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1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第三人異議之訴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3 年 12 月 31 日
  • 法官
    施坤樹
  • 法定代理人
    陳福全、王清泉

  • 原告
    維佳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振祥鋼鐵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166號 原   告 維佳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福全 訴訟代理人 錢翠娥 訴訟代理人 蕭隆泉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柏宏律師 被   告 振祥鋼鐵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清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施坤樹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5 日書記官 黃鏽金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