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簡上字第45號
- 上訴人
- 賴筹滿
- 訴訟代理人
- 陳俐均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蕭盛耀
- 被上訴人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利明献
- 訴訟代理人
- 周侑增
梁懷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年五月六日上午十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3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簡上字第45號
梁懷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年五月六日上午十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3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