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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98年度上訴字第306號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4 月 07 日

法官林慶煙賴淳良劉雪惠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     98年度上訴字第306號

上訴人
即被告
乙○○
指定辯護人
范明賢律師

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中

華民國98年8月25日98年度訴字第171號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偵字第3549號),提起上訴,本

院判決如下:

主文

一、原判決關於附表㈠轉讓禁藥、附表㈡轉讓第一級毒品及附表

㈢、㈤、㈥、㈦、㈧、㈨、㈩販賣第一級毒品及定執行刑部分撤銷。

二、乙○○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四月,減為有期徒刑二月。

三、乙○○轉讓第一級毒品,二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均減為有期徒刑七月。

四、乙○○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六月。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價值新台幣五千元之安非他命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時,與綽號「發哥」之不詳成年男子連帶追徵其價額,或以其財產連帶抵償之。

五、乙○○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十六年。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台幣五千元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與李鎧兆之財產連帶抵償之。

六、乙○○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十八年。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台幣二萬元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與李鎧兆之財產連帶抵償之。

七、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十七年。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台幣一萬元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八、乙○○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十七年。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台幣一萬元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與持有Z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之不詳成年男子之財產連帶抵償之。

九、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十七年。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台幣一萬二仟元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十、乙○○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十七年。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台幣一萬元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十一、其他上訴駁回。

十二、本判決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事實

一、乙○○曾於民國92年間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月,與另案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年4月,嗣於93年12月18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詎其不知悔改,明知海洛因、安非他命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定之第一、二級毒品,並為藥事法所列之禁藥,依法不得持有、轉讓、販賣,竟仍為下列之犯行:

(一)乙○○基於轉讓禁藥安非他命之犯意,於95年6月25日19時58分,在花蓮市○○路駭客網咖後方,轉讓新臺幣(下同)1千元之安非他命予林如玉(原起訴書附表一編號2)。

(二)乙○○基於轉讓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犯意,分別於95年12月間某日、96年1月間某日,在花蓮市豐川派出所附近李蒼選住處,轉讓海洛因予李蒼選各乙次(原起訴書附表一編號3)。

(三)乙○○與綽號「發哥」之不詳成年男子,基於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犯意聯絡,由乙○○於95年6月23日20時49分許,與林如玉談妥交易條件後,於同日20時53分聯絡「發哥」取得海洛因1克,而後持往花蓮市○○街廟口前,販賣其中0.9克給林如玉,與林如玉交換價值5千元之安非他命作為對價(原起訴書附表一編號1所列轉讓犯行,經公訴檢察官變更為販賣)。

(四)乙○○於95年6月26日12時55分,在花蓮縣吉安鄉○○○街口,販賣5千元之安非他命予林如玉(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

