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緝字第4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訴緝字第4號
110年度訴緝字第5號
- 公訴人
-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張晉瑋
- 選任辯護人
- 呂坤宗律師(法扶)
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訴緝字第4號
110年度訴緝字第5號
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