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一個於去年畢業後,應屆上三等人事行政的非本科仔,這次很榮幸收到小編邀請,特別來此分享自己的一些技巧。 首先申明一下,雖然我非本科,但大二就已決定要考公職,買了整套函授外,大三大四都在補習班,大學沒參加過任何社團,在校就像邊緣人,除了室友跟班上同學外都不認識,真的算非常努力在唸書才能幸運應屆上榜~(但這篇並沒有鼓勵各位效法我的方式,大學真的該好好玩樂,沒玩到的當事人表示十分後悔) 因長時間關注ptt examination板,比對了許多板大上榜心得與自己的部分,自認唯一優勢就是「筆記方式」,所以今天特別整理出3種筆記形式,希望能幫到大家: a. 複習筆記:上完面授課或函授後,自習時間做的筆記。我個人會以一個章節為範圍基準,限定自己於2小時內完整複習該章的每一小節後,再花1小時,於「完全不看書的情況下」將小節重點寫出來,有點像在寫簡易式教材那樣,除了分段分行外,也要記得適時換色以方便加深記憶(依照個人習慣)。 複習是筆記乍看之下耗時費力,卻能牢牢掌握知識點。長期養成習慣後,你就會發現它帶來的驚人成果。(不僅自己能夠記的長久,甚至能夠直接講解給他人聽)這邊也分享一下我個人的成效總結,其實75%的複習筆記我寫完後都沒有再翻閱過,只有過了真的超~久的那種(徹底忘掉)的,我才會回去翻。 我其實也有想過為什麼這個方式能記得比較清楚,結論是「思考與內化」。自己做的筆記也許不像參考書一樣嚴謹,但它是經個人思考方式寫出來的,更加符合你的腦迴路,更可直接檢視自己到底了解了多少,重點在於「過程」非「結果」。複習筆記與後面的錯誤與備考兩套筆記行成一個結構,共同加深你對知識的記憶與印象。 b. 錯誤筆記:顧名思義,為記錄犯錯的筆記,對國考生來說特別重要,與「訂正」間最大的不同在於「系統性整理」。我第一年準備國考的時候習慣將訂正寫在考古題目旁,後面發現這種作法的成效很差,重複刷題竟然還出現第二次也錯在同樣地方慘劇,後面才下定決心要將這些錯誤統整成「錯誤筆記」。 當然,因為大部分人紙本考古題是一年一年做下來的,錯的地方可能都不一樣,所以我推薦大家可以用ipad或平板的方式,一樣「手寫」統整出錯誤題目(也要分顏色),反覆複習,直到完全掌握為止。 c. 備考筆記:最後這份筆記這有點像是你自己的「武功秘籍+猜題」。上考場前,我會再次將歷屆考古與一些補習班參考書中的題目爭點再拿出來寫一次(也是不看書默寫),重要的法規與條號都透過「再寫一次」達到加深印象的極致。 另外也分享一下關於申論題的備考筆記方式,我每天都會抽30分鐘出來看新聞,如果發生大事都會先記錄在手機備忘錄中,按照補習班方式模擬可能出題的形式,寫完拿去給補習班改,將爭點寫在這份「備考筆記」中,以利自己真正上考場時能好好發揮。
第一次在這邊發文,會分為教科書以及參考書進行推薦,我自己讀下來我覺得不錯的書籍來跟大家分享,主要是大一、二的書籍,法律系要讀的書非常多選擇最適合你的書就顯的非常重要了,話不多說先進入主題 教科書📗 「刑法總則」 1、王皇玉/刑法總則:玉皇大帝的刑總應該是很多人的第一本刑總教科書,這本最棒的優點是用字非常淺白,老師也是德派學者,現在台大也有皇玉師的開放式課程,可以搭配使用效果會更好 2、林鈺雄/新刑法總則:我自己比較多時間是在看這本書,我很喜歡老師的用字,加上一開始的案例老師挑選的也都非常有趣,原本以為都是老師虛構,但有些卻是真實案例,當學完一個章節我會再回頭看剛開始的案例來當作練習,書的最後面有一個洗澡熊是個亮點 3、林東茂/刑法總則:這本書我覺得很適合當作第一個接觸刑法的人看的書,這本書非常的薄,一週就能夠看完,老師用字非常淺白,但也因為淺白還有比較薄比較沒辦法更深入的知道學說的爭議,但如果想要先窺探刑總的話,非常推薦這本書,看完之後再閱讀上面兩本會對學習很有幫助 