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倩玲 法官的判決結果分佈是什麼?
判決結果有哪些、各是什麼意思——每種結果都附白話解釋——「駁回」不一定是輸。
- 原告勝訴429 筆(39.6%)
法院支持原告全部或主要請求;對方通常仍可上訴
- 駁回390 筆(36.0%)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
- 程序與其他108 筆(10.0%)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
- 移送49 筆(4.5%)
案件改由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不涉及誰對誰錯
- 程序裁定40 筆(3.7%)
處理程序中的事項(如補正、停止、續行),與案件輸贏無關
- 撤銷/廢棄23 筆(2.1%)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
- 確認判決20 筆(1.8%)
法院確認某個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例如確認親子關係、確認債權不存在
- 准許14 筆(1.3%)
法院同意了聲請的事項,例如核發保護令、准許本票強制執行
- 和解/調解10 筆(0.9%)
雙方達成共識結束爭議,內容由雙方合意決定
民事、刑事、行政分開統計;支付命令幾乎都會核發,單獨列出、不計入勝敗。
判決總覽
用案由、結果、年度三個角度看全部判決;點哪裡,下面的列表就換到哪裡。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判決書列表
每筆都能點進原文,結果欄附白話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