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財產的押記)(利率)規例(Cap. 91D)
法律援助(財產的押記)(利率)規例(Cap. 91D)
資料截至 2026年7月4日・閱讀官方原文 ↗
釋義
第2條
開新分頁 ↗在本規例中 —— 公布日 (quotation day)指香港銀行公會有就當日的12個月港元利息結算率作出公布的日子; 利率期 (interest period)指自一年之中的6月1日起計的12個月期間; 最優惠利率 (BLR)就某日而言,指各發鈔銀行在該日公布的最優惠貸款利率的算術平均數; 港元利息結算率 (HKDISR)就某公布日而言,指香港銀行公會就該日公布的12個月港元利息結算率; 發鈔銀行 (note-issuing bank)具有《法定貨幣紙幣發行條例》(第65章)第2條給予該詞的涵義; 當月最優惠利率 (Monthly BLR)就某月份而言,指該月份內所有日子的最優惠利率的算術平均數; 當月港元利息結算率 (Monthly HKDISR)就某月份而言,指該月份內所有公布日的港元利息結算率的算術平均數。
訂明利率
第3條
開新分頁 ↗(1) 除第(3)款另有規定外,為施行本條例第18A(3B)(b)條,訂明利率就某利率期而言,是按照以下規定計算及調整的年利率 —— (a) 是按照第(2)款所列的公式計算的;及 (b) 是調整至小數點後3個位的。 (2) 第(1)款提述的公式如下 ——公式中 (a) “最優惠利率(4月1日)”指有關的利率期開始的年份的4月1日的最優惠利率; (b) “當月最優惠利率(120個月)”指於有關的利率期開始的年份的3月31日完結的120個月期間內所有月份的當月最優惠利率的算術平均數; (c) “當月港元利息結算率(120個月)”指於有關的利率期開始的年份的3月31日完結的120個月期間內所有月份的當月港元利息結算率的算術平均數。 (3) 如按照第(2)款所列的公式計算得出的年利率低於零,則就該利率期而言,訂明利率是零。
第1條
開新分頁 ↗除第(3)款另有規定外,為施行本條例第18A(3B)(b)條,訂明利率就某利率期而言,是按照以下規定計算及調整的年利率 —— (a) 是按照第(2)款所列的公式計算的;及 (b) 是調整至小數點後3個位的。
(a)
是按照第(2)款所列的公式計算的;及
(b)
是調整至小數點後3個位的。
第2條
開新分頁 ↗第(1)款提述的公式如下 ——公式中 (a) “最優惠利率(4月1日)”指有關的利率期開始的年份的4月1日的最優惠利率; (b) “當月最優惠利率(120個月)”指於有關的利率期開始的年份的3月31日完結的120個月期間內所有月份的當月最優惠利率的算術平均數; (c) “當月港元利息結算率(120個月)”指於有關的利率期開始的年份的3月31日完結的120個月期間內所有月份的當月港元利息結算率的算術平均數。
(a)
“最優惠利率(4月1日)”指有關的利率期開始的年份的4月1日的最優惠利率;
(b)
“當月最優惠利率(120個月)”指於有關的利率期開始的年份的3月31日完結的120個月期間內所有月份的當月最優惠利率的算術平均數;
(c)
“當月港元利息結算率(120個月)”指於有關的利率期開始的年份的3月31日完結的120個月期間內所有月份的當月港元利息結算率的算術平均數。
第3條
開新分頁 ↗如按照第(2)款所列的公式計算得出的年利率低於零,則就該利率期而言,訂明利率是零。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