4、蔡聖偉/刑法案例解析方法論:這一本我真的是非常推薦的書籍,但不建議大一就閱讀這本書,我認為需要將刑總的基礎打好看這本書會更有收穫,因為刑總非常注重階層,如果放錯地方來處理就會沒有分數,這本書會告訴你該在什麼階段處理,尤其我很喜歡老師在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介紹,因為這邊對我來說是比較難的地方,經過老師的解說我也能更加了解該如何運用,不管採哪一個學說該在那邊審查都能夠更輕易的解決,老師最後面也有放上他自己的擬答,但老師也說考試沒辦法寫的這麼完整,所以大家可以參考,然後自行做刪減,這本書我看了非常多次每次都有不同的收穫非常推薦 「民法總則」 1、陳聰富/民法總則:這本書可以說是現在法律系大一必備的書籍,老師用字非常淺白不會讓你對民法產生畏懼,透過案例的解析,將單純文字的論述能夠讓人更加融會貫通,並且搭配老師的開放式課程能夠讓你的民法打非常好的基礎,因為老師的書跟提供的講義內容一樣,所以講義不用特別印出來,推薦大家老師在畫案例關係圖時也能一併畫,對於民法學習非常有幫助 2、鄭冠宇/民法總則:這本書我覺得跟陳聰富師可以算是互補,有些篇章陳師的書比較沒論述這麼多,鄭冠宇師的書也能夠補齊 3、王澤鑑/民法總則:這本可以說是民總的聖經,但我個人推薦等之後學完債編,回頭再來看這本能夠把民總學的更融會貫通,大一就看王澤鑑師的民總我怕會抹煞你對法律的熱情,這本書的用字也比較文言一點,但稍微適應後閱讀會更快速,等你都學完後再回頭看真的會感受到王澤鑑師的強大 「債編總論」 1、林誠二/民法債編總論: 體系化解說:學完民總後要進入的是債編,林誠二師用淺白的用語介紹法律觀念,尤其誠二師非常強調「畫圖」,透過畫圖來建構你的印象,所以書中有非常多的圖幫助你學習,因為老師有去美國所以書中有提到一些美國法的東西,這本書老師沒有改版了所以引註的書比較久遠,但仍然是本好書 2、陳聰富/侵權行為法原理:這本書整本都在介紹侵權行為,而且還沒有介紹到特殊侵權行為就能夠寫成一本書,就知道侵權行為之重要性,在民法184條是債總的學習重點,這本有蠻多是陳聰富師以前的文章集合在裡面,這本書關於「民法 184 條 1 項的保護客體」上通說所採取的絕對權說也有部分學著採取權利與利益說論述之精闢,特別是「純粹經濟上損失」的部分在陳聰富教授的書上論述清晰, 也舉了非常多經典案例(挖斷電纜案、商品自傷案),除了論述本國實務見解,也一併提及國外實務判例,提出教授獨到的見解,在損害與損害賠償的「所受損害與所受利益」以及「損害賠償的方法」,最後的與有過失、連帶債務都將法理基礎論述非常清楚,讓我對於侵權行為不再畏懼 「刑法分則」 1、許澤天/刑法分則:目前刑分書籍應該多數都是看這本書籍,這本書在一開始會有架構圖能夠讓你先建立簡單的架構,老師才會進行論述,但這本書德國法的部分蠻多的,可能會比較難讀,但不影響這本書的優秀甚至讓我更喜歡 參考書📖 「民法總則」 顏律師/民法總則體系建構:這本書我只能稱作他為神書,將民總整理的非常棒,上述我提到的老師在學說上的觀點都整理在這本書裡面,連林誠二師的民總也有一併整理,並且會附上老師的擬答對於學習上非常有幫助 「刑法總則」 周易/就是這本刑法總則體系+解題書:這本書是司律等級在看的書,但我大一就開始看了,我覺得也是很好入手的一本書,整理的也都非常清晰 榮律/透明的刑總體系書:志在考轉學考的同學,非常推薦這本書裡面會有各校轉考考古題,能夠讓你了解答題的方向,榮律用字淺白活潑,還有阿榮之聲能夠帶你更深入的了解,但是這本書比較久沒改版了 「債法」 張志朋/民法債編(Ⅰ)(圖說):這本書基本上考上司律的人都人手一本,這本將債總論述之精闢,也整理了文章內容,如果沒這麼多時間看這麼多本教科書,這本就能夠讓你應付國家考試 賴川/財產法爭點地圖:這本一樣也是一本神書,這本書名為「爭點」整理,裡面全部囊括了財產法的重要考點,考試上重要且愛考的部分老師都有進行整理,先看完上面那本再看這本,保證財產法實力會大增 「刑法分則」 榮律/透明的刑法分則:此書編排架構一樣是白話,我覺得唸起來沒有負擔,當初我很快就看完了,如果想要更深入了解的話,老師都有註腳,基本上我註腳的文章每一篇都有抓出來看 陳介中/陳介中老師開講,這本書我非常喜歡,一本就囊括了刑總、刑分的重點,對於複習來說真的很方便,雖然包含了刑總刑分,但是內容不會比較少,也是一樣看的速度可以很快,裡面也非常有內容,書中提到的題目在解題書都有擬答 以上是我自己看下來,我覺得值得推薦大家看的書,如果喜歡的話希望能幫我按個讚,我好想要神秘大禮包 *禁止拿本篇文章當作宣傳、任意轉載 #最罩參考書
