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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判決統計姓名自動匹配未經人工驗證

黃倩玲法官近 12 年無公開判決

民國 98 年至 103 年(依公開判決書推算)

黃倩玲 曾任彰化簡易庭法官,本頁整理其 1,083 筆公開判決的客觀統計。

往下看:常審理的案件類型 → 判決統計白話版 → 統計的局限 → 你現在可以做的事。

在哪個法院
彰化簡易庭
常審什麼案
民事為主清償債務、損害賠償、清償借款
公開判決
1,083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每年收錄
民國 98–103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本頁資料以姓名自動匹配整理,可能包含同名不同人的記錄。→ 了解局限

黃倩玲 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以一鍵複製、帶著出處引用。

以下每句皆為截至 2026-06-15 的統計事實,由 LawPlayer 自公開判決書整理;原始判決以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為準,統計不能預測任何個案。

  1. 1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黃倩玲 法官在民國 98 至 103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1,083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均出自彰化簡易庭;實際職涯件數可能更多,本頁僅統計可自動匹配的公開判決。

    看完整統計 ↓
  2. 2

    依本站收錄的 1,083 筆公開判決,黃倩玲 法官在民國 98 至 103 年間(案號年度)審理的案件為民事 1,083 筆(100.0%),最常見的案由依序是清償債務、損害賠償、清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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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黃倩玲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98 年至 103 年,其中民國 102 年最多、共 565 筆(年度依案號計,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看完整統計 ↓

案件領域分布

依系統自動標記的案件領域看組成;同領域內每件案件的程序與情節仍各不相同。

  • 一般案件987 筆(96.7%)
  • 勞動事件27 筆(2.6%)
  • 國家賠償3 筆(0.3%)
  • 家事案件2 筆(0.2%)
  • 醫療糾紛2 筆(0.2%)

分類由系統依案由與適用法條自動標記,一件案件以主要領域計;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不是任何傾向或評價。

免費試讀

免費註冊,看完黃倩玲法官的完整 1,083 筆判決與深度分析

上方速覽免費看。完整的有罪認定佔比、量刑分佈、結果分類與逐筆判決清單,免費註冊(不需付費)即可在這頁原地全部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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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原文一律公開——你也可隨時到司法院裁判書系統以姓名免費查詢。免費註冊省下的是「逐筆整理好、可排序篩選、含深度統計」的時間。

黃倩玲 法官的判決結果分佈是什麼?

判決結果有哪些、各是什麼意思——每種結果都附白話解釋——「駁回」不一定是輸。

  • 原告勝訴429 筆(39.6%)

    法院支持原告全部或主要請求;對方通常仍可上訴

  • 駁回390 筆(36.0%)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

  • 程序與其他108 筆(10.0%)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

  • 移送49 筆(4.5%)

    案件改由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不涉及誰對誰錯

  • 程序裁定40 筆(3.7%)

    處理程序中的事項(如補正、停止、續行),與案件輸贏無關

  • 撤銷/廢棄23 筆(2.1%)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

  • 確認判決20 筆(1.8%)

    法院確認某個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例如確認親子關係、確認債權不存在

  • 准許14 筆(1.3%)

    法院同意了聲請的事項,例如核發保護令、准許本票強制執行

  • 和解/調解10 筆(0.9%)

    雙方達成共識結束爭議,內容由雙方合意決定

民事、刑事、行政分開統計;支付命令幾乎都會核發,單獨列出、不計入勝敗。

判決總覽

用案由、結果、年度三個角度看全部判決;點哪裡,下面的列表就換到哪裡。

清償債務:245 筆損害賠償:198 筆清償借款:56 筆侵權行為損害賠償:42 筆給付票款:40 筆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38 筆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35 筆分割共有物:25 筆拆屋還地:20 筆給付管理費:18 筆其他案由:366 筆
案由清償債務245 筆・22.6%指針指向最大宗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判決書列表

每筆都能點進原文,結果欄附白話翻譯。

接下來,你可以這樣用這一頁

統計給你輪廓,下一步靠行動。

你現在可以做的事

把失控感轉成清單——每一項都是程序,與任何法官的評價無關。

查詢你自己案件的進度用案號在司法院「案件進度查詢」看開庭時間與目前進度。(外部官方網站)免費法律諮詢法律扶助基金會全國專線 412-8518(市話直撥,手機加 02)。各地方法院也設有訴訟輔導科。
開庭前準備清單展開清單,一項一項打勾。
  • 帶身分證件與開庭通知書(或傳票)
  • 提前 30 分鐘到法院,預留安檢與找法庭的時間
  • 與案件相關的文件帶影本到庭,正本自己留存
  • 想問的問題先寫下來——開庭時容易緊張忘記
  • 不確定程序時,可詢問法院訴訟輔導科或律師
看懂你收到的文書傳票、起訴書、開庭通知——每個詞都有白話解釋。
傳票
法院通知你在指定時間到庭的文書,上面會寫你的身分(被告、證人或關係人)——身分不同,權利義務也不同。
起訴書
檢察官把案件送進法院時,記載罪名與證據的文書。起訴只是程序的開始,有罪無罪由法院決定。
開庭通知
寫明開庭日期、時間與法庭位置。無法到庭要事先向法院聲請改期,無故缺席可能有不利後果。

關於這一頁,有六件事要先說清楚

  1. 本頁是公開判決書的客觀整理,不是對任何法官、檢察官的評價。
  2. 統計受案件分配制度影響——法官不能挑案件,數字反映的是「分到什麼案」,不是「怎麼判案」。
  3. 這些數字不能預測任何案件的結果;你的案件,只看你的證據與情節。
  4. 判決書以姓名自動匹配,可能包含同名不同人;收錄期間也可能不完整。
  5. 個案的正確資訊,一律以法院、檢察署的正式文書為準。
  6. 發現資料有誤?透過頁面下方的回報管道告訴我們,查證後會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由系統自動整理歸檔,不代表司法院或任何官方認定。

看懂規則,下一步就有底氣。—— 法律人 LawPla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