妻財產制契約?是否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25 分)
甲男乙女為夫妻,丙為甲之兄,A 為丙之子。丁為乙之兄,B 為丁之女。甲、乙共
同收養A,是否可行?A 與B 結婚是否可行?(25 分)
甲男乙女為夫妻,乙與甲結婚前有一子丁。甲、乙婚後未約定夫妻財產制。民國99 年
3 月甲以其婚後營業所得購置A 屋一棟,價值新臺幣1 千萬元。同年4 月,甲將該
屋贈與丙女,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同年5 月,乙發現甲與丙通姦,乃訴請離婚,
當時甲尚有婚後營業所得4 百萬元。隔年6 月,判決確定時,甲之婚後營業所得
已增至6 百萬元,A 屋價值已增至1 千2 百萬元。乙則無任何財產。試問:
甲、乙離婚後,乙對甲、丙有何權利得以行使?(15 分)
若於離婚訴訟繫屬中,乙死亡時,丁可否向甲行使乙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10 分)
甲以郵局掛號信件向乙為要約,表示願以新臺幣300 萬元買受乙所有之某筆土地,乙
收受該要約後,以郵局掛號信件為承諾之表示,惟該掛號信件到達之前一日,法院對
甲為監護宣告之裁定,該信件之達到亦在承諾期限內,甲予以受領,於此情形,該買
賣契約是否成立生效?(25 分)
民國98 年11 月23 日施行之監護宣告的聲請權人有何?輔助宣告之法定要件為何?
法院對於監護宣告之聲請,是否可為輔助之宣告?(25 分)
20 歲就讀某大學一年級之甲,為6 歲乙之鄰居,乙之父母因臨時有急事,故委託甲
到家裡照顧乙,乙與甲相處甚歡,乙便將其存有一千元之小猪撲滿送給甲,甲欣然
接受後,將一千元挖出,並用以修理電腦。試問乙所為法律行為之效力如何?乙得
向甲主張何種權利?(25 分)
甲無權代理乙向丙買受土地一筆,價金新臺幣(下同)600 萬元,但乙拒絕承認該
契約,丙因此受有損害50 萬元,有無權利請求損害賠償?於乙拒絕承認後,丙得
否主張其為出賣人,請求甲給付600 萬元價金?(25 分)
請依民法總則相關規定,說明下列法律概念與問題:(25 分)
孳息之定義與種類?
設甲有一幅字畫,請乙鑑定,乙隱匿該幅字畫為名家之作的事實,偽稱為複製品,
並向甲以低價購買。甲相信乙之陳述,遂以低價出售予乙。甲、乙均已成年且有
完全行為能力。試問:甲、乙間字畫之買賣契約的效力為何?
甲、乙兩人為好朋友,甲因出國,故將其所有之摺疊腳踏車寄放在乙處,乙得知現
在摺疊腳踏車甚為風行,未經甲同意就將該車賣給丙並交付之。甲回國後為感謝乙,
索性就將該車送給乙。試問當事人間發生如何法律效力?(25 分)
甲、乙為夫妻,婚後乙對丙負有票據債務新臺幣100 萬元,乙應以何種財產對丙負
清償責任?是否因甲、乙夫妻財產制之不同而有不同之結論?(25 分)
甲(女)、乙(女)為同父異母之姊妹,甲夫為丙(男),乙夫為丁(男)。今甲、
丙生一子A;乙、丁生一子B,並收養一女C;A、B、C 均已成年且有完全行為能力。
試問:A 與C 之親系、親等及親屬關係為何?設A 與C 於民國100 年10 月10 日
依法為登記結婚時,A 與C 是否屬禁婚親?(請附理由回答)(25 分)
甲男與乙女於民國九十三年結婚,未約定夫妻財產制。近幾年來,甲、乙感情不睦,
甲為避免乙知悉其財務狀況,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將其婚後購買之古董一件,
無償贈與給其友人丙,贈與當時價值為五百萬元。乙於民國一百年四月知悉上述贈
與,非常生氣,思考是否與甲離婚,但仍無法確定心意。甲贈與丙之古董目前貶值
為三百萬元。試問對於此古董,乙可主張何種權利?(25 分)
甲男、乙女同居1 年後,乙生子A,乙知A 與甲並無血緣關係,甲受乙之詐欺,至戶
政事務所辦理認領A 之登記;3 年後,甲自檢驗中發現其與A 並無親子血緣關係,不
願與A 保持親子關係,於法有無方法可得主張?(25 分)
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25 分)
甲夫、乙妻於民國93 年3 月間結婚,甲、乙約定採分別財產制,其家庭生活費
用應如何分擔?