(五)乙○○與李鎧兆基於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犯意聯絡,由乙○○與甲○○於95年12月20日2時18分許在電話中談妥交易價格後,聯絡李鎧兆於同日3時許,在花蓮市○○路某加油站,販賣5千元海洛因予甲○○(原起訴書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二編號2)。
(六)乙○○與李鎧兆基於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犯意聯
      絡,於95年12月20日13時32分起至17時39分許,由乙○○
      與甲○○在電話中談妥交易條件,嗣於同日18時9分後某
      時,由李鎧兆在花蓮市更生日報社前,販賣2萬元之海洛
      因予甲○○(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3)。
(七)乙○○於95年12月24日0時52分,在花蓮後火車站前之7-1
      1便利商店,販賣1萬元之海洛因予甲○○(原起訴書附表
      二編號4)。
(八)乙○○與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之不詳成年男子,基
      於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犯意聯絡,由乙○○於95
      年12月24日20時37分許,與甲○○談妥交易條件後,推由
      該不詳成年男子於同日22時8分許,在花蓮市更生日報社
      前,販賣1萬元之海洛因予甲○○(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
      5)。
(九)乙○○於95年12月27日0時2分許(起訴書誤載為2時34分
      許),在花蓮市三商百貨前,販賣1錢約值1萬2千元之海
      洛因予甲○○(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6)。
(十)乙○○於95年12月28日15時許,在花蓮市更生日報社前,
      販賣1萬元之海洛因予甲○○(公訴檢察官言詞追加起訴
      )。
(十一)乙○○與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之不詳成年男子,
        基於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之犯意聯絡,由乙○
        ○與甲○○於95年12月29日19時52分至20時13分談妥交
        易條件後,由該男子於95年12月29日20時30分,在花蓮
        縣吉安鄉○○路農會附近,販賣5千元之安非他命予甲
        ○○(公訴檢察官言詞追加起訴)。
二、案經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報告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偵查起訴及公訴檢察官言詞追加起訴。
    理  由
壹、證據能力方面
一、按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
    中所為之陳述,與審判中不符時,其先前之陳述具有較可信
    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
    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2定有明文。
    證人林如玉、甲○○於警詢中之陳述,雖與審判中不符,惟
    經比對監聽譯文結果,其二人在警詢中之陳述與監聽譯文相
    符,足認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
    必要,揆之上開規定,自有證據能力。
二、再按通訊監察錄音之譯文,僅屬依據監聽錄音結果予以翻譯
    之文字,固具文書證據之外觀,但實際上仍應認監聽所得之
    錄音帶或光碟,始屬調查犯罪所得之證物;刑事訴訟法第16
    5條之1第2項所稱之證物,如其蒐證程式合法,並經合法調
    查,自具證據能力。因此檢察官如提出通訊監察錄音之譯文
    為其證據方法,實乃以其監聽所得之錄音帶或光碟,為調查
    犯罪所得之證物,法院本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65條之1所列之
    方法調查,以判斷該錄音帶或光碟是否與通訊監察錄音之譯
    文相符。而監聽錄音製作之譯文,雖通常為偵查犯罪機關單
    方面製作,然若被告或訴訟關係人對其真實性並無爭執,經
    法院於審判期日提示譯文供當事人辨認、表示意見並為辯論
    者,程式自屬適法(最高法院95年度臺上字第295號、94 年
    度臺上字第4665號判決意旨參照)。查本案警方對卷附行動
    電話實施監聽錄音,已依法取得原審法院核發之通訊監察書
    ,有通訊監察書(含通訊監察書電話附表)在卷可稽。本院
    於審判期日依法提示上開監聽譯文,被告及辯護人於原審及
    本院對於監察之合法性及監聽譯文之內容真實性均不爭執;
    依上說明,應有證據能力。
三、本判決所引之其他證據資料,被告及辯護人於本院均表示同
    意有證據能力,本案審酌該等證據作成時之情況,並無不當
    ,且與本案待證事實復具有相當之關聯性,以之為證據尚無
    不當,依法應認為均有證據能力。
貳、認定犯罪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一、事實(一)部分:
    業據被告於原審及本院坦承不諱,核與警卷第207頁即附表
    編號1所示95年6月25日19時41分、19時58分被告與證人林如
    玉通話之譯文內容,其中乙○○要拿價值1千元之安非他命
    給林如玉,嗣由林如玉前往駭客網咖與乙○○見面之情節相
    符,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犯行堪以認定。
二、事實(二)部分:
    業據被告於原審及本院坦承不諱,核與證人李蒼選於96年7
    月9日警詢中證述:我因販賣第2級毒品案件羈押中,我認識
    乙○○,我之前持有的第1、2級毒品都是他供應給我的,時
    間是去年11、12月間到我被警方查獲期間等語大致相符(警
    卷第164頁),足認被告之自白應與事實相符,犯行堪以認
    定。
三、事實(三)部分:
    業據被告於本院坦承不諱,且依附表編號2通訊監察譯文所
    示,被告確有交付海洛因,而與林如玉交易價值5千元安非
    他命之事實。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可以採信。(此
    部分原起訴被告轉讓第1級毒品海洛因,嗣經公訴檢察官更
    正為販賣第1級毒品海洛因,無變更起訴法條之問題。)
四、事實(四)部分:
    訊據被告矢口否認此部分犯行,辯稱:我是要向林如玉購買
    安非他命云云。惟依警卷第212頁即附表編號3所示95年6月
    26日12時30分、12時36分、12時39分、12 時55分之通訊監
    察譯文內容,已經顯示林如玉主動聯絡被告,表示要1克安
    非他命;被告表示手上有,但不夠1公克,要是林如玉很趕
    ,伊就先拿一點過去,等一下再算錢;林如玉回稱沒有很趕
    ;接著被告與不詳男子聯絡,向該男子拿2個後,再聯絡林
    如玉,表示伊開福特車已經到了;林如玉回稱:好,你在前
    面一點等我,我下去等情節。而證人林如玉於警詢時已供稱
    上開通訊監察譯文,係伊向被告購買安非他命的內容,有成
    交,價格5千元,被告在花蓮縣吉安鄉○○○街街口親自將
    安非他命交給伊等語(警卷第185、186頁)。又被告於警詢
    時已供稱上開通話內容係林如玉要向伊購買安非他命(警卷
    第44頁);於原審亦供稱伊有去現場(原審卷第65頁)。足
    見被告確有販賣5千元安非他命予林如玉之事實。被告於警
    詢及原審所辯因為數量不夠,沒有成交,無非避重之詞;其
    於本院又翻異前詞,反稱係伊要向林如玉購買安非他命云云
    ,前後矛盾,殊不可取。另證人林如玉偵查中改稱:這幾通
    電話是被告跟我們借錢,被告身上有1公克安非他命,要我
    幫他問看看有沒有人要,因為他急需現金,但我沒有幫他問
    到云云;於原審又稱:我完全忘記了,做警詢筆錄時,是因
    為我詐欺的案件通緝到案,且正在提藥,警方忽然問我95年
    這件事,我並不清楚,才會回答我向被告買5千元安非他命
    云云,均與上開譯文不符,無非迴護之詞,洵不足採。
五、事實(五)部分:
    訊據被告矢口否認此部分犯行,辯稱:我當天有去,但是沒
    有交易,我是免費請甲○○1根香煙的量云云。惟被告於97
    年7月19日警詢中,業已坦承此次販賣海洛因予甲○○之事
    實(警卷第5、6頁);其於偵查中亦承認於95年12月20日賣
    毒品給甲○○5、6次之事實(偵查卷第6頁)。觀之警卷第
    226、227頁即附表編號4所示95年12月20日2時18分、2時25
    分、3時之通訊監察譯文,亦已顯示甲○○與被告在電話中
    談妥向被告購買5千元海洛因後,由被告打電話聯絡李鎧兆
    到花蓮市○○路某加油站交易之情節(此部分檢察官誤認為
    係在花蓮市更生日報社前面,且未將李鎧兆列為共同正犯,
    應予更正)。證人甲○○於警詢時亦供稱:95年12月20日2
    時18分之通話內容是伊向被告購買毒品等語(警卷第125頁
    )。足見被告確有販賣5千元海洛因予甲○○之事實。被告
    所辯與卷證不符,不足採信。至於證人甲○○雖於偵查及原
    審改稱伊是叫被告幫伊向他朋友調海洛因,再由伊向被告的
    朋友買海洛因5千元云云。惟由警卷第232頁即附表編號4所
    示95年12月23日21時59分之譯文,可知李鎧兆平日即與被告
    共同販賣毒品,被告為免自身持有毒品,增加遭警方查獲之
    風險,刻意將毒品藏放在李鎧兆處,由李鎧兆保管;堪認李
    鎧兆根本就是與被告共同販賣毒品之同夥。證人甲○○翻異
    前供,無非事後迴護被告之詞,並不足採。
六、事實(六)部分:
    訊據被告矢口否認此部分犯行,辯稱:是甲○○拿2萬元想
    跟我買海洛因,當時我沒有海洛因,想跟他合資跟別人購買
    ,他說不要,後來就沒有買,還跟我借錢云云。惟被告於97
    年7月19日警詢中,業已坦承此次販賣海洛因予甲○○之事
    實(警卷第6-9頁);其於偵查中亦承認於95年12月20日賣
    毒品給甲○○5、6次之事實(偵查卷第6頁)。觀之警卷第
    227-230頁即附表編號5所示95年12月20日13時32分、14時4
    分、16時50分、17時38分、17時39分、18時9分之通訊監察
    譯文,亦已顯示甲○○於施用同日3時許李鎧兆交付之海洛
    因後,認為品質很好,乃打電話告訴被告,要再購買10 萬
    元之此種海洛因;被告表示這要等藥頭來送貨,但如果甲○
    ○很趕,被告可以聯絡「鬥陣的」李鎧兆先撥賣現有之半錢
    重之海洛因給甲○○;甲○○問「多少錢?」被告說「方便
    的話,給李鎧兆賺個工錢,2萬元好嗎?」,甲○○表示「
    好,你說怎樣就怎樣,沒關係」;嗣於同日18時9分,李鎧
    兆聯絡甲○○表示,因為伊還有好幾個地方要跑,等順路再
    過去,要到了會再打給甲○○等之情節。證人甲○○於警詢
    中亦供稱上開譯文是伊向被告購買毒品的內容等語(警卷第
    129頁)。足見被告確有販賣2萬元海洛因予甲○○之事實。
    被告所辯與卷證不符,不足採信。至於證人甲○○於偵查中
    改稱:「這是我跟乙○○集資向朋友買海洛因」云云;於原
    審又改稱:「我記得有叫乙○○幫我調貨,乙○○有帶朋友
    來,由我拿錢給乙○○的朋友,他朋友拿毒品給我,我沒有
    跟乙○○合資購買毒品。」云云,非但前後矛盾,亦與上開
    譯文內容有異,均係事後迴護之詞,不足採信。
七、事實(七)部分:
    訊據被告矢口否認此部分犯行,辯稱:是甲○○要還我之前
    跟我借的1萬元,但這次他沒有還我錢云云。惟被告於97年7
    月19日警詢中,業已坦承此次販賣海洛因予甲○○之事實,
    且是其本人拿海洛因給甲○○(警卷第16頁)。觀之警卷第
    234、235頁即附表編號6所示95年12月24日0時16分、0時43
    分、0時52分之通訊監察譯文,亦已顯示甲○○以「我欠你1
    萬我還你好嗎?」做為購買海洛因之暗語,被告同意後,兩
    人約妥在後站的7-11見面,甲○○表示伊到了,被告即回覆
    「好,我馬上過去。」等之情節。證人甲○○於警詢中亦供
    稱上開譯文是伊向被告購買毒品的內容等語(警卷第135頁
    )。足見被告確有販賣1萬元海洛因予甲○○之事實。被告
    所辯與卷證不符,不足採信。至於證人甲○○於偵查中改稱
    :「我是想跟乙○○多買一些海洛因,有沒有買到我忘記了
    。」云云;於原審又改稱:「我記得有叫乙○○幫我調貨,
    乙○○有帶朋友來,由我拿錢給乙○○的朋友,他朋友拿毒
    品給我。」云云,非但前後矛盾,亦與上開譯文內容有異,
    均係事後迴護之詞,不足採信。
八、事實(八)部分:
    訊據被告矢口否認此部分犯行,辯稱:是甲○○要把上次沒
    有還我的錢還給我,我怕他再騙我,所以我就叫朋友過去拿
    1萬元,這次也是我要跟甲○○拿毒品,不是我要賣海洛因
    給他云云。惟依照警卷第236、237頁即附表編號7所示95年
    12月24日20時37分、20時39分、21時26分、22時8分、23時9
