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賢
法官曾任員林簡易庭民國 96 年 1 月 – 97 年 4 月
洪志賢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洪志賢,曾任員林簡易庭法官(民國 96 年 1 月 – 97 年 4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96 筆(民國 96 至 96 年,案號年度)。資料截至民國 97 年 4 月 2 日。
- 在哪個法院
- 員林簡易庭
- 常審什麼案
- 刑事為主公共危險、竊盜
- 公開判決
- 96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基於 96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洪志賢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洪志賢法官的 89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8 個領域,以「交通」34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 交通34 筆(38.2%)
- 一般案件22 筆(24.7%)
- 竊盜14 筆(15.7%)
- 詐欺8 筆(9.0%)
- 毒品5 筆(5.6%)
- 智慧財產3 筆(3.4%)
- 傷害2 筆(2.2%)
- 公共危險1 筆(1.1%)
洪志賢法官的有期徒刑刑期中段落在哪裡?
洪志賢法官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37 筆判決中,刑期中位數為 3 個月。
3 個月中位數
一半案件的刑期在中位數以下、一半在以上。
不呈現最短與最長刑期: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萃取誤差偏高,極值不可信,只呈現中段。
僅計判決書中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37 筆,含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不含拘役、罰金、緩刑與無刑期之裁判。
洪志賢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洪志賢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3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 有罪88 筆(91.7%)
法院認定犯罪成立,但刑度從罰金到重刑差距很大完整說明
「有罪」只說明犯罪成立,輕重要看主文:可能是罰金、緩刑、得易科罰金的短期刑,也可能是重刑。同一個結果分類底下,人生影響天差地遠。
- 其他7 筆(7.3%)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沒收1 筆(1.0%)
法院宣告把犯罪所得或犯罪工具收歸國有完整說明
沒收可以跟著刑事判決一起宣告,也可以單獨聲請(例如被告死亡或逃匿時,仍可單獨沒收犯罪所得)。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洪志賢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洪志賢法官共有 96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有罪」88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有罪與無罪判決合計 88 件(未達揭露條件,僅列件數)。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洪志賢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洪志賢法官共有 96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96年度員簡字第601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員簡沒收
- 年度速偵字第956號公共危險員交簡有罪
- 96年度員簡字第654號詐欺員簡有罪
- 96年度員交簡字第243號公共危險員交簡有罪
- 96年度員簡字第639號詐欺員簡有罪
- 96年度員簡字第644號公共危險員簡有罪
- 96年度員交簡字第253號公共危險員交簡有罪
- 96年度員簡字第649號竊盜員簡有罪
- 96年度員簡字第634號賭博員簡有罪
- 年度偵字第9239號公共危險員交簡有罪
- 96年度員簡字第594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員簡有罪
- 年度偵字第8794號公共危險員交簡有罪
- 年度偵字第7627號公共危險員交簡有罪
- 度速偵字第797號公共危險員交簡有罪
- 96年度員簡字第554號賭博員簡有罪
- 96年度員簡字第549號竊盜員簡有罪
- 度撤緩偵字第58號公共危險員交簡有罪
- 96年度員簡字第559號賭博員簡有罪
- 96年度員簡字第544號竊盜員簡有罪
- 96年度員交簡附民字第6號損害賠償員交簡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