丙夫、丁妻於民國73 年5 月間結婚,婚後丙、丁育有一女A。丙父對丁妻與A 女,
長期故意為身體及精神上之不法侵害。今A 已成年並具扶養能力,丙因不能維持
生活,於民國100 年6 月間對其女A 請求扶養,A 得否主張法定扶養義務之減輕?
丙自幼被甲、乙夫妻共同收養,甲、乙離婚後,乙取得丙之監護權。丙成年,與丁
結婚後,欲與甲終止收養關係,但遭丁反對。試問甲、丙得否自行單獨終止收養關
係?其終止收養之效力如何?(25 分)
民國97 年民法總則編修正,為何廢止禁治產制度,而導入成年人監護制度?又,
「監護之宣告」與「輔助之宣告」,兩者宣告之實質要件有何不同?(25 分)
民國97 年5 月23 日公布民法修正「禁治產制度」,改為「成年監護制度」,試問:
立法理由為何?(5 分)
受監護宣告之要件?(10 分)
受輔助宣告之要件?(10 分)
下列各行為,其效力如何?(25 分)
夫妻間為恐一方於日後或有虐待或侮辱他方情事,而預立離婚契約。
甲之子乙擅自將甲之古董一件讓與丙。
何謂法律行為之無效、得撤銷與效力未定?試就民法總則編之規定歸類說明之。
(25 分)
依我國民法規定,離婚之成立方式有幾?試敘述之。(25 分)
甲男與乙女於民國91 年1 月1 日結婚,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因感情不睦
而長年分居,於分居期間中乙女認識有婦之夫丙男,並進一步與之發生性關係,而
先後於92 年4 月18 日、94 年4 月26 日產下丁與戊2 人。試問:
若甲男於94 年5 月4 日發現異狀,私下採取DNA 檢體化驗後,才確認丁與戊非
為自己之親身骨肉,甲男直到98 年5 月4 日提出「婚生否認之訴」是否罹於時
效?(15 分)
若丁與戊均在未成年時知悉自己非為甲男之子,丁與戊可分別在甚麼時間內向甲
男提出「婚生否認之訴」?(10 分)
甲男乙女於1998 年2 月10 日結婚,3 年後甲赴中國大陸經營事業,不久與大陸女
子丙同居,而於2003 年11 月8 日生一女A;乙在臺灣獲知其事,非常生氣,丁男
乘機而入,兩人遂發生性關係,而於2005 年5 月20 日生一男B。試問:A 在法
律上為何人之子女?B 在法律上為何人之子女?(25 分)
20 歲甲男與16 歲乙女因偷嚐禁果而生下丙子,但因甲男父母反對之下,雙方只好
於98 年6 月18 日私下宴請同學及朋友。試問:
甲男與乙女結婚在甚麼情況下為有效?(5 分)
若丙子為婚生子,在其出生之後約定為母姓,丙子在未成年時或成年後,要如何
變更為父姓?(10 分)
若丙子為非婚生子,在其出生之後從母姓,經生父甲男認領後,在甚麼情況之下,
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丙子之姓氏為父姓?(10 分)
甲男乙女為夫妻,甲出外經商,自民國九十年七月起音訊全無,生死不明,乙女乃
於民國九十七年八月聲請法院對甲為死亡之宣告。乙女與丙男自民國九十五年同居,
於民國九十六年初生一子丁,丙認領之。試問丙之認領是否有效?(25 分)
試說明下列權利是否會罹於時效?(每小題5 分共25 分)
離婚請求權
認領請求權
夫妻之同居請求權
扶養請求權
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
甲男乙女為夫妻,為某特定目的而通謀虛偽離婚,並辦妥離婚登記。其後,甲竟假
戲真做,與不知情之丙女結婚,並依法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試問甲男乙女之
