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本條所設定的地役權無需任何同意、批予或轉易,即對於所有享有有關土地的任何產業權、權利或權益的人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東涌吊車條例 第3條
本條所設定的地役權無需任何同意、批予或轉易,即對於所有享有有關土地的任何產業權、權利或權益的人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