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信銘
法官曾任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民國 105 年 9 月 – 106 年 12 月
歷任: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
吳信銘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吳信銘,曾任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法官(民國 105 年 9 月 – 106 年 12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198 筆(民國 87 至 106 年,案號年度)。資料截至民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共 2 個機關有公開記錄
- 常審什麼案
- 刑事為主竊盜、詐欺
- 公開判決
- 198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87–106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198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吳信銘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有哪些?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一鍵複製並帶著出處引用。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吳信銘 法官在民國 87 至 106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198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主要任職於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截至 民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吳信銘 法官最常審理的案件類型依序為竊盜、詐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依案由頻率統計,描述案件組成,不是傾向評價)(截至 民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吳信銘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87 年至 106 年(截至 民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吳信銘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吳信銘法官的 182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11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74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 一般案件74 筆(40.7%)
- 重大刑案25 筆(13.7%)
- 詐欺18 筆(9.9%)
- 竊盜18 筆(9.9%)
- 毒品17 筆(9.3%)
- 傷害11 筆(6.0%)
- 交通6 筆(3.3%)
- 殺人4 筆(2.2%)
- 智慧財產4 筆(2.2%)
- 公共危險4 筆(2.2%)
- 其他領域1 筆(0.5%)
吳信銘法官的有期徒刑刑期中段落在哪裡?
吳信銘法官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46 筆判決中,刑期中位數為 1 年 2 個月。
1 年 2 個月中位數
一半案件的刑期在中位數以下、一半在以上。
不呈現最短與最長刑期: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萃取誤差偏高,極值不可信,只呈現中段。
僅計判決書中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46 筆,含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不含拘役、罰金、緩刑與無刑期之裁判。
吳信銘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吳信銘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6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 駁回120 筆(60.6%)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廢棄原判52 筆(26.3%)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 有罪14 筆(7.1%)
法院認定犯罪成立,但刑度從罰金到重刑差距很大完整說明
「有罪」只說明犯罪成立,輕重要看主文:可能是罰金、緩刑、得易科罰金的短期刑,也可能是重刑。同一個結果分類底下,人生影響天差地遠。
- 其他10 筆(5.1%)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發回更審1 筆(0.5%)
上級法院把案件退回原法院重新審理,案件還沒結束完整說明
發回的理由通常是原審程序或認定有瑕疵需要重查,不是預告改判方向。更審後的結果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 移送1 筆(0.5%)
案件改由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不涉及誰對誰錯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吳信銘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吳信銘法官共有 198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120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有罪與無罪判決合計 14 件(未達揭露條件,僅列件數)。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吳信銘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吳信銘法官共有 198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106年度台覆字第36號妨害自由等台覆廢棄原判
- 106年度台覆字第38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台覆駁回
- 106年度台覆字第41號竊盜等台覆駁回
- 106年度台覆字第28號殺人未遂等台覆廢棄原判
- 106年度台覆字第39號施用毒品送請觀察勒戒台覆駁回
- 106年度台覆字第40號業務過失傷害台覆駁回
- 106年度台重覆字第15號匪諜台重覆駁回
- 106年度台覆字第34號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台覆駁回
- 106年度台重覆字第16號逃亡台重覆駁回
- 106年度台覆字第35號殺人未遂等台覆廢棄原判
- 106年度台覆字第37號妨害風化等台覆駁回
- 106年度台覆字第31號敵前逃亡等台覆駁回
- 106年度台覆字第32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台覆駁回
- 106年度台重覆字第14號叛亂台重覆駁回
- 106年度台覆字第33號竊盜等台覆駁回
- 106年度台重覆字第13號執行矯正處分(感訓處分)台重覆駁回
- 106年度台覆字第30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台覆駁回
- 106年度台重覆字第11號殺人未遂台重覆駁回
- 106年度台覆字第26號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台覆駁回
- 106年度台覆字第23號竊盜台覆廢棄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