    分、23時25分之通訊監察譯文,亦已顯示甲○○又以「我欠
    你1萬我要還你」作為購買海洛因之暗語;被告表示「晚一
    點好嗎,我在處理一些事,我鬥陣的(李鎧兆)被收起來了
    。」嗣經甲○○電話催促,被告表示「報紙啊,我叫人過去
    已經到了。」嗣於23時25分,由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
    之不詳男子,直接聯絡甲○○表示伊到了等之情節。而證人
    甲○○於96年2月13日警詢中亦供稱上開譯文是伊向被告購
    買毒品的內容,被告過來要跟伊拿安非他命,但是伊沒給被
    告,伊跟被告拿1萬元的海洛因等語(警卷第136、138頁)
    。足見被告確有販賣1萬元海洛因予甲○○之事實。被告所
    辯與卷證不符,不足採信。至於證人甲○○於偵查中改稱:
    「有些我都忘記了,事隔很久我記憶不好,這次交易沒有成
    功,因為乙○○沒有來,那次是他要向我拿安非他命。」云
    云;於原審又改稱:「我記得有叫乙○○幫我調貨,乙○○
    有帶朋友來,由我拿錢給乙○○的朋友,他朋友拿毒品給我
    ,我沒有跟乙○○合資購買毒品。」云云,非但前後矛盾,
    亦與上開譯文內容有異,均係事後迴護之詞,不足採信。
九、事實(九)部分:
    訊據被告矢口否認此部分犯行,辯稱:是我要跟甲○○一起
    合資去拿毒品云云。惟被告於原審係稱:我只是介紹朋友,
    由甲○○直接向我朋友買云云,已見歧異。而證人甲○○於
    偵查中業已證稱:95年12月26日22時48分被告說馬上拿來,
    這次我有買到海洛因,是乙○○與他朋友一起來約定的地點
    交給我,是約在三商百貨交易等語明確(偵卷第29、30頁)
    。又觀之警卷第240-243頁即附表編號8所示95年12月26日20
    時51分、21時36分、22時48分、23時34分及12月27日0時2分
    之通訊監察譯文,亦已顯示被告與甲○○原係討論2人如何
    合資購買海洛因,最後2人談妥由被告向藥頭購買2錢價格2
    萬4千元之海洛因,再由被告撥其中1錢給甲○○;嗣被告向
    甲○○表示:你不是要拿1錢?2錢2萬4啦,我決定,我決定
    你就要給我多賺一點,我撥半錢給你,再半錢給你,你就多
    給我一點(錢),我這邊在籌律師費,最後他要一點錢,我
    就要擔呀等語。被告既將所購得2錢2萬4千元之海洛因其中1
    錢轉手給甲○○,並要甲○○多給一點錢,足認其係將購得
    之海洛因其中1錢以約值1萬2千元之價格轉賣給甲○○。被
    告所辯合資購買云云,無非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另檢察官
    將監聽譯文所示00.02.34(0時2分34秒)誤解讀為2時34分
    ,並將被告購買2錢2萬4千元之海洛因後撥賣給甲○○1錢之
    事實,誤認為甲○○單獨購買2錢2萬4千元,均與監聽譯文
    所示不符,應予更正,附此敘明。
十、事實(十)部分:
    訊據被告矢口否認此部分犯行,辯稱:是我要跟甲○○一起
    合資去拿毒品云云。惟被告於原審已供稱電話中說約好交易
    1萬元,只是辯稱伊後來沒有去而已,並未言及與甲○○合
    買毒品。再依照警卷第246頁即附表編號9所示95年12月28日
    15時2分許之通訊監察譯文內容,被告說:「我好了,我正
    要打電話給你,我弄一半一半的都沒有動過,一半黃的一半
    白的你自己去洗,總共1克,1萬,我今天已經盡量給你了。
    」甲○○說:「好,我在更生報這邊。」被告即表示:「好
    ,我過去。」等語。同日17時57分,甲○○再以電話聯絡被
    告:「跟下午一樣好嗎?」被告答以:「沒有了啊,我就沒
    有了,我不是跟你說我已經貨底了,我沒有跟你開玩笑,現
    在我身上有的都洗過了。」且證人甲○○於本院亦證稱當日
    下午3時有拿到毒品。足認該日15時2分許確實有交易成功,
    且甲○○對海洛因品質感到滿意,始會有同日17時57分之通
    話。被告所辯合資購買云云,無非卸責之詞,不足採信。證
    人甲○○雖於本院另稱:我是麻煩乙○○聯絡他的朋友,叫
    他的朋友出來,約在更生日報處與他朋友見面,然後我跟他
    朋友買云云;惟與上開譯文內容不符,顯係迴護之詞,亦不
    足採。
十一、事實(十一)部分:
    訊據被告矢口否認此部分犯行,辯稱:甲○○在電話中要我
    跟他一起去買毒品,但沒有找到我朋友,後來找不到我朋友
    ,我就拿一點請甲○○吸用,這次是請他的,不是賣他的,
    於是我就叫阿弟仔拿一點點毒品去給他云云。惟依照警卷第
    248、249頁即附表編號10所示95年12月29日19時52分、20時
    13分、20時30分之通訊監察譯文,被告表示伊只剩下散的1
    包,問甲○○先要多少?要拿多少錢?甲○○表示先拿5千
    好了,伊在自強路這邊,不要再等了;被告即表示伊叫人拿
    過去了,伊叫「阿弟仔」拿過去。並隨即聯絡持用00000000
    00號行動電話之「阿弟仔」送貨到自強農會,該男子打電話
    告知甲○○:「阿兄,我到了。」甲○○回以:「喔,我看
    到了。」足見被告確有販賣5千元安非他命予甲○○之事實
    。被告所辯與卷證不符,不足採信。至於證人甲○○於本院
    所稱這次因為被告沒有來,所以沒有交易成功,伊不認識阿
    弟仔云云,亦與上開譯文內容有異,核屬迴護之詞,實難採
    信。
十二、再毒品買賣,為政府強力查緝、刑度極重之嚴重違法行為
      ,非可公然為之,故其交易價格每因買賣雙方關係之深淺
      、買賣之數量、貨源是否充裕、查緝是否嚴緊及其取得成
      本之高低等因素而有不同,非可一概而論。且販賣之利得
      ,除販賣者自行坦承之外,本極難查得實情,惟販賣毒品
      海洛因及安非他命之法定刑度甚重,係眾所週知之事實。
      本案被告多次販賣毒品,苟非意在營利,衡情應不至甘冒
      被處重刑之危險,是其從中轉取價差牟利之意圖,已極顯
      然。被告確有上開販賣毒品海洛因及安非他命之犯行,均
      堪認定。
參、論罪科刑
一、按海洛因及安非他命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定之第一級、第
    二級毒品,亦屬藥事法所稱之禁藥,即藥事法第22條第1款
    所稱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
    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明知為禁藥而轉讓者,藥事
    法第83條第1項定有處罰明文。本件被告所犯事實(一)、
    (二)部分,起訴檢察官原以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8條之規定提起公訴,嗣經公訴檢察官於原審審理時,當庭
    補充起訴法條為藥事法第83條第1項之轉讓禁藥罪,本院即
    毋庸另行變更起訴法條。又被告轉讓海洛因、安非他命之行
    為,均以一行為同時觸犯二法條,屬「法條競合」之情形,
    應依「重法優於輕法」、「後法優於前法」之法理,擇一處
    斷。
二、次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轉讓第一級毒品之法
    定本刑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
    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規定轉讓第二級毒品罪之法定本
    刑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
    罰金。」而93年4月21日修正後藥事法第83條第1項轉讓禁藥
    罪之法定本刑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
    以下罰金。」又本件並無證據足認轉讓安非他命之數量已達
    淨重10公克以上,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第6項規定加
    重其刑二分之一之情形。是經比較結果,被告所犯事實(一
    )部分,應依藥事法第83條第1項之明知為禁藥(安非他命
    )而轉讓罪論處。所犯事實(二)部分,應依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第8條第1項之轉讓第一級毒品罪論處。被告於轉讓前後
    持有海洛因、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均為轉讓之高度行為所
    吸收,不另論罪。又被告所犯上開2罪之時間均在96年4月24
    日以前,合於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
    定,應予減刑2分之1。
三、又被告行為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之規定於98年5月20
    日修正,將原販賣第一級毒品之併科罰金刑度自1千萬元提
    高至2千萬元,原販賣第二級毒品之併科罰金刑度自7百萬元
    提高至1千萬元,均無對被告較為有利之情形,依照刑法第2
    條第1項前段之原則規定,應適用行為時之修正前法律。是
    被告所犯事實(三)、(五)至(十)部分,均係犯修正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之販賣第一級毒品罪。所犯事
    實(四)及(十一)部分,均係犯修正前同條例同條第2項
    之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被告於販賣前後持有海洛因、安非他
    命之低度行為,均為販賣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四、被告就所犯事實(三)部分,與綽號「發哥」之不詳成年男
    子間;就所犯事實(五)、(六)部分,與李鎧兆間;就所
    犯事實(八)、(十一)部分,與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電
    話之不詳成年男子間,分別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均為共
    同正犯。
五、又被告如事實欄所示之科刑及執行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
    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稽,其於受徒刑之執行完畢後,五
    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各罪,均為累犯。除毒品
    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2項法定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者
    ,依刑法第64條第1項、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不得加重以外
    ,其餘法定刑度均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
六、又被告所犯各次販賣海洛因之交易金額,或為5千至2萬元不
    等,相較於長期大量販賣毒品之大毒梟或大盤、中盤毒販而
    言,情節較為輕微,縱使量以最低度之法定本刑無期徒刑,
    依一般國民生活經驗法則,尚嫌情輕法重,在客觀上足以引
    起一般同情,顯可憫恕。爰就被告販賣第一級毒品即(事實
    三)及(五)至(十)部分,均依刑法第59條之規定酌減其
    刑,並先加後減之。
七、再被告所犯上開各罪,時間並非緊接,犯意各別,應分論併
    罰。
八、原審就被告所犯事實(四)及(十一)部分,審酌被告犯罪
    一切情狀,分別量處有期徒刑7年6月,並沒收販賣毒品所得
    ;認事用法並無不合。被告上訴指摘原判決此部分不當,為
    無理由,應予駁回。
九、另原審就被告所犯事實(一)至(三)及(五)至(十)部
    分,論罪科刑,雖非無見。惟原判決就事實(一)、(二)
    部分,未依減刑規定予以減刑;就事實(三)及(五)至(
    十)部分,未依刑法第59條之規定酌減其刑;另就事實(三
    )部分所為沒收之宣告,未併諭知「或以其財產連帶抵償之
    」,均有未合。被告上訴指摘原判決就事實(三)及(五)
    至(十)部分不當,雖無理由,惟原判決既有未合,即應撤
    銷改判。另被告上訴指摘原判決事實(一)、(二)部分,
    未依減刑規定予以減刑,則有理由,亦應撤銷改判。爰審酌
    被告有多次犯罪前科紀錄,素行不佳,除轉讓毒品予他人,
    復為謀取私利,販賣毒品予他人,影響他人健康,對社會國
    家之危害非輕,並衡酌其犯罪手段、目的、犯罪所得及犯罪
    後未能全然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就事實(一)至(三)及
    (五)至(十)部分,依序分別量處如主文第二項至第十項
    所示之刑,並與上訴駁回部分定其應執行之刑。
十、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9條第1項規定,犯第4條至第9條、
    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第1項、第2項之罪者,其供犯罪所
