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吊車公司如屢次不遵從本條例的任何規定,或在重大程度上違反工程項目協議,則在符合第(2)款的規定下,局長可展開本條所列的對吊車公司施加罰款的程序。
東涌吊車條例 第1條
吊車公司如屢次不遵從本條例的任何規定,或在重大程度上違反工程項目協議,則在符合第(2)款的規定下,局長可展開本條所列的對吊車公司施加罰款的程序。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