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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柏嘉

法官

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國 112 年 3 月 – 112 年 3 月

黃柏嘉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黃柏嘉,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民國 112 年 3 月 – 112 年 3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1 筆(民國 111 至 111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92 年台上字第 128 號」(提及 1 次)。資料截至民國 112 年 3 月 30 日。

在哪個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常審什麼案
刑事為主妨害風化
公開判決
1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基於 1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黃柏嘉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黃柏嘉法官的 1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1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1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一般案件1

黃柏嘉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黃柏嘉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1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無罪1
    法院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或行為不構成犯罪完整說明

    無罪推定原則:要定罪,檢方必須把犯罪證明到「沒有合理懷疑」的程度。證據不夠,法院就應該判無罪;無罪判決不等於「法院認證清白」,也不等於「放走壞人」。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黃柏嘉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黃柏嘉法官共有 1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無罪」1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有罪與無罪判決合計 1 件(未達揭露條件,僅列件數)。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妨害風化:1 筆
案由妨害風化1 筆指針指向件數最多的類別

黃柏嘉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黃柏嘉法官共有 1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1 筆。

常見問題

黃柏嘉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依司法院已公開裁判書,黃柏嘉法官曾任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國 112 年 3 月 – 112 年 3 月)。任職推定依已公開判決,實際異動以司法院公告為準。
黃柏嘉法官有多少筆公開判決?
黃柏嘉法官共有 1 筆已公開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本頁所有統計均基於這些已公開判決之解析。資料來源為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如何查詢黃柏嘉法官的判決書?
可透過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或於法律人 LawPlayer 搜尋「黃柏嘉」檢視其已公開判決列表、案由統計與年度分佈。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接下來,你可以這樣用這一頁

統計給你輪廓,下一步靠行動。

搜類似案件的判決書輸入你的案由或關鍵字,看類似案件法院怎麼判、理由怎麼寫。

你現在可以做的事

把失控感轉成清單:每一項都是程序,與任何法官的評價無關。

查詢你自己案件的進度用案號在司法院「案件進度查詢」看開庭時間與目前進度。(外部官方網站)免費法律諮詢法律扶助基金會全國專線 412-8518(市話直撥,手機加 02)。各地方法院也設有訴訟輔導科。
開庭前準備清單展開清單,一項一項打勾。
  • 帶身分證件與開庭通知書(或傳票)
  • 提前 30 分鐘到法院,預留安檢與找法庭的時間
  • 與案件相關的文件帶影本到庭,正本自己留存
  • 想問的問題先寫下來:開庭時容易緊張忘記
  • 不確定程序時,可詢問法院訴訟輔導科或律師
看懂你收到的文書傳票、起訴書、開庭通知:每個詞都有白話解釋。
傳票
法院通知你在指定時間到庭的文書,上面會寫你的身分(被告、證人或關係人);身分不同,權利義務也不同。
起訴書
檢察官把案件送進法院時,記載罪名與證據的文書。起訴只是程序的開始,有罪無罪由法院決定。
開庭通知
寫明開庭日期、時間與法庭位置。無法到庭要事先向法院聲請改期,無故缺席可能有不利後果。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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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統計範圍以司法院已公開之裁判書為限;未公開、不公開之裁判不在其內,數字不等於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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