    用或因犯罪所得之財物,均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
    時,追徵其價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本件被告就事實(三)
    與綽號「發哥」之不詳成年男子共同販賣海洛因所得價值5
    千元之安非他命,應依上開規定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時,與綽號「發哥」之不詳成年男子連帶追徵其價額,或
    以其財產連帶抵償之。就事實(四)部分,被告販賣安非他
    命所得財物5千元,應依上開規定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
    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就事實(五)、(六)部分,被
    告與李鎧兆共同販賣海洛因所得5千元、2萬元,應依上開規
    定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與李鎧兆之財產連
    帶抵償之。就事實(七)部分,被告販賣海洛因所得財物1
    萬元,應依上開規定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時,以其
    財產抵償之。就事實(八)部分,被告與持用0000000000號
    行動電話之不詳成年男子共同販賣海洛因所得1萬元,應依
    上開規定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與持用0000
    000000號行動電話之不詳成年男子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就事
    實(九)部分,被告販賣海洛因所得財物1萬2千元,應依上
    開規定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就事實(十)部分,被告販賣海洛因所得財物1萬元,應依
    上開規定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就事實(十一)部分,被告與持用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
    之不詳成年男子共同販賣安非他命所得財物5千元,應依上
    開規定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與持用000000
    0000號行動電話之不詳成年男子之財產連帶抵償之。上開宣
    告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8條、第364
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修正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2
項、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第1項、第19條第1項,藥事法
第83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條第1項前段、第47條第1項
、第59條、第51條第5款,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
第1項第3款、第7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丙○○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9    年    4     月    7     日
                  刑事庭審判長法  官  林慶煙
                              法  官  賴淳良
                              法  官  劉雪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
未敘述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狀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
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    華    民    國    99    年    4     月    7     日
                              書記官  林明智
附錄    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
修正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
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
轉讓第一級毒品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百萬元以下罰金。
轉讓第二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70萬元以下罰金。
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
以下罰金。
轉讓第四級毒品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萬元
以下罰金。
前四項之未遂犯罰之。
轉讓毒品達一定數量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其標準由行政院
定之。
藥事法第83條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
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
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3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1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30
萬元以下罰金。
第 1 項之未遂犯罰之。
  98年度上訴字第306號通訊監察譯文
 ┌──┬───┬───┬───┬───────────────┬────┬────┐
 │編號│ 時間 │  A   │  B   │           通話內容           │犯罪事實│ 位置   │
 │    │      │      │      │                              │        │(警卷)│
 ├──┼───┼───┼───┼───────────────┼────┼────┤
 │1   │95年6 │乙○○│林如玉│A:喂。                       │犯罪事實│頁207   │
 │    │月25日│0989- │0931- │B:阿哲。                     │㈠      │        │
 │    │19時41│103148│276709│A:有嗎?                     │        │        │
 │    │分    │      │      │B:有啊,這裡有,怎樣。       │        │        │
 │    │      │      │      │A:沒有打給我,實在。         │        │        │
 │    │      │      │      │B:忘記了,抱歉。             │        │        │
 │    │      │      │      │A:我在市區,你在哪裡?       │        │        │
 │    │      │      │      │B:你的意思要用換的這樣子。   │        │        │
 │    │      │      │      │A:嘿啊,沒有顆顆阿,我叫你請 │        │        │
 │    │      │      │      │我,怎麼好意思跟你講。        │        │        │
 │    │      │      │      │B:嗯。                       │        │        │
 │    │      │      │      │A:不能常常請。               │        │        │
 │    │      │      │      │B:換多少?                   │        │        │
 │    │      │      │      │A:1000塊就好了,不要在電話裡 │        │        │
 │    │      │      │      │講這個嗎,見面再講也沒關係,好│        │        │
 │    │      │      │      │不好?                        │        │        │
 │    │      │      │      │B:好。                       │        │        │
 │    │      │      │      │A:大概、大概1000塊就對了,不 │        │        │
 │    │      │      │      │要講這麼清楚。                │        │        │
 │    │      │      │      │B:好,你在哪裡?             │        │        │
 │    │      │      │      │A:林森路這邊。               │        │        │
 │    │      │      │      │B:好。                       │        │        │
 │    │      │      │      │A:你來還是我過去,我們過去。 │        │        │
 │    │      │      │      │B:不要不樣我們過去。         │        │        │
 │    │      │      │      │A:我們過來。                 │        │        │
 │    │      │      │      │B:我們在很遠,我們剛好要去市 │        │        │
 │    │      │      │      │區。                          │        │        │
 │    │      │      │      │A:半路,等到你們來。         │        │        │
 │    │      │      │      │B:不會啦,現在馬上就要出門了 │        │        │
 │    │      │      │      │。                            │        │        │
 │    │      │      │      │A:你們在哪裡?               │        │        │
 │    │      │      │      │B:南埔這邊,在你家是嗎?     │        │        │
 │    │      │      │      │A:沒有,我沒有在家裡。       │        │        │
 │    │      │      │      │B:統冠相等。                 │        │        │
 │    │      │      │      │A:不要不要,你去不是有個駭客 │        │        │
 │    │      │      │      │?                            │        │        │
 │    │      │      │      │B:嘿。                       │        │        │
 │    │      │      │      │A:後面不是有停車場空地?     │        │        │
 │    │      │      │      │B:嘿。                       │        │        │
 │    │      │      │      │A:我在裡面。                 │        │        │
 │    │      │      │      │B:好。                       │        │        │
