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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准許進入)公告》
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准許進入)公告(Cap. 245P)
現行
資料截至 2026年10月7日・閱讀官方原文 ↗
《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准許進入)公告》
生效日期
本公告自2026年7月31日起實施。
釋義
在本公告中 —— 禁區 (Closed Area)指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
准許出入
在不影響任何其他條例的原則下,現准許附表第2部第2欄所指明的類別的人,在符合該部第3欄所指明並適用於該類別的人的所有條件下,在任何時間進入或離開禁區。
准許出入
釋義
釋義
在本附表中 —— 公共運輸交匯處 (Public Transport Interchange)指位於禁區的公共運輸交匯處; 私家車上客區 (Private Car Pick-up Area)指位於禁區的跨境私家車上客區; 私家車落客區 (Private Car Drop-off Area)指位於禁區的跨境私家車落客區; 指明路綫 (specified route)具有《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2條所給予的涵義; 專利巴士 (franchised bus)在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就某巴士批予的專營權正在有效的情況下,指該巴士; 專綫服務 (scheduled service)具有《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D)第2(1)條所給予的涵義; 跨境 (cross-boundary)指前往或來自中國內地; 聯檢大樓 (Port Building)指位於皇崗口岸並屬禁區部分的皇崗口岸聯檢大樓部分。
准許出入
第1欄第2欄第3欄項獲准進入或離開的人條件1前往中國內地並經由聯檢大樓離開香港的陸路車輛的司機該司機 ——(a)不得離開車輛的最接近範圍;及(b)須不作無故拖延而離開禁區。2來自中國內地並經由聯檢大樓進入香港的陸路車輛的司機該司機 ——(a)不得離開車輛的最接近範圍;及(b)須不作無故拖延而離開禁區。3乘搭前往中國內地並經由聯檢大樓離開香港的陸路車輛的跨境乘客(a)除(b)及(c)段另有規定外,該乘客不得離開車輛的最接近範圍。(b)就使用公共運輸交匯處的陸路車輛而言,該乘客 ——(i)可在公共運輸交匯處離開該車輛的最接近範圍,但不得在聯檢大樓以外的地方逗留;及(ii)只可為離開香港而在聯檢大樓逗留。(c)就使用私家車落客區的陸路車輛而言,該乘客 ——(i)可在私家車落客區離開該車輛的最接近範圍,但不得在聯檢大樓以外的地方逗留;及(ii)只可為離開香港而在聯檢大樓逗留。(d)該乘客須不作無故拖延而離開禁區。4乘搭來自中國內地並經由聯檢大樓進入香港的陸路車輛的跨境乘客該乘客 ——(a)不得離開車輛的最接近範圍;及(b)須不作無故拖延而離開禁區。5來自中國內地並經由聯檢大樓三層夾層進入香港的人該人 ——(a)不得在聯檢大樓以外的地方逗留;(b)須不作無故拖延而前往私家車上客區;及(c)須不作無故拖延而離開禁區。6來自中國內地並經由聯檢大樓四層或五層進入香港的人該人 ——(a)不得在聯檢大樓以外的地方逗留;(b)須不作無故拖延而前往公共運輸交匯處;及(c)須不作無故拖延而離開禁區。7僅為運載前往或來自公共運輸交匯處的人而進入或離開禁區的以下司機 ——(a)的士司機;或(b)專綫服務的公共小巴的司機該司機 ——(a)不得離開車輛的最接近範圍,但如該司機在公共運輸交匯處,則屬例外;及(b)須不作無故拖延而離開禁區。8僅為運載前往或來自公共運輸交匯處的人而進入或離開禁區,並穿著制服的行走指明路綫的專利巴士的司機該司機 ——(a)不得離開該巴士的最接近範圍,但如該司機在公共運輸交匯處,則屬例外;及(b)須不作無故拖延而離開禁區。9僅為經由聯檢大樓離開香港而進入禁區的以下乘客 ——(a)的士乘客;(b)專綫服務的公共小巴的乘客;或(c)行走指明路綫的專利巴士的乘客該乘客 ——(a)不得離開車輛的最接近範圍,但如該乘客在公共運輸交匯處,則屬例外;(b)不得在聯檢大樓以外的地方逗留;及(c)須不作無故拖延而離開禁區。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