「三段論法」可說是判決格式的基礎,而一份判決又由主文、事實與理由三部分所構成。 有修過法學緒論的人一定都知道三段論法,甚至一聽到這四個字就會開始自動聯想到「小前提、大前提跟結論」或者「法律、事實與結論」,但這兩種講法其實都很不完整。而且,三段論法也不是法律人專屬,在其他領域也被廣為使用,所以本文要探討的是,「何為法學的三段論法」? Ok要釐清這個問題,就必須先畫出法學說明「格式」,再分別來解釋它們。 1、依/按... (判斷標準) 2、本案中/依題旨... (判斷對象/事情) 3、從而/是故/因此... (判斷結論) 看完這個架構,大家應該不難發現,即便是一個沒有爭議的案子,法律人也會很堅持要講到三句話,而且三句中,還會有重複的部分。對,法律人就是這麼無趣,最好現在就開始習慣這個方式,因為除了這樣,不會用其他方式表述。 這邊先提簡單說明一下「判斷標準」,有別於一般常人,法律人講話特別講求「有憑有據」,而且這個依據還必須是可受驗證、具客觀性的,不能是「我覺得...」、「當然...」,是你必須要「清清楚楚講明白」判斷的依據,並將其呈現在眾人前。 如前文所提,三段論法非法律人專屬,是一種通用的邏輯與論述形式。可「法學三段論法」不同,其重點在「判斷標準所顯示的特色」,即「防止法律成為國家濫權的工具」。 以刑法來說,法學上判斷標準因受罪刑法定主義拘束,法條成為判斷標準的第一順位。但同時也要注意,「成文刑法」非唯一合法判斷標準,「刑法保障精神」才是具絕對約束力的。(翻譯年糕:刑法必須作為市民自由之大憲章)。總的來說,對被告不利時,需有成文法律規定為依據(成文法源主義);對被告有利時,不一定要有法律規定為依據(法理主義)。這邊也要補充一下,雖「不一定要有法律規定」,也不能毫無依據,至少需具備「法理上」的理由(位階不可牴觸),否則容易變成法官獨裁。 好,這邊也幫各位整理出三種最常見的陳述表達方式: a. 依刑法第x條規定... b. 按「」,刑法第x條訂有明文 c. 依通說/學理... 呈前述,「依刑法...」這個寫法,不論在對被告有利或不利時皆可使用,但「依通說/學理...」只能出現在「對被告有利」的狀況下,因為不利被告時,必須要有成文法律依據。 這邊直接舉一個例子(案例來源:台大法學院助理教授 林明昕): a、 刑法第271條第1項規定:殺人者(T),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 b、某甲殺害某乙(S),所以該當前開條文「殺人」的構成要件(T) c、所以某甲因該殺害某乙之事實(S)得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 ) 根據以上例子,聰明的你應該發現了,其實這個說明方式與刑訴法第308條所規定判決書應記載事項成對應關係。(刑訴法第 308 條:判決書應分別記載其裁判之主文與理由;有罪之判決書並應記載犯罪事實,且得與理由合併記載。)而判決書撰寫的格式,比較像「倒」的法學三段論法! 最後想補充一些自己的看法,我認為思考其實是不用制式化的遵循什麼邏輯法則的,重點在於最後寫出來的「說明論證」是否經的起邏輯的考驗,大家都知道,在思考解題時會出現靈光一閃的剎那,我願稱之為「直覺」。相信各位都不得不否認,有時候直覺的確比那些依循邏輯還是什麼鬼的來的更有效,所以我認為大家也不用把依循特定法則思考想得太重要,只需要記住一點就好: 經不起邏輯考驗的,才是「胡說八道」!