 │    │      │      │      │A:要快一點。                 │        │        │
 │    │      │      │      │B:好拜拜。                   │        │        │
 │    ├───┼───┼───┼───────────────┼────┼────┤
 │    │95年6 │乙○○│林如玉│B:喂,快到了,快到了拜拜     │同上    │同上    │
 │    │月25日│0989- │0938- │A:進來啊                     │        │        │
 │    │19時58│103148│806040│                              │        │        │
 │    │分    │      │      │                              │        │        │
 │    │      │      │      │                              │        │        │
 ├──┼───┼───┼───┼───────────────┼────┼────┤
 │2   │95年6 │乙○○│林如玉│A:喂。                       │犯罪事實│頁203   │
 │    │月23日│0989- │0938- │B:喂。                       │㈢      │        │
 │    │20時49│103148│806040│A:喂,你那邊有沒有東西?     │        │        │
 │    │分    │      │      │B:什麼東西?                 │        │        │
 │    │      │      │      │A:我是誰你知道嗎?           │        │        │
 │    │      │      │      │B:誰?                       │        │        │
 │    │      │      │      │A:啊。                       │        │        │
 │    │      │      │      │B:你是誰?                   │        │        │
 │    │      │      │      │A:那個啊。                   │        │        │
 │    │      │      │      │B:喔,怎樣。                 │        │        │
 │    │      │      │      │A:你現在那個硬的有沒有?     │        │        │
 │    │      │      │      │B:嘿。                       │        │        │
 │    │      │      │      │A:可以嗎?                   │        │        │
 │    │      │      │      │B:缺阿。                     │        │        │
 │    │      │      │      │A:你那邊還有沒有?           │        │        │
 │    │      │      │      │B:我調有阿。                 │        │        │
 │    │      │      │      │A:你怎麼算?                 │        │        │
 │    │      │      │      │B:你說這邊的喔?             │        │        │
 │    │      │      │      │A:好的喔。                   │        │        │
 │    │      │      │      │B:對呀,好的啊,女的一,就實 │        │        │
 │    │      │      │      │的1克有沒有,6000阿。         │        │        │
 │    │      │      │      │A:呦。                       │        │        │
 │    │      │      │      │B:對呀。                     │        │        │
 │    │      │      │      │A:看你啦,5000好不好?你有沒 │        │        │
 │    │      │      │      │有賺?                        │        │        │
 │    │      │      │      │B:沒有阿,6000就是他給我的啊 │        │        │
 │    │      │      │      │。                            │        │        │
 │    │      │      │      │A:呦我給你5000好不好?       │        │        │
 │    │      │      │      │B:好的嗎?                   │        │        │
 │    │      │      │      │A:好的呀,沒味有沒有,可以走 │        │        │
 │    │      │      │      │,也沒有雜質,你看這要有要緊嗎│        │        │
 │    │      │      │      │?                            │        │        │
 │    │      │      │      │B:燒餅,燒餅那一天他有拿,他 │        │        │
 │    │      │      │      │說,效果不是很好,白色對不對?│        │        │
 │    │      │      │      │A:跟他的不一樣跟他的不一啊。 │        │        │
 │    │      │      │      │B:呦。                       │        │        │
 │    │      │      │      │A:完全不一樣。               │        │        │
 │    │      │      │      │B:你在哪裡?                 │        │        │
 │    │      │      │      │A:啊?                       │        │        │
 │    │      │      │      │B:在哪裡?                   │        │        │
 │    │      │      │      │A:我在市區呀,不要問我在哪裡 │        │        │
 │    │      │      │      │,你若是要,看你在哪裡,我送過│        │        │
 │    │      │      │      │去。                          │        │        │
 │    │      │      │      │B:好呀,你確定是好的喔。     │        │        │
 │    │      │      │      │A:嘿呀,我拿到你那邊的時候, │        │        │
 │    │      │      │      │你可以馬上試,我若試了,你不中│        │        │
 │    │      │      │      │意,就丟500元來,看試了可以, │        │        │
 │    │      │      │      │你再拿,不會給你漏氣啦。像我之│        │        │
 │    │      │      │      │前給你的東西有沒有。          │        │        │
 │    │      │      │      │B:好啦。                     │        │        │
 │    │      │      │      │A:壞的東西我不敢找你啦。     │        │        │
 │    │      │      │      │B:你要拿一顆籃球(吸食器)給 │        │        │
 │    │      │      │      │我喔。                        │        │        │
 │    │      │      │      │A:喔。                       │        │        │
 │    │      │      │      │B:沒有啊。                   │        │        │
 │    │      │      │      │A:好啦好啦,幫你找,你在哪裡 │        │        │
 │    │      │      │      │?                            │        │        │
 │    │      │      │      │B:家裡,廟口這邊。           │        │        │
 │    │      │      │      │A:我差不多半個一個小時到,到 │        │        │
 │    │      │      │      │了打給你。                    │        │        │
 │    │      │      │      │B:好。                       │        │        │
 │    │      │      │      │A:byebye。                   │        │        │
 │    ├───┼───┼───┼───────────────┼────┼────┤
 │    │95年6 │乙○○│發哥  │A:喂。                       │同上    │頁204   │
 │    │月23日│0989- │0989- │B:喂怎樣?                   │        │        │
 │    │20時53│103148│166060│A:我有問到,要一個有沒有?   │        │        │
 │    │分    │      │      │B:要一克。                   │        │        │
 │    │      │      │      │A:嘿嘿,不要說這麼多,要一個 │        │        │
 │    │      │      │      │賴達就對了。                  │        │        │
 │    │      │      │      │B:喔,那樣喔。               │        │        │
 │    │      │      │      │A:我把我的問題跟你說,我剛跟 │        │        │
 │    │      │      │      │人家招有沒有。                │        │        │
 │    │      │      │      │B:嘿你說。                   │        │        │
 │    │      │      │      │A:變作我拿東西跟他現交,再拿 │        │        │
 │    │      │      │      │錢給你,因為我們這邊沒有現錢給│        │        │
 │    │      │      │      │你,你給我方便有沒有,我把你的│        │        │
 │    │      │      │      │東西,我去交給人,現在下雨天,│        │        │
 │    │      │      │      │來回開車半小時,半小時以內我就│        │        │
 │    │      │      │      │拿給你,半小時就拿過來給你,市│        │        │
 │    │      │      │      │區近近的。                    │        │        │
 │    │      │      │      │B:我看現在,你來到這裡,你到 │        │        │
