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又禎
法官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國 108 年 12 月 – 113 年 11 月
郭又禎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郭又禎,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民國 108 年 12 月 – 113 年 11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1,617 筆(民國 97 至 113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76 年台上字第 4986 號」(提及 66 次)。資料截至民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常審什麼案
- 刑事為主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
- 公開判決
- 1,617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97–113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1,617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郭又禎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有哪些?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一鍵複製並帶著出處引用。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郭又禎 法官在民國 97 至 113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1,617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主要任職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截至 民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郭又禎 法官最常審理的案件類型依序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竊盜(依案由頻率統計,描述案件組成,不是傾向評價)(截至 民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在有明確有罪或無罪結果的 868 件刑事判決中,郭又禎 法官的有罪認定佔比約 93.5%(對照:全站基準 97.7%(LawPlayer 全站統計,統計至 2026-06)・法務部統計 96.3%(111-113 年))。有罪認定佔比僅計算有罪與無罪判決,不含程序性裁定。有罪認定佔比反映案件組成與審級結構,不是審判傾向(截至 民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郭又禎 法官有 1 件承審判決獲司法院選為具參考價值裁判(截至 民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郭又禎 法官的判決書最常提及判例「76 年台上字第 4986 號」,共 66 次(僅呈現判決書中提及之事實,不代表法官立場)(截至 民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郭又禎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97 年至 113 年(截至 民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郭又禎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郭又禎法官的 1,507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11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739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 一般案件739 筆(49.0%)
- 詐欺182 筆(12.1%)
- 交通180 筆(11.9%)
- 毒品131 筆(8.7%)
- 竊盜90 筆(6.0%)
- 傷害66 筆(4.4%)
- 金融犯罪46 筆(3.1%)
- 智慧財產23 筆(1.5%)
- 重大刑案21 筆(1.4%)
- 殺人11 筆(0.7%)
- 其他領域18 筆(1.2%)
郭又禎法官的有罪認定佔比是多少?
在有明確有罪或無罪結果的 868 筆刑事判決中,郭又禎法官的有罪認定佔比約 93.5%。
93.5%有罪認定佔比
先別急著單獨解讀,對照基準就在下面兩行。
這個數字怎麼算、怎麼讀?看白話解讀 ↓有罪認定佔比僅計算有罪與無罪判決,不含程序性裁定。
郭又禎法官的有期徒刑刑期中段落在哪裡?
郭又禎法官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585 筆判決中,刑期中位數為 6 個月。
6 個月中位數
一半案件的刑期在中位數以下、一半在以上。
不呈現最短與最長刑期: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萃取誤差偏高,極值不可信,只呈現中段。
僅計判決書中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585 筆,含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不含拘役、罰金、緩刑與無刑期之裁判。
郭又禎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郭又禎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10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 有罪812 筆(50.7%)
法院認定犯罪成立,但刑度從罰金到重刑差距很大完整說明
「有罪」只說明犯罪成立,輕重要看主文:可能是罰金、緩刑、得易科罰金的短期刑,也可能是重刑。同一個結果分類底下,人生影響天差地遠。
- 駁回265 筆(16.6%)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其他195 筆(12.2%)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沒收98 筆(6.1%)
法院宣告把犯罪所得或犯罪工具收歸國有完整說明
沒收可以跟著刑事判決一起宣告,也可以單獨聲請(例如被告死亡或逃匿時,仍可單獨沒收犯罪所得)。
- 移送71 筆(4.4%)
案件改由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不涉及誰對誰錯
- 無罪56 筆(3.5%)
法院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或行為不構成犯罪完整說明
無罪推定原則:要定罪,檢方必須把犯罪證明到「沒有合理懷疑」的程度。證據不夠,法院就應該判無罪;無罪判決不等於「法院認證清白」,也不等於「放走壞人」。
- 廢棄原判36 筆(2.3%)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 不受理33 筆(2.1%)
起訴或聲請不符法定要件,法院沒有進入實質審理,不等於敗訴完整說明
常見原因:告訴乃論的案件撤回了告訴、重複起訴、欠缺告訴權、被告死亡等。問題出在程序門檻,不是法院判斷了對錯。
- 假釋相關18 筆(1.1%)
與假釋有關的裁定,常見是撤銷假釋或相關聲請
- 准許16 筆(1.0%)
法院同意了聲請的事項,例如核發保護令、准許本票強制執行
其他未列入上方分類的判決:17 筆(可在下方判決列表逐筆查看)。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郭又禎法官的有罪認定佔比,跟全國比起來在哪個位置?
在有明確有罪或無罪結果的 868 筆刑事判決中,郭又禎法官的有罪認定佔比約 93.5%(對照:全站基準 97.7%(LawPlayer 全站統計,統計至 2026-06)・法務部統計 96.3%(111-113 年))。
先別急著解讀,刻度上另外兩個點是對照基準。
有罪認定佔比反映案件組成與審級結構,不是審判傾向。
有罪認定佔比僅計算有罪與無罪判決,不含程序性裁定。
僅以判決結果明確為「有罪」或「無罪」的 868 筆刑事判決計算,不含駁回、程序裁定等其他結果;以判決書件數計,同一案件多名被告計為一件。
對照出處:全站基準 97.7%(LawPlayer 全站統計,統計至 2026-06)・法務部統計 96.3%(111-113 年)
郭又禎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郭又禎法官共有 1,617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有罪」812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郭又禎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郭又禎法官共有 1,617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113年度簡上字第74號竊盜簡上廢棄原判
- 113年度交簡上字第37號過失傷害交簡上駁回
- 113年度交簡附民字第163號因過失傷害案附帶民訴交簡附民
- 113年度國審聲字第1號聲請裁定不行國民法官審判國審聲駁回
- 113年度聲字第1515號聲請核發秘密保持命令聲
- 113年度聲字第1302號聲請定應執行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聲有罪
- 113年度聲字第1639號聲請定其應執行刑聲有罪
- 113年度附民字第498號因詐欺案附帶民訴等附民
- 113年度聲更一字第11號聲請定其應執行刑聲更一有罪
- 112年度訴字第594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訴
- 113年度訴字第269號詐欺等訴有罪
- 113年度訴字第269號詐欺等訴有罪
- 113年度聲字第1349號聲請定應執行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聲有罪
- 113年度聲字第1510號聲請定其應執行刑聲有罪
- 112年度國審侵重訴字第1號妨害性自主罪國審侵重訴
- 112年度國審侵重訴字第1號妨害性自主罪國審侵重訴有罪
- 113年度單禁沒字第232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單禁沒沒收
- 113年度聲字第1569號聲請定應執行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聲有罪
- 113年度聲字第1594號聲請定其應執行刑聲有罪
- 113年度簡字第2303號傷害簡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