因為接觸的東西完全陌生,一開始一定會做一大堆筆記、畫一堆重點 沒錯,我能理解,可以做筆記,但千萬不要過度依賴 筆記造就安全感,卻同時讓你的記憶印記變淺 導致雖然筆記做得很認真,當下也真的記起來了 之後要做題的時候卻忘記了 非本科生可以嘗試依循此流程:聽/看懂➡️背爭點/關鍵字➡️內化➡️寫出來 對,建議大家開始嘗試「默寫筆記」的方式 設定一段時間,嘗試在一張白紙上還原出筆記的內容 當然,大多數人很少能寫到100%完全相同 但沒關係,重點在於「嘗試回想」的動作,它能有效的加深記憶印記 切記在默寫的時候,即使真的記不住也不要馬上翻開筆記 把重點放在「你記得的部分」,盡量寫即可 這個做法應用在小考、期中考這種小範圍的考試上,也許成效不如「重複翻閱筆記」 但對於國考考科這種範圍極廣的考試,優勢異常明顯 因為我們的大腦在接收完一段資訊後,便會開始遺忘 對大腦而言,不將全部資訊存入才能確保長久的運作效率 許多人(包括我)在過去學生時期的唸書方式都傾向唸課本/參考書➡️做筆記/畫重點➡️寫題 很少人會用「默寫」這一方式來「記住」知識 這邊不是要全盤否定這個流程,的確,重複閱讀能獲得「短暫優勢」,能在段考、小考時取得理想成績 但伴隨而來的影響同時也很明顯,許多學習者都會被自己的「主觀感覺」誤導,誤判實際「學習成效」,最終選擇持續進行這個「當下感覺較好,且能立竿見影」的學習方式 知道某件事≠需要用的時候想得起來 大腦記憶庫相當龐大,重點在於能否在需要之時正確調用所需的資訊 前文提到的「記憶印記」概念可用於說明為何我們常會遇到「明明唸過了,考試卻寫不出來」的狀況 記憶印記的深淺決定了我們調用它的能力 我一開始嘗試「默寫」的時候覺得非常痛苦,因為我大概只能寫出筆記的30~40%左右的內容,挫折感超重 但經過半年的嘗試後,得出一個重點: 💁🏻越奮力回想某個資訊/知識時,與該資訊/知識間的記憶印記就越深刻 反之,若非本科考生使用「重複翻閱筆記/參考書」的方式準備法科,那原本就不熟的那些知識則會因爲「得到毫不費力」的緣故,記憶印記相對較淺 當你回想那段知識/資訊的記憶越痛苦,大腦會開啟更高層級的認知系統 白話文來說,就是大腦為這段知識/資訊貼上一個「重要」的標籤 相較其他記憶,這段知識/資訊會更加被鞏固,成為你記憶中的優先順位 經本人反覆嘗試,「重複翻閱」是無法帶來這項優點的,還會為你帶來「我已經很熟了」的錯覺 畫過的重點、抄過的筆記、補充重點的便條紙像是一個好壞兼具的隱形碉堡 產生「哇~我的學習效率真高」的錯覺 好處是,當你待在裡面時,每次複習就好像自己又更熟悉了一些 壞處是,沒辦法知道「到底哪裡是不我知道的」 對非本科的考生來說,「不知道自己哪裡不知道」聽起來可不是什麼好消息 所以,你得開始培養「主動檢索」的能力 下篇我將講述親自實驗後總結出的三個方式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幫到大家
各位準備司律、國考的考生們一定常在苦讀了一整天後,躺在床上自問這個問題,小弟我本人在109年司律上岸前,也因這個問題懷疑人生多次,而後陸續看了許多書、詢問身邊的考生朋友,發現一個根本問題:大多數人不懂讀書正確方法。 我想先問各位一個問題,你唸書的時候會不會同時在腦中默念出眼睛看到的內容? 相信各位都對小學時,老師總會要我們大聲朗誦課文的場景不陌生,而就是從這時開始,你開始以為讀書就是要像課堂上一樣,在腦中默念出每一個字才算是在「唸書」,但這點其實大大降低了多數人的唸書效率,也限制了我們「速讀」的潛能。 對你沒看錯,「速讀」,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會「速讀」。 這裡想先定義一下「速讀」,坊間都會強調一分鐘幾百字,多久就能讀完一本書,但你仔細想想,若唸的速度很快,也很快就忘記,那還算是速讀嗎?換個問法,這樣的「速讀」還有意義嗎? 因此大多數人渴望的「速讀」應該是:讀的速度快,同時能吸收、留存書裡的的知識。而想達成這樣的目的,就必須先瞭解你的大腦是怎麼記憶的,聽起來要開始無聊了?對你要忍耐一下,但相信我這真的有用。 大多數人都希望自己盡可能將書的內容記得越多越好,但事實就是:沒可能!因為你的大腦本來就不是這樣記東西的。大腦分短期記憶跟長期記憶,而這個短期記憶就像電腦的緩存,一次大概運行3~5個頁面或應用程式還能跑得動,一次開太多就會當機,以你的大腦來說呢?就是記不住了。 OK,所以知道這個道理後,你可以嘗試看看,當唸一本教科書的時候,抓一個很短的時間(我自己是15分鐘),把某個Chapter的重點以10個知識點寫出來(一定要用紙筆,不要偷懶用電腦),為什麼要這樣呢?三個字——「目的性」。 你可以把這個動作想像成「戰略目標」,當你知道怎麼篩選出知識點,就不會浪費時間去讀那些相對沒這麼重要的地方,造成顧此失彼的慘劇。接著還記得我剛剛提到的15分鐘跟要用紙筆寫出來嗎?時間是為了讓你增添效率(人在壓力下才能展現潛能)。 而寫出來這個動作是為了達到「精簡」,紙就那麼大(我個人都用A5大小),所以沒辦法寫太多內容,這時你必須去思考關鍵字是否夠精準,才能讓你把漏漏長的概念講清楚。 大家都知道的民法中,關於法律行為的代理,區分和熟讀無權代理與表件代理是重要的,但是對於這樣的Chapter,若以不超過10個知識點概括:從代理的意義與功能、代理的要件、類似代理的制度、代理的法律效果、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等方式,區隔並記憶知識點。 若能從這些簡短的知識點中回推出書中概念時,恭喜你,在寫申論題或是實際運用時,就會有更精確和全面的切入點。當然,最後也不要忘記定時複習!(我個人是三天把這些重點拿出來再唸一次) 以上是小弟實作後認為很有效的方式,若大家有其他方法,也歡迎在底下留言分享,感謝你的閱讀,最後祝福所有考生都能金榜題名!
