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安露
法官曾任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民國 92 年 12 月 – 100 年 9 月
歷任:鳳山簡易庭、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管安露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管安露,曾任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法官(民國 92 年 12 月 – 100 年 9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2,708 筆(民國 85 至 100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76 年台上字第 4986 號」(提及 45 次)。資料截至民國 100 年 9 月 2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共 2 個機關有公開記錄
- 常審什麼案
- 刑事為主公共危險、給付票款
- 公開判決
- 2,708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85–100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2,708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管安露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有哪些?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一鍵複製並帶著出處引用。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管安露 法官在民國 85 至 100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2,708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主要任職於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截至 民國 100 年 9 月 2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管安露 法官最常審理的案件類型依序為公共危險、給付票款、清償信用卡消費款(依案由頻率統計,描述案件組成,不是傾向評價)(截至 民國 100 年 9 月 2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在有明確有罪或無罪結果的 938 件刑事判決中,管安露 法官的有罪認定佔比約 94.7%(對照:全站基準 97.7%(LawPlayer 全站統計,統計至 2026-06)・法務部統計 96.3%(111-113 年))。有罪認定佔比僅計算有罪與無罪判決,不含程序性裁定。有罪認定佔比反映案件組成與審級結構,不是審判傾向(截至 民國 100 年 9 月 2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管安露 法官有 130 件承審判決獲司法院選為具參考價值裁判(截至 民國 100 年 9 月 2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管安露 法官的判決書最常提及判例「76 年台上字第 4986 號」,共 45 次(僅呈現判決書中提及之事實,不代表法官立場)(截至 民國 100 年 9 月 2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管安露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85 年至 100 年(截至 民國 100 年 9 月 2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管安露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管安露法官的 2,514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11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1,405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 一般案件1,405 筆(55.9%)
- 交通416 筆(16.5%)
- 詐欺174 筆(6.9%)
- 毒品153 筆(6.1%)
- 傷害120 筆(4.8%)
- 竊盜95 筆(3.8%)
- 選舉67 筆(2.7%)
- 消費借貸23 筆(0.9%)
- 重大刑案13 筆(0.5%)
- 殺人11 筆(0.4%)
- 其他領域37 筆(1.5%)
管安露法官的有罪認定佔比是多少?
在有明確有罪或無罪結果的 938 筆刑事判決中,管安露法官的有罪認定佔比約 94.7%。
94.7%有罪認定佔比
先別急著單獨解讀,對照基準就在下面兩行。
這個數字怎麼算、怎麼讀?看白話解讀 ↓有罪認定佔比僅計算有罪與無罪判決,不含程序性裁定。
管安露法官的有期徒刑刑期中段落在哪裡?
管安露法官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559 筆判決中,刑期中位數為 8 個月。
8 個月中位數
一半案件的刑期在中位數以下、一半在以上。
不呈現最短與最長刑期: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萃取誤差偏高,極值不可信,只呈現中段。
僅計判決書中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559 筆,含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不含拘役、罰金、緩刑與無刑期之裁判。
管安露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管安露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10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 有罪888 筆(33.0%)
法院認定犯罪成立,但刑度從罰金到重刑差距很大完整說明
「有罪」只說明犯罪成立,輕重要看主文:可能是罰金、緩刑、得易科罰金的短期刑,也可能是重刑。同一個結果分類底下,人生影響天差地遠。
- 駁回549 筆(20.4%)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其他459 筆(17.1%)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原告勝訴319 筆(11.9%)
法院准許原告全部或主要請求;對方通常仍可上訴
- 程序裁定179 筆(6.7%)
處理程序中的事項(如補正、停止、續行),與案件輸贏無關
- 不受理113 筆(4.2%)
起訴或聲請不符法定要件,法院沒有進入實質審理,不等於敗訴完整說明
常見原因:告訴乃論的案件撤回了告訴、重複起訴、欠缺告訴權、被告死亡等。問題出在程序門檻,不是法院判斷了對錯。
- 廢棄原判104 筆(3.9%)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 無罪50 筆(1.9%)
法院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或行為不構成犯罪完整說明
無罪推定原則:要定罪,檢方必須把犯罪證明到「沒有合理懷疑」的程度。證據不夠,法院就應該判無罪;無罪判決不等於「法院認證清白」,也不等於「放走壞人」。
- 移送16 筆(0.6%)
案件改由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不涉及誰對誰錯
- 沒收12 筆(0.4%)
法院宣告把犯罪所得或犯罪工具收歸國有完整說明
沒收可以跟著刑事判決一起宣告,也可以單獨聲請(例如被告死亡或逃匿時,仍可單獨沒收犯罪所得)。
其他未列入上方分類的判決:19 筆(可在下方判決列表逐筆查看)。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管安露法官的有罪認定佔比,跟全國比起來在哪個位置?
在有明確有罪或無罪結果的 938 筆刑事判決中,管安露法官的有罪認定佔比約 94.7%(對照:全站基準 97.7%(LawPlayer 全站統計,統計至 2026-06)・法務部統計 96.3%(111-113 年))。
先別急著解讀,刻度上另外兩個點是對照基準。
有罪認定佔比反映案件組成與審級結構,不是審判傾向。
有罪認定佔比僅計算有罪與無罪判決,不含程序性裁定。
僅以判決結果明確為「有罪」或「無罪」的 938 筆刑事判決計算,不含駁回、程序裁定等其他結果;以判決書件數計,同一案件多名被告計為一件。
對照出處:全站基準 97.7%(LawPlayer 全站統計,統計至 2026-06)・法務部統計 96.3%(111-113 年)
管安露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管安露法官共有 2,708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有罪」888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管安露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管安露法官共有 2,708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100年度撤緩字第12號撤銷緩刑撤緩廢棄原判
- 100年度聲字第54號定應執行刑聲有罪
- 100年度侵訴字第2號妨害性自主罪侵訴有罪
- 100年度聲字第60號定應執行刑聲有罪
- 100年度選訴字第6號妨害投票選訴有罪
- 100年度交聲字第6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聲明異議交聲廢棄原判
- 100年度交訴字第1號業務過失致死交訴有罪
- 100年度侵附民字第1號請求損害賠償侵附民駁回
- 100年度侵附民字第2號請求損害賠償侵附民駁回
- 100年度侵訴字第5號妨害性自主罪侵訴有罪
- 100年度選訴字第5號妨害投票選訴無罪
- 100年度易字第41號竊盜易有罪
- 100年度簡上字第4號返還不當得利簡上駁回
- 100年度易字第26號重利易有罪
- 100年度訴字第23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訴有罪
- 100年度簡上字第5號分割共有物簡上駁回
- 100年度易字第20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易有罪
- 100年度簡上字第16號違反漁業法簡上駁回
- 100年度抗字第7號拍賣抵押物抗駁回
- 100年度易字第28號詐欺等易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