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重訴字第16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重訴字第16號
- 公訴人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甲○○
- 被告
- 押)
- 指定辯護人
- 本院公設辯護人乙○○
上列被告因殺人未遂等案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重訴字第16號
上列被告因殺人未遂等案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