讀法律到現在 刑法還算是小弟比較得心應手的科目 目前也有在兼刑法家教 給大一新生一些刑總書籍上的建議~ 教科書部分: 1.王皇玉 刑法總則 推薦指數⭐️⭐️⭐️⭐️⭐️ 王皇玉老師的刑總真的是大一新生教科書的首選!用字淺白 觀念易懂 學說部分大多數也都是目前國內通說見解(德派) 作為一本打底用的教科書 絕對是沒有問題的 沒有碰過刑法的初學者也可以讀得很得心應手 2.林鈺雄 新刑法總則 推薦指數⭐️⭐️⭐️⭐️ 林鈺雄老師的刑總相較王皇玉老師的比較難一些 用字也比較繞口沒那麼好懂 尤其是老師很喜歡在案例裡面參雜大量的英文代號 每次都搞的我霧煞煞 不過林鈺雄老師的書我覺得很適合當第二本書來看 對於訓練獨立思考的邏輯挺有幫助的 3.林東茂 刑法總則 推薦指數⭐️⭐️⭐️ 跟王皇玉老師的書特色差不多 就是用字簡單觀念直白 不過我讀下來沒有感覺到很特別的部分 歡迎大家幫忙補充 4.許澤天 刑法總則 推薦指數⭐️⭐️⭐️⭐️ 許澤天老師的刑總跟刑分我覺得都偏難 老師是留德的老師 讀他的書對於德國學說的認識有很大的幫助 但如果學校老師是日派老師的話 可能需要其他的教材來輔助學習 但黃色封面我覺得真的超漂亮啊 愛了愛了🤤 5.林書楷 刑法總則 推薦指數⭐️⭐️⭐️⭐️ 林書楷老師在刑總部分有許多個人見解 讀老師的見解常常會發現一些不同於通說卻很有趣的想法 尤其是!想考轉學考的同學我認為一定要讀林書楷老師的書 這樣對於學說的多元會更有掌握 6.蔡聖偉 刑法案例解析方法論 推薦指數⭐️⭐️⭐️⭐️⭐️⭐️ 這是一本神書 現在乖乖去買來看就對了 整本書主要在教學生怎麼解題寫題目 看完以後真的打通刑法任督二脈 初學者常常讀完刑總不知道怎麼解題 尤其是不知道在哪個階層解決爭點 那看完這本你就懂了😎 參考書部分: 1.透明的刑總體系書 張鏡榮(榮律師) 推薦指數⭐️⭐️⭐️⭐️ 榮律的這本參考書真的是初學者的一大福音啊!裡面收錄的各式各樣的通說 少數說 實務見解 看完這本刑總真的會變得很厲害 而且老師最大的特色就是用字很活潑 每個章節之前都有一小段很活潑的前言 有時候讀書讀到很悶的時候 看看老師的文字又會有想繼續讀下去的動力了呢 這也是我唯一一本有每個字都讀完的參考書 但沒有五顆星推薦的原因是我覺得老師在每個章節後面解題的部分有點簡略 小錯誤也還蠻多的 如果是初學者自己沒發現錯誤的話還蠻容易誤會觀念的 2.圖說刑法總則 陳奕廷(易律師) 推薦指數⭐️⭐️⭐️⭐️ 看完榮律的參考書一定要配合這本 因為易律很多論述與榮律都蠻不一樣的 也補充了榮律蠻多沒寫到的學說及爭點 簡單來說榮律的內容比較廣 易律的內容比較細 兩本一起看 刑總就系排一了啦 3.刑法總則破 撲馬 推薦指數⭐️⭐️⭐️ 不同於以上兩本的是 此書是日派見解 如果學校老師也是日派老師的話 這本書會是很好的選擇喔 但如果學校老師是德派老師的話 這本我就比較沒那麼推 解題書部分: 1.與刑法有約解題趣 總則篇 李允呈 推薦指數⭐️⭐️⭐️⭐️⭐️ 看到這本書的厚度你就知道 如果有全部看完 就代表刑總所有的題目你大概都看過了(不包含獨門暗器) 雖然這本書某些解題架構並不是通說架構(例如原因自由行為此書採的是修正例外模式) 但對於基礎觀念以及題型認識真的是超級神器啊! 如果喜歡這篇文的話幫忙按個讚~ 真的好想要神秘大禮包啊😭 #最罩參考書
各位好,我是重考三年終於在108年地特一般行政上榜生Harry。近期收到小編的邀稿,故在此分享自己準備申論題的技巧與拿高分方式(40/50)。 老實說,我是一個很不會寫作文的人。大學考試遇到申論題也從沒拿超過該題配分一半的分數過。所以當本人畢業一年後下定決心要報考公職時,立馬以「加強申論題」為主要目的,報了補習班,經過三年的努力,總結出兩個新手常見的申論錯誤大地雷: 地雷一:沒有分段分點 補習班老師常說:「要把申論題當論說文寫。」但很不巧,本人深被起承轉合的記敘文那套邏輯綁死,導致大學考試申論題都喜歡寫四段文字就結束。(即便題目是在問某些概念的定義也一樣)現在想起來真是覺得活該低分,教授辛苦了。 地雷二:架構沒有邏輯性 開始練申論題前半年時,這是我最大的問題。常常「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即便有按照問題順序進行回答,也引用了相關法規與實務見解,還是會讓老師覺的架構雜亂、前後矛盾。 