 │    │      │      │      │了打電話給我,我就把東西丟給你│        │        │
 │    │      │      │      │,我現在有事情要出去這樣子喔。│        │        │
 │    │      │      │      │A:好我知道。                 │        │        │
 │    │      │      │      │B:你知道嗎?你就直接。       │        │        │
 │    │      │      │      │A:好我直接找你。             │        │        │
 │    │      │      │      │B:好好。                     │        │        │
 ├──┼───┼───┼───┼───────────────┼────┼────┤
 │3   │95年6 │林如玉│乙○○│A:阿哲你忙好嗎?             │犯罪事實│頁212   │
 │    │月26日│0931- │0989- │B:哈啊                       │㈣      │        │
 │    │12時30│276709│103148│A:你忙完了沒?               │        │        │
 │    │分    │      │      │B:好了。                     │        │        │
 │    │      │      │      │A:好了嗎?                   │        │        │
 │    │      │      │      │B:趕著用。                   │        │        │
 │    │      │      │      │A:不是不是我不是要跟你拿那個 │        │        │
 │    │      │      │      │錢。                          │        │        │
 │    │      │      │      │B:喔。                       │        │        │
 │    │      │      │      │A:我是要你去幫我處理那個男生 │        │        │
 │    │      │      │      │。                            │        │        │
 │    │      │      │      │B:一克。                     │        │        │
 │    │      │      │      │A:嘿,然後你送過來給我好不好 │        │        │
 │    │      │      │      │。                            │        │        │
 │    │      │      │      │B:好啊。                     │        │        │
 │    │      │      │      │A:我在南海五街我在佳伸家洗澡 │        │        │
 │    │      │      │      │。                            │        │        │
 │    │      │      │      │B:五街到了再打給你。         │        │        │
 │    │      │      │      │A:好,你到了五街打給我。     │        │        │
 │    │      │      │      │B:拜拜。                     │        │        │
 │    │      │      │      │A:要很久嗎?                 │        │        │
 │    │      │      │      │B:不會,我先打給人。         │        │        │
 │    │      │      │      │A:好拜拜。                   │        │        │
 │    ├───┼───┼───┼───────────────┼────┼────┤
 │    │95年6 │同上  │同上  │B:我會過去,我現在過去那裡拿 │同上    │同上    │
 │    │月26日│      │      │,我這裡有可能是不夠一克。    │        │        │
 │    │12時36│      │      │A:哈啊。                     │        │        │
 │    │分    │      │      │B:我身上有不到一克,我說我要 │        │        │
 │    │      │      │      │過去給他拿。                  │        │        │
 │    │      │      │      │A:好好快一點。               │        │        │
 │    │      │      │      │B:你要是很敢,我先拿一點過去 │        │        │
 │    │      │      │      │等一下再跟你算錢。            │        │        │
 │    │      │      │      │A:沒有啦,不要做一次就好了。 │        │        │
 │    │      │      │      │B:好,拜拜。                 │        │        │
 │    ├───┼───┼───┼───────────────┼────┼────┤
 │    │95年6 │乙○○│某男  │B:嘿怎樣?                   │同上    │同上    │
 │    │月26日│0989- │0986- │A:方便講話,我講幾句話。     │        │        │
 │    │12時39│103148│059549│B:好,你說。                 │        │        │
 │    │分    │      │      │A:我昨天有跟你說。           │        │        │
 │    │      │      │      │B:嘿怎樣?                   │        │        │
 │    │      │      │      │A:我昨天不是有,我手上,你先 │        │        │
 │    │      │      │      │拿兩個給我,我比較好處理。    │        │        │
 │    │      │      │      │B:嗯嗯。                     │        │        │
 │    │      │      │      │A:昨天我有先拿一個散的給人, │        │        │
 │    │      │      │      │不夠一個,人家現在要一個,剛剛│        │        │
 │    │      │      │      │好一個。                      │        │        │
 │    │      │      │      │B:嗯,我現在人沒有在那裡,你 │        │        │
 │    │      │      │      │現在人大概在哪裡?            │        │        │
 │    │      │      │      │A:我在和平路重慶市場這裡。   │        │        │
 │    │      │      │      │B:和平路喔。                 │        │        │
 │    │      │      │      │A:重慶市場這裡。             │        │        │
 │    │      │      │      │B:和平路喔,現在我跟你講,你 │        │        │
 │    │      │      │      │來我北濱的家。                │        │        │
 │    │      │      │      │A:家裡。                     │        │        │
 │    │      │      │      │B:嘿嘿。                     │        │        │
 │    ├───┼───┼───┼───────────────┼────┼────┤
 │    │95年6 │乙○○│林如玉│B:到了,看到了。             │同上    │同上    │
 │    │月26日│0989- │0931- │A:看到了。                   │        │        │
 │    │12時55│103148│276709│B:看到了。                   │        │        │
 │    │分    │      │      │A:福特的。                   │        │        │
 │    │      │      │      │B:對,黑色的。               │        │        │
 │    │      │      │      │A:到了。                     │        │        │
 │    │      │      │      │B:好,你在前面一點等我,我下 │        │        │
 │    │      │      │      │去。                          │        │        │
 ├──┼───┼───┼───┼───────────────┼────┼────┤
 │4   │95年12│乙○○│甲○○│A:喂!                       │犯罪事實│頁226   │
 │    │月20日│0932- │0931- │B:鬥陣仔!好了嗎?           │㈤      │        │
 │    │2時18 │384103│058499│A:你人在甘苦是嗎?           │        │        │
 │    │分    │      │      │B:對啦,有一點。             │        │        │
 │    │      │      │      │A:我先叫人拿一點過去,我現在 │        │        │
 │    │      │      │      │住在我嬸嬸家。                │        │        │
 │    │      │      │      │B:我是要跟你那個啦。         │        │        │
 │    │      │      │      │A:你直接講,我這支電話剛辦的 │        │        │
 │    │      │      │      │。                            │        │        │
 │    │      │      │      │B:我是要用錢跟你那個啦。     │        │        │
 │    │      │      │      │A:你直接講沒有關係。         │        │        │
 │    │      │      │      │B:我是要用錢跟你拿啦。       │        │        │
 │    │      │      │      │A:發哥我跟你講真的,我住在這 │        │        │
 │    │      │      │      │邊,他們叫我不要出去。你要怎麼│        │        │
 │    │      │      │      │處理,我叫我鬥陣的拿過去。    │        │        │
 │    │      │      │      │B:好哇。我在福安這一邊。     │        │        │
 │    │      │      │      │A:你要拿多少還我,我這樣講你 │        │        │
 │    │      │      │      │聽得懂嗎?你要拿多少錢給我?  │        │        │
 │    │      │      │      │B:拿5千好了。喔..好哇。      │        │        │
 │    │      │      │      │A:我這個都沒有動過。         │        │        │