離婚、甲男丙女之結婚是否有效?(25 分)
請依我國民法之規定,解釋下列法律概念:(25 分)
除斥期間
限制行為能力
附消極條件之解除條件
準正
認領
請就「夫妻」及「子女」,依我國民法之規定,說明其如何「冠姓」或「從姓」及「決
定住所」。(25 分)
再三個月即將成年之少女甲,在未經其父母事前允許下,應聘為商家乙充當店員。
五個月後其父母發現事實,念其讀書為重,向乙表示不承認甲、乙間之僱傭關係,
但甲卻向乙表示要繼續工作。請問:
甲、乙間之僱傭關係效力為何?(15 分)
甲為乙所為之營業行為效力如何?(10 分)
何謂自己代理禁止之原則?請依我國民法之規定,附理由說明父母將其房屋贈與
未成年子女之行為之效力如何?(25 分)
關於自然人出生,通說採取獨立呼吸說。有人認為,其實完全露出說比較科學,理
由如下:呼吸固然為生命存在之特徵之一,即使呼吸停止亦不得謂為死亡,特別是
在當今醫學較發達的今天。所以就算採取獨立呼吸說,該生命開始之時應該溯及于
自出生完了時。假設A出生於一月一日,但由於A體質衰弱,等到一月二日才開始
獨立呼吸,如果按照獨立呼吸說,A於二日起才取得民事權利能力,顯然與出生這
一客觀事實不相符合,從而得出獨立呼吸說不及完全露出說那麼更利於保護胎兒的
權益。請問你同意這種觀點嗎?(25 分)
何謂權利能力?試比較自然人與法人權利能力之不同。(25 分)
民法第95 條第1 項:「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
時,發生效力。但撤回之通知,同時或先時到達者,不在此限。」請問在電子商務
上,意思表示有無撤回之可能,以及要如何對待?(25 分)
某甲十八歲生日時其母贈其百萬高級跑車一台,後因甲欲出國留學乃向其父乙借得
一百萬元作為學費,甲不願增加其父乙之負擔,乃商請其父乙代為出售該跑車,正
巧其父乙欲換座車,其父乙乃以車款抵銷甲向乙所借之學費,試問:甲、乙之法律關
係如何?(25 分)
甲乙婚後育有一女丙(現今三歲),約定從父(甲)姓。後因甲屢次毆打乙丙母女,
乙乃請求離婚,甲大怒雖同意離婚,但揚言斷絕與乙丙之一切關係,將乙丙驅離甲
之住處,並變更丙之姓氏為母姓。不久甲死亡,遺有財產二千萬元,甲之母丁拒絕
讓乙丙奔喪,並主張甲乙離婚後,甲所收養之戊始為甲之子女,丙已從母姓,非甲
之子女。有理否?(25 分)
民國九十六年國慶日,持續同居關係之甲男乙女因A 子出生,乃隨即舉行結婚儀式
宴客諸親友,婚後翌日甲乙赴戶政機關辦理結婚及A 之出生登記,乙欲使A 從母
姓,但甲不從,戶政機關建議抽籤決定,抽籤結果A 從母姓,豈料甲稱並未同意抽
籤,不承認抽籤結果,並訴請法院決定子女之從姓,試問:本案戶籍機關與法院應
如何處理?(25 分)
甲乙婚後甲外出工作,乙在家操持家務,並無子女。後甲有外遇並育有一子丙,甲
定期寄生活費給丙母丁。乙心灰意冷,要求與甲離婚,甲未同意卻突然死亡。丙之
母丁請求繼承遺產,乙主張應先將甲剩餘財產之一半給予乙後,其他始列入遺產,
包含婚後甲工作所得財產現金五百萬元、婚後購買的房屋一棟,登記於甲名下,價
值一千萬元以及甲繼承遺產五百萬元。乙有理否?(25 分)
民國九十六年中秋節,甲男乙女因婚後個性不合依法協議離婚,離婚後甲隨即與丙
再婚,豈料甲乙之離婚因證人為禁治產人,乙為挽回婚姻乃訴請法院確認甲乙離婚
無效,經法院宣告離婚無效後,乙同時主張甲丙之婚姻為重婚無效,甲丙則主張不
知證人為禁治產人,主張婚姻仍然有效。試問:乙應如何主張其權利?(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