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
附例的印本必須存放於吊車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及每個終點站,並以合理的收費供任何人購買。
東涌吊車條例 第6條
附例的印本必須存放於吊車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及每個終點站,並以合理的收費供任何人購買。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