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271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度金訴字第1號

違反洗錢防制法等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7 月 29 日

法官王義閔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金訴字第1號

公訴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劉炳杉
選任辯護人
周復興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9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王義閔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9  日

                書記官 廖涵萱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度金訴字第1號於民國 109 年 07 月 29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洗錢防制法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