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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定96年度聲減字第1042號

聲請減刑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7 月 16 日

法官葉明松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      定96年度聲減字第1042號

聲請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甲○○

上列受刑人因如犯毒品、幫助常業詐欺、竊盜等案件,已經判決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所犯如附表③④所示等罪,減為如附表③④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其餘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查受刑人甲○○所犯下列等罪,經判處罪刑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均在民國(下同)96年4 月24日以前,所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各別定其應執行之刑。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號│罪名        │最後確定判決│宣告刑  │犯罪時間  │判決確定│指揮書記  │減得之刑│
│    │            │            │        │          │時      │載執行期間│        │
├──┼──────┼──────┼────┼─────┼────┼─────┼────┤
│①  │施用二級毒品│中高分院94年│有期徒刑│94.01.01  │94.5.25 │94.8.30~ │不減    │
│    │            │上易字515號 │8月     │          │        │95.4.29   │        │
├──┼──────┼──────┼────┼─────┼────┼─────┼────┤
│②  │幫助常業詐欺│本院94年訴字│有期徒刑│94.2.1~  │94.10.3 │95.4.30~ │不減    │
│    │            │1439號      │9月     │94.2.25   │        │96.1.29   │        │
├──┼──────┼──────┼────┼─────┼────┼─────┼────┤
│③  │竊盜        │本院94年簡上│有期徒刑│94.5.15   │94.11.14│96.1.30~ │有期徒刑│
│    │            │字132號     │1年2月  │~94.8.7  │        │97.3.6    │7月     │
├──┼──────┼──────┼────┼─────┼────┼─────┼────┤
│④  │施用二級毒品│本院94年彰簡│有期徒刑│94.5.25~ │95.1.9  │97.3.7~  │有期徒刑│
│    │            │字891號     │4月     │94.7.24   │        │97.7.6    │2月     │
└──┴──────┴──────┴────┴─────┴────┴─────┴────┘
二、按應減刑之罪,「已經判決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
    」者,由檢察官或應減刑之人犯聲請最後審理事實之法院裁
    定之,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8條第1項定有明文。反
    之,已執行完畢之罪刑,不得聲請減刑。上述表內編號①②
    之犯罪,依指揮書記載,已於95年4月29日、96年1月29日執
    行完畢,且③④乃①②確定後所犯之罪,彼此不得合併定執
    行刑。①②既已執行完畢,自不得再聲請減刑,此聲請應予
    駁回。
三、其餘③④部分,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惟「沒收」不適
    用該條例之規定,合予說明。
四、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
    1項、第3項、第10條第1項、第12條,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6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葉明松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須
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6  日
                                書記官  于淑真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定96年度聲減字第1042號於民國 96 年 07 月 16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減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