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法律2023-01-12瀏覽 88
想請問修法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允許小貨車可以變更載重至5噸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允許貨車載重有10%允許值,但發生事故就不能有容許值,超過核定就會開超載
若今天變更載重後發生追撞,超載計算是要依據出廠配置3.49噸,抑或是應該以監理站核定許可變更後的載重呢?
如今天一台變更核定許可為5噸的3.49噸小貨車
經過磅為4噸,發生追撞事故,是否算違規超載?
翻遍法條找不到相關事故處理,請教各位大神了
疑問學習發問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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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留言TOP 2

匿名 · 2023-01-18
如果此事故原因為違規超載,就說以出廠之3.49作為標準,屬超載;若不是,則是以5噸作為標準,不屬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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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3-01-23
超載:超過核定之重量
既然是經過機關核定許可的重量,那不超過這個核定的重量就不是超重了;若可以被追究超重,那機關一開始就不該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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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留言2 則

匿名 · 2023-01-18
如果此事故原因為違規超載,就說以出廠之3.49作為標準,屬超載;若不是,則是以5噸作為標準,不屬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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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3-01-23
超載:超過核定之重量
既然是經過機關核定許可的重量,那不超過這個核定的重量就不是超重了;若可以被追究超重,那機關一開始就不該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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