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法律2021-09-01瀏覽 11
請問各位大神 這種案件的法律依據為何?
警察遇到現行犯
但非遇抵抗,能否直接使用強制力逮捕?
比如:警察執勤時,遇到當事人對警察罵髒話
涉嫌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
能否直接強制力壓制上銬?
(指的是大外割+上銬)
法源依據為何呢?
目前只看到刑訴90條
要抗拒才能施以強制力
疑問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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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1-09-01
警察使用器械的規定可以看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
另刑訴第90條寫明必須是「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者,得使用強制力拘提或逮捕之。所以有作出抗拒的行為,才有啟動使用強制力的問題,沒有抵抗,當然無須使用強制力啊,例如現行犯被抓到,乖乖伸出手讓警察上銬,警察這時候有需要把他大外割及壓制在地上嗎?直接上銬帶回警局就好了。
所以如果當事人是現行犯,但根本沒有抗拒的行為,那自然也不需要使用強制力,只要直接上銬就好。不過像台端舉例的當場對警察公然侮辱,會作出當場辱罵、大聲叫囂的行為者,當下情緒通常是比較激動,難免會作出比較大的肢體動作,例如推擠、或有身體上的接觸,且現行犯要逮捕,警察總得拉當事人的手來上銬,若當事人有甩開或推開警察的行為,很容易被認定是拒捕,此時警察當然就可以使用強制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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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1-09-01
警察使用器械的規定可以看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
另刑訴第90條寫明必須是「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者,得使用強制力拘提或逮捕之。所以有作出抗拒的行為,才有啟動使用強制力的問題,沒有抵抗,當然無須使用強制力啊,例如現行犯被抓到,乖乖伸出手讓警察上銬,警察這時候有需要把他大外割及壓制在地上嗎?直接上銬帶回警局就好了。
所以如果當事人是現行犯,但根本沒有抗拒的行為,那自然也不需要使用強制力,只要直接上銬就好。不過像台端舉例的當場對警察公然侮辱,會作出當場辱罵、大聲叫囂的行為者,當下情緒通常是比較激動,難免會作出比較大的肢體動作,例如推擠、或有身體上的接觸,且現行犯要逮捕,警察總得拉當事人的手來上銬,若當事人有甩開或推開警察的行為,很容易被認定是拒捕,此時警察當然就可以使用強制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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