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邦久
法官曾任臺南簡易庭民國 90 年 1 月 – 90 年 1 月
鍾邦久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鍾邦久,曾任臺南簡易庭法官(民國 90 年 1 月 – 90 年 1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11 筆(民國 89 至 89 年,案號年度)。資料截至民國 90 年 1 月 10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南簡易庭
- 常審什麼案
- 刑事為主公共危險、侵占
- 公開判決
- 11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基於 11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鍾邦久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鍾邦久法官的 11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3 個領域,以「交通」7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交通7 筆
- 一般案件3 筆
- 竊盜1 筆
鍾邦久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鍾邦久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2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有罪10 筆
法院認定犯罪成立,但刑度從罰金到重刑差距很大完整說明
「有罪」只說明犯罪成立,輕重要看主文:可能是罰金、緩刑、得易科罰金的短期刑,也可能是重刑。同一個結果分類底下,人生影響天差地遠。
- 其他1 筆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鍾邦久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鍾邦久法官共有 11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有罪」10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有罪與無罪判決合計 10 件(未達揭露條件,僅列件數)。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