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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員津貼令

章號
Cap. 3A
版本日期
條文數
4
第1條引稱

本命令可引稱為。

第2條陪審員的津貼

(1) 根據本條例須付給出任陪審員的人的津貼是每天$995,按該人出任陪審員的每一天(不足一天亦作一天論)計算。

(2) 為施行本條例而訂明的津貼額是每天$995,該津貼額適用於有關人士出任陪審員的每一天或一天的部分。

第1條

根據本條例須付給出任陪審員的人的津貼是每天$995,按該人出任陪審員的每一天(不足一天亦作一天論)計算。

第2條

為施行本條例而訂明的津貼額是每天$995,該津貼額適用於有關人士出任陪審員的每一天或一天的部分。

4 條

引用此法例

《陪審員津貼令》(電子版香港法例,資料來源:DATA.GOV.HK)。轉引自 LawPlayer,https://lawplayer.com/hk/act/hk-cap-3A(檢索日期:2026-07-06)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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