經過補習班老師的洗禮,以及我本人上百次(不是誇飾)的練習後,終於統整出「申論高分關鍵」,以下我直接舉考古題,帶架構撰寫的方式來與各位做說明: 重點:先判斷有幾個爭點,再依題目的配分判斷撰寫篇幅 104年地特三等行政法申論第一題: 假設土地所有權人甲出售其土地給乙,惟該土地上之房屋並未隨同賣出,仍保留為甲所有並自住。若依買賣時財政部訂定之行政規則,乙於買受土地後因為居住於該處,該土地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然而在三年後,財政部發布新行政規則,依新規則乙雖未居住於該地,但該土地卻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問:乙是否得主張適用新規則請求退還前三年多繳納之稅款?(25分) STEP 1 :想出題目要考的爭點 讀完題目後,你可以開始拆解爭點,以這題來說,即分為「從新從有利原則」、「稅務行政」兩部份。 STEP 2:從爭點開始回答 從「從新從有利原則」延伸出相關的法條依據,比如我當初練習的時候是寫了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跟行政罰法第5條,這個部分算是最基礎的。(請記得精簡引用重點即可) STEP 3:加上實務見解 本題的癥結在「行政機關所頒布的函示或行政規則發生改變後,是否能適用舊有原則」,所以在作答時,最好能夠想出符合該狀況的釋字作為補充依據,增加論述完整性(正反論述),以這題來說,我當時引用了釋字第287號的否定見解。 STEP 4:個案涵攝 以這題來講,還要根據題幹(稅務行政)進行論述,才算是架構完整,因為稅捐稽徵法第一條之一提到:「財政部依本法或稅法所發布之解釋函令,對於據以申請之案件發生效力。但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於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適用之。(第一項)財政部發布解釋函令,變更已發布解釋函令之法令見解,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自發布日起或財政部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起,發生效力;於發布日或財政部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前,應核課而未核課之稅捐及未確定案件,不適用該變更後之解釋函令。(第二項)」所以若課稅處分尚未確定,當事人依舊可以主張從有從利原則。 STEP 5:結論 這點扣回大前提,「按配分多寡決定篇幅」。少則一兩句,多則分一至三點論述,但切記,為了方便批卷老師閱讀,「一定要寫」!以這題來說,「從有從利原則」可作為第一點總結,「是否合課確定」則作為第二點,進行完整的結論架構。 以上是我個人回答申論的架構,供各位參考。另外補充,除了上述外,申論也十分注重不同見解的論述及法規間的過度橋樑(增加流暢度),但這同時也需要經過大量的閱讀及練習才能越來越熟悉,以上感謝各位的觀看
各位好,首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是一個花四年時間,終於在去年上三等一般民政的兼職考生。大學本科唸的是傳播,跟民政可說是八竿子打不著,所以有落榜過兩次的經驗。以下我將根據個人經驗,與大家分享兼職考生打底期的幾個重點。 1、設定階段性目標 這點對於民政這種幾乎全背科的考試可說至關重要,我個人是以「週」為單位來進行設定。兼職考生的時間通常比較零碎,所以階段性目標可依個人狀況調整,我自己在打底期都是安排一天至少看完兩堂專業科目函授,並於隔日上班前兩小時,再看一次昨天範圍的參考書複習,整理出自己的筆記後,確定這週要唸的科目和進度。這邊說一下兼職考生常忽略的重點:複習。許多人都認為設階段性目標是為了督促自己「按部就班」,但事實上,督促自己「複習」可能才是做這件事的主要目的。畢竟「學過」不等於「學會」,今天看過的沒複習、沒內化成你自己的筆記,過兩天就忘了,尤其兼職考生白天還要處理工作上的事,忘記的速度絕對是學生時期的好幾倍(當然,也可能年紀的關係)。 2、養成習慣 讀書的時間盡量固定在每天相同時段、時長統一。