 │    │      │      │      │B:你看怎麼算,算一點那個的。 │        │        │
 │    │      │      │      │A:這個可以0.2-0.5啦。        │        │        │
 │    │      │      │      │B:喔..好。                   │        │        │
 │    │      │      │      │A:我是都洗0.2。              │        │        │
 │    │      │      │      │B:喔。                       │        │        │
 │    │      │      │      │A:我都是1比2出去的。         │        │        │
 │    │      │      │      │B:喔..我現在在..             │        │        │
 │    │      │      │      │A:我先打給他再打給你。       │        │        │
 │    │      │      │      │B:喔。                       │        │        │
 │    ├───┼───┼───┼───────────────┼────┼────┤
 │    │95年12│李鎧兆│甲○○│A:喂!兄仔。                 │同上    │同上    │
 │    │月20日│0926- │0931- │B:我現在在和平路昌記加油站附 │        │        │
 │    │2時25 │547494│058499│近啦。                        │        │        │
 │    │分    │      │      │A:和平路。                   │        │        │
 │    │      │      │      │B:和平路有一個加油站。       │        │        │
 │    │      │      │      │A:靠近南濱那邊是嗎?         │        │        │
 │    │      │      │      │B:和平路的北基。             │        │        │
 │    │      │      │      │A:喔,了解,我那邊打給你。   │        │        │
 │    │      │      │      │B:喔。                       │        │        │
 │    ├───┼───┼───┼───────────────┼────┼────┤
 │    │95年12│李鎧兆│甲○○│B:喂。                       │同上    │頁227   │
 │    │月20日│0926- │0931- │A:兄仔,我在路上了。         │        │        │
 │    │3時   │547494│058499│B:我在加油站這邊。           │        │        │
 │    │      │      │      │A:喔,好。                   │        │        │
 │    ├───┼───┼───┼───────────────┼────┼────┤
 │    │95年12│乙○○│甲○○│B:喂。                       │同上    │頁232   │
 │    │月23日│0932- │0931- │A:喂。                       │        │        │
 │    │21時59│384103│058499│B:你還在睡覺喔。             │        │        │
 │    │分    │      │      │A:對呀。                     │        │        │
 │    │      │      │      │B:我要拿錢去還你呀。         │        │        │
 │    │      │      │      │A:喔。                       │        │        │
 │    │      │      │      │B:我要拿一萬還你。           │        │        │
 │    │      │      │      │A:我那個鬥陣的「鰓鼻仔」被抓 │        │        │
 │    │      │      │      │去了。                        │        │        │
 │    │      │      │      │B:喔,他電話不接了,他被抓了 │        │        │
 │    │      │      │      │喔。                          │        │        │
 │    │      │      │      │A:他現在等交保。             │        │        │
 │    │      │      │      │B:交保喔,現在呢?           │        │        │
 │    │      │      │      │A:我等他打給我。我的東西都放 │        │        │
 │    │      │      │      │在他那邊呀。                  │        │        │
 │    │      │      │      │B:你叫別人去就好了,你不要去 │        │        │
 │    │      │      │      │。                            │        │        │
 │    │      │      │      │A:我沒有去啦,我東西都放在他 │        │        │
 │    │      │      │      │那邊。                        │        │        │
 │    │      │      │      │B:是喔,他可以交保嗎?       │        │        │
 │    │      │      │      │A:可以呀,他沒有被搜到。     │        │        │
 │    │      │      │      │B:都沒有東西嗎?             │        │        │
 │    │      │      │      │A:他剛去交給人家呀,剛交給對 │        │        │
 │    │      │      │      │方就失身了,就被抓到了。      │        │        │
 │    │      │      │      │B:是喔。                     │        │        │
 │    │      │      │      │A:等他交保對方擔起來了。     │        │        │
 │    │      │      │      │B:擔起來了喔,那裡去抓的?   │        │        │
 │    │      │      │      │A:新城的。                   │        │        │
 │    │      │      │      │B:沒關係啦,你的事情重要,看 │        │        │
 │    │      │      │      │能不能那個。                  │        │        │
 │    │      │      │      │A:我跟你說真的,我現在人也在 │        │        │
 │    │      │      │      │甘苦,我在睡覺。              │        │        │
 │    │      │      │      │B:是喔。                     │        │        │
 │    │      │      │      │A:你聽我的聲音也知道我人在甘 │        │        │
 │    │      │      │      │苦,那東西我外出回來都交給他。│        │        │
 │    │      │      │      │B:你那天跟我講的事情可以那個 │        │        │
 │    │      │      │      │嗎?                          │        │        │
 │    │      │      │      │A:一定呀,已經跟他們講好了。 │        │        │
 │    │      │      │      │B:那我的份你有幫我準備嗎?什 │        │        │
 │    │      │      │      │麼時候會來?                  │        │        │
 │    │      │      │      │A:今天有狀況不行,明天我就去 │        │        │
 │    │      │      │      │拿了。                        │        │        │
 │    │      │      │      │B:是喔。                     │        │        │
 │    │      │      │      │A:如果他今天有什麼狀況不能出 │        │        │
 │    │      │      │      │來,我明天就叫人來了。        │        │        │
 │    │      │      │      │B:喔,那個我也要喔。         │        │        │
 │    │      │      │      │A:喔。                       │        │        │
 │    │      │      │      │B:等一下如果方便打電話給。   │        │        │
 │    │      │      │      │A:喔。                       │        │        │
 ├──┼───┼───┼───┼───────────────┼────┼────┤
 │5   │95年12│乙○○│甲○○│B:喂,我阿發,我跟你講,昨天 │犯罪事實│頁      │
 │    │月20日│0932- │0931- │那個很漂亮。                  │㈥      │227-228 │
 │    │13時32│384103│058499│A:喔。                       │        │        │
 │    │分    │      │      │B:我可以寄你10萬元嗎?       │        │        │
 │    │      │      │      │A:喔。                       │        │        │
 │    │      │      │      │B:我寄你10萬,你幫我拿一次。 │        │        │
 │    │      │      │      │A:我前天才拿,他們從外地專程 │        │        │
 │    │      │      │      │送過來。                      │        │        │
 │    │      │      │      │B:是喔。                     │        │        │
 │    │      │      │      │A:不然過2天,我跟他講他會送過│        │        │
 │    │      │      │      │來。                          │        │        │
 │    │      │      │      │B:我跟你說,那我再拜託你一次 │        │        │
 │    │      │      │      │。                            │        │        │
 │    │      │      │      │A:不要緊呀。                 │        │        │
 │    │      │      │      │B:那個真的很漂亮。           │        │        │
