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頂樓公共區域漏水生活法律.2023-08-19.@csnc請教裝修案場位於總樓層12樓的12樓目前裝修中,未變更任何格局,前屋主有將主臥室外陽台用鋁窗當作室內使用漏水位置在主臥室陽台,為12樓住戶專有部分已經請廠商查出頂樓漏水點為公用區域1頂樓地板防水層年久失效,下雨會漏2外牆柱子滲水進來,下雨會漏有收場刊費,也報價在十萬內可以解決但管委會各窗口都對我們新住戶和施工廠商冷淡不出面認為是我們要自己處理從回報管委會來回洽談到現在也將近一個月好不容易才約到一位副主委願意協商處理目前準備好以下相關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6條管委會修繕執行10條 共用部分 修繕 用共同基金11條 十萬以下應該不算重大修繕?一樣要開會決議嗎?廠商場刊費能向管委會請款嗎疑問10122 最新修法、憲法法庭、大法庭任你搜 AI 白話文讓你看懂法條,秒懂條文不再死記硬背 馬上使用搜尋引擎 🔍Like this Post?分享給可能需要的親朋好友吧!熱門留言rex080如果十萬修的好 價值遠高於房價損失 供參2023-09-06.1留言rex080如果十萬修的好 價值遠高於房價損失 供參2023-09-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