不要因為突然熱血沸騰就爆唸到半夜,也不要因為突然彈性疲乏就給自己放假。這跟規律作息的道理一樣,當你的身體習慣了這樣的方式,就能保持那段時間的專注力,念起書自然更有效率。這裡我再提一個重點,當一開始你決定要養成「我在這個時間得唸書」的習慣之時,千萬千萬不要把時間壓得太滿,相反的,你應該以小時去計算「真正能拿來讀書的時間」。這裡有個很簡單的方法,你可以先自問,「我是否能保持一年以上,每天的現在都坐在這念書?」 總結來說,就是不要讓自己太趕、也不要太鬆散。 3、擬定隔日計畫 這有點像是第一點的延伸。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獲取專注力。打個比方,若工作向前推進得順利,你是否會覺得很開心、有成就感?沒錯,這個隔日計畫就是為了讓你持續保有動力,每天在睡前列好明天的待辦事項,隔日按著計劃做,做完再用紅筆劃掉,這個動作會讓你產生滿足感,且讀書時會更加專注。溫馨小建議,不要只列跟唸書相關的計畫,因為兼職考生還要兼顧白天工作,如果沒有同時列出兼職工作的待辦事項,很可能造成顧此失彼(兼職的工作沒完成,得利用下班時間彌補),最後無法按計劃唸書的窘況。 4、設定章節學習時間 兼職考生不像全職考生可以全心投入唸書,因此凡事必須「效率最大化」。所以,必須先評估一個章節自己需要花多久時間去背/理解,然後給自己定一個「比預估時間短一成」的學習時間。為什麼要這樣?強迫專注。你必須時刻提醒自己:「我是一個兼職考生,我沒有時間。」 同理,請善用80/20法則,從歷屆考古題中篩出那些最精華的重點,反覆複習,直到滾瓜爛熟為止。因爲你得有一個認知,那就是:書永遠念不完(推國考聖經這本書,想考公職的都該去看)。不要像我第一年都想著先打底,一股腦在唸書,完全不做題,那真的是非常錯誤的示範。 之後應該會循序漸進的更到我如何上榜的(如果有人想看的話啦),今天先這樣,好久沒寫這麼長的文章,腦細胞快速死亡。
自制力,自我克制的能力,我們每個人都有,但程度不一。 很明顯的,大多數人面對這個到處都是誘惑的世界,常常無法堅守自己的立場,因此,我們常常想靠外力或其他方法「增強」它。 增強自制力真的這麼難嗎? 不,要發揮自制力,就要在關鍵時候找出自己真正的動力,善用「我真正想做的力量」。 因為我們的自制力就是善用「我要去做」、「我不去做」、「我真正想做」三種力量來達成目標。 每個人的腦中都住著兩個自己,一個隨心所欲、衝動行事,另一個則控制衝動,懂的延遲享受,現實生活中你所做的決定就是不斷在這兩個我間切換的結果。一旦兩個我相互牴觸,勢必其中一個要推翻掉另一個的主張。 要成功克服意志力挑戰,就要找出利用原始本能的方法,不是一昧與其對抗。 一件事的結果取決於我們下的一連串決定,所以,在訂立強化自制力的具體目標前,必須先自問: 我能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做決定嗎? 提高自制力方法1:記錄你一整週的決定 要提高自制力,首先必須擁有更高的自我察覺能力,即「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再做決定」,這個能力看似簡單,實際上卻難度很高,這邊簡單舉個例說明:你覺得自己一天平均做了幾次關於食物的決定?我自己當初是估計約14~15次,結果一週後統計發現,結果竟高達139次/天(每一個跟食物有關的決定都照實紀錄)。 將一整天的決定記錄決定下來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你能在一天結束之際回顧它們,試著去分析哪些有助於達成你的目標、哪些沒有(甚至可能導致失敗)。同時,這個方法也能幫助你慢慢減少因分心所做出的決定,我推薦大家可以連續記錄一整週,效果蠻顯著的。 用這個方法重點在於:「你能不能越來越快察覺到自己對某些事物已動了念頭?」以及「在什麼想法、何種場景或感受之下,最容易產生衝動?」 提高自制力方法2:冥想 規律運動的人身體通常比較健康,同理,規律冥想的人,自制力通常比較好。我知道許多人可能沒有冥想的習慣,所以這邊教大家一個輕量級的「5分鐘冥想練習」: STEP 1:靜坐在一個位置上。 以盤腿或雙腿平放的姿勢坐下,脊椎打直,雙手放鬆並垂直平放在大腿上,保持心態平靜,若忍不住想抓癢,建議適當調整手臂擺放的位置,你可以藉這個步驟學會如何控制自己,不受大腦或其他因素的衝動所影響。 