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0年度繼字第856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繼字第856號
- 聲請人
- 蘇俊魁
上列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蘇振發(男,民國15年12月08日出生,生前住嘉義縣鹿草鄉碧潭村17鄰頂潭163 號;身分證統一編號:
Z000000000號) 於民國100 年07月04日死亡,聲請人於知悉其得
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本院,本院依民法第11
57條規定為公示催告。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
登載新聞紙之翌日起六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
,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
家事庭法 官 呂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