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本源皆為扶養,若以其它名義後,是否就能推翻?生活法律.2022-05-12.@king6747801、扶養請求權,屬一身專屬權,不得讓與。2、那扶養代墊費是否屬一身專屬權呢?判決後債權是否可以讓與?兩者來源皆為「扶養費」,但後者又因判決後性質有所改變。同樣未給付扶養費的前提,扶養費未給付沒事,扶養代墊費的產生,加上債權讓與,被告欠外面一屁股債?若扶養代墊費能夠讓與,那父母先行跟所有親戚借錢,在跟親戚互相串證,以扶養代墊為名義來提告。(不要說不可能,因為事情就發生在我身上)在法律上,肯定說、否定說兩種說法又如何呢?發問社會秩序疑問01185 最新修法、憲法法庭、大法庭任你搜 AI 白話文讓你看懂法條,秒懂條文不再死記硬背 馬上使用搜尋引擎 🔍Like this Post?分享給可能需要的親朋好友吧!留言目前沒有回覆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