STEP 2:專注在呼吸上 閉上眼睛,將眼神集中於正前方的一點。開始調整呼吸,這邊建議各位可以使用腹式呼吸(想像你睡覺前最為放鬆的呼吸方式),吸氣的時候心中念「吸氣」、吐氣的時候也提醒自己「吐氣」,通常新手會因為這個動作過於枯燥,在此處心思產生雜念,所以,每當你發現自己開始想其他事情的時候,就要馬上把注意力放回「吸~吐~」的動作上,久而久之便可養成習慣。 STEP 3:開始觀察自己的思緒是如何飄移的 1~2分鐘後,可以慢慢試著不再腦中想著「吸~吐~」的聲音,專注於呼吸本身帶給你的感受。可能是空氣進入氣管的感覺、胸腔或腹腔的收縮與擴張......這個時候,由於不在默想「吸~吐~」,你的心思會更容易產生飄移的狀況,沒關係,可以反覆剛剛的動作:發現飄移➡️專注呼吸➡️默想「吸~吐~」。 冥想有助於同時訓練你的自我察覺能力與自制力(真心推薦),我建議大家可以在每天的固定時間進行,時間可以從短慢慢拉長。(5 mins/ 10 mins/ 15mins) 這邊我也要提到一個重點——「冥想做不好,依舊可以提升自制力」。 我自己剛開始冥想的時候總會莫名其妙就開始思緒飄移,接著無限輪迴呼吸那一part,久而久之覺得很沒有成就感就暫停了一陣子。但一週後我發現,「有冥想 」跟「沒冥想」的差距還是很顯著的,只要有練習,在工作或學習上,多少還是會有幫助(尤其你堅持一段時間後突然停止冥想,真的差很多)。你要專注的結果並不是冥想的當下自己是否有淨空心思、專心放空,不,恰恰相反,你應該要專注得結果是「在工作或學習上,是否能夠不斷導正自己分心的行為,回到目標上」。 結論:「冥想做得越不好,對現實生活反而越有幫助」。 所以這邊也鼓勵各位不要害怕自己「無法放空冥想」。現在就試試看吧! 就五分鐘,結果真的出乎意料的好 以上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各位有幫助
目前正在準備今年的司法官考試,作為考生,一延再延的考試讓人有些苦悶。 專注準備的這幾個月,除了備考,也反思了不少自己以前的習慣和學習方式,在法律人社群的第一篇文章,就拿來紓發一下自己的省思。 在台大的這段日子,大一大二放飛自我沒什麼好說,大三才回意識是抉擇的時候了,當時花了兩週,爬遍了所有Ptt、Dcard上的所有司法官上榜心得,盤點所有應當準備的範圍與內容後,評估若沒有找到正確且有效的準備方式,上榜不說,估計考試都要涼涼。 首先,關於學習,我認為最要的事情就是對學習這件事情的認識。學習就像是就像投資,優異的投資往往決定在如何衡量和評估,找到好的標準和紀律。我認為最為優先的是必須認清備考中,哪些事情對你影響最大,例如: 睡眠品質:透過拒絕所有吃雞、打lol邀約,強制固定睡眠時間、好的床墊枕頭、把睡眠品質提升到最高。私心認為這個最為重要,睡眠既是每天的日常行為,壞習慣直接影響多年表現,此外連動你的心情和精神,不得不謹慎去調整和提升。 精神狀況:了解自己一天之中,何時最清醒,專注力在高峰的時候去準備最難懂的章節,和複習曾經受挫的題目,原則上就是20/80法則的應用。 讀書時間:每日越早越好,設定最低時數,這樣的好處是每日有最大彈性進行調整,當下午有情緒起伏、好友意外狀況,你都會因為每日清晨或更早的開始學習,讓自己保持一定程度上得學習進度。 複習次數:前期慢速打底,並且每天每週都要複習前天、前週的內容,只要沒辦法隨時回想就回去快速翻閱,確保次數能讓你隨時想起你的學習內容。 做題練筆:用分數幫你當週、當月的成果說話,有紀律的刷題練筆最為重要,並且要找到人協助檢討,死皮賴臉的找助教幫忙也是一種選擇。 冥想:所謂的冥想是不帶任何想法的放空,每日固定的30分鐘冥想,讓自己靜空所有雜訊,加上30分鐘專注的閉眼思考當天所讀的內容,尤為重要,這代表的你學的東西有沒有成為你腦袋中的養分,同時也讓你有時間與自己對話。 分享給大家,同時也提醒自己,非每件事都同等重要,在安排的工作中,做某些事情的投資報酬率一定會比其他事情高,選擇會「連動」影響到其他事情的事情,優先改善和突破。 此外,衡量自己成果的最好方式,就是每天結束時,問自己一格簡單的問題:我完成了多少原定計劃的事情?幫你做完原定計畫的事情,表示你很清楚自己得目標,並按部就班地完成。 以上簡單總結了一些我個人親身實踐過的方式,分享給大家,也期望自己能早日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