 │    │      │      │      │A:喔,你很趕嗎?             │        │        │
 │    │      │      │      │B:你那個再半個給我。         │        │        │
 │    │      │      │      │A:不趕的話,這幾天我打他,他 │        │        │
 │    │      │      │      │一趟下來最少要半個,不然就一個│        │        │
 │    │      │      │      │。前幾次都半個。              │        │        │
 │    │      │      │      │B:我差不多半個就夠了,不知道 │        │        │
 │    │      │      │      │他半個要多少?                │        │        │
 │    │      │      │      │A:他那個第一次跟他拿半個是   │        │        │
 │    │      │      │      │13.5。                        │        │        │
 │    │      │      │      │B:13.5。                     │        │        │
 │    │      │      │      │A:他那5千是路程費。他說最後一│        │        │
 │    │      │      │      │次要漲價。他有說下次來要漲價,│        │        │
 │    │      │      │      │他說他們那邊自己也欠了。      │        │        │
 │    │      │      │      │B:是喔。                     │        │        │
 │    │      │      │      │A:他跟我說這種的要漲價了,我 │        │        │
 │    │      │      │      │跟他說要漲價也不會超過3千呀, │        │        │
 │    │      │      │      │我有跟他這樣說,漲價不可能一錢│        │        │
 │    │      │      │      │漲3千啦。                     │        │        │
 │    │      │      │      │B:那個沒有關係啦。           │        │        │
 │    │      │      │      │A:他說不會啦。               │        │        │
 │    │      │      │      │B:看他要不要來我拿半個。     │        │        │
 │    │      │      │      │A:如果要我前1-2天跟你說你再籌│        │        │
 │    │      │      │      │籌看。我今天跟他講,明天他就拿│        │        │
 │    │      │      │      │來了。                        │        │        │
 │    │      │      │      │B:等一下再弄半錢給我,好不好 │        │        │
 │    │      │      │      │。                            │        │        │
 │    │      │      │      │A:多少?半錢喔。             │        │        │
 │    │      │      │      │B:好不好。                   │        │        │
 │    │      │      │      │A:我先打給我那個鬥陣的看看, │        │        │
 │    │      │      │      │我先打給他。                  │        │        │
 │    │      │      │      │B:你叫他打給我。             │        │        │
 │    │      │      │      │A:我看他清醒沒有,我叫他過來 │        │        │
 │    │      │      │      │拿。                          │        │        │
 │    │      │      │      │B:喔,好。                   │        │        │
 │    │      │      │      │A:我等一下打給你,           │        │        │
 │    ├───┼───┼───┼───────────────┼────┼────┤
 │    │95年12│乙○○│甲○○│B:不用一小時喔。             │同上    │頁228   │
 │    │月20日│0932- │0931- │A:差不多一小時以內。         │        │        │
 │    │14時4 │384103│058499│B:喔,好。                   │        │        │
 │    │分    │      │      │                              │        │        │
 │    ├───┼───┼───┼───────────────┼────┼────┤
 │    │95年12│乙○○│甲○○│A:喂,阿兄你要多少?         │同上    │頁229   │
 │    │月20日│0932- │0931- │B:我在遠東百貨後面。         │        │        │
 │    │16時50│384103│058499│A:我是說你要多少?           │        │        │
 │    │分    │      │      │B:半個。                     │        │        │
 │    │      │      │      │A:喔,好,我等下出門打給你。 │        │        │
 │    │      │      │      │B:喔,好。                   │        │        │
 │    ├───┼───┼───┼───────────────┼────┼────┤
 │    │95年12│乙○○│甲○○│A:喂,我鬥陣的要拿過去了,你 │同上    │頁229   │
 │    │月20日│0932- │0931- │看要約在那裡你跟他說,等一下喔│        │        │
 │    │17時38│384103│058499│。                            │        │        │
 │    │分    │      │      │B:更生日報。                 │        │        │
 │    │      │      │      │A:我到了打給你。             │        │        │
 │    │      │      │      │B:喔,好。                   │        │        │
 │    ├───┼───┼───┼───────────────┼────┼────┤
 │    │95年12│乙○○│甲○○│A:喂。                       │同上    │頁230   │
 │    │月20日│0932- │0931- │B:多少?                     │        │        │
 │    │17時39│384103│058499│A:不要說要賺啦,不要讓我虧錢 │        │        │
 │    │分    │      │      │就好。                        │        │        │
 │    │      │      │      │B:沒關係啦,多少?           │        │        │
 │    │      │      │      │A:你果你方便給鬥陣的賺個工錢2│        │        │
 │    │      │      │      │萬好嗎?                      │        │        │
 │    │      │      │      │B:2萬喔,好啦,你說怎樣就怎樣│        │        │
 │    │      │      │      │,沒關係啦。                  │        │        │
 │    │      │      │      │A:那個過2天我會跟你講。      │        │        │
 │    │      │      │      │B:那個一定要跟我聯絡。       │        │        │
 │    │      │      │      │A:喔,好。                   │        │        │
 │    ├───┼───┼───┼───────────────┼────┼────┤
 │    │95年12│李鎧兆│甲○○│B:鬥陣仔你到了嗎?           │同上    │同上    │
 │    │月20日│0926- │0931- │A:還沒有喔。                 │        │        │
 │    │18時9 │547494│058499│B:我等很久了。               │        │        │
 │    │分    │      │      │A:你先回去,我要到了打給你。 │        │        │
 │    │      │      │      │B:盡量快一點。               │        │        │
 │    │      │      │      │A:因為我還有好幾個地方要跑。 │        │        │
 │    │      │      │      │B:這樣喔。                   │        │        │
 │    │      │      │      │A:我順路過去。               │        │        │
 │    │      │      │      │B:喔,好啦。                 │        │        │
 ├──┼───┼───┼───┼───────────────┼────┼────┤
 │6   │95年12│乙○○│甲○○│B:喂,鬥陣的我欠你一萬,我還 │犯罪事實│頁234   │
 │    │月24日│0935- │0931- │你好嗎?                      │㈦      │        │
 │    │0時16 │384103│058499│A:一萬喔。                   │        │        │
 │    │分    │      │      │B:我現在在國聯..             │        │        │
 │    │      │      │      │A:你先不要我叫別人來那個..我 │        │        │
 │    │      │      │      │拿給他之後叫他打給你。        │        │        │
 │    │      │      │      │B:喔,好。                   │        │        │
 │    │      │      │      │A:那樣比較近。               │        │        │
 │    │      │      │      │B:喔,好。                   │        │        │
 │    ├───┼───┼───┼───────────────┼────┼────┤
 │    │95年12│乙○○│甲○○│A:喂,你可以來嗎?           │同上    │頁235   │
 │    │月24日│0935- │0931- │B:我喔,好哇,我過去,不過我 │        │        │
 │    │0時43 │384103│058499│忘記你那邊是那裡了。          │        │        │
 │    │分    │      │      │A:沒關係,你來後站。         │        │        │
 │    │      │      │      │B:我現在在車站這邊,我坐計程 │        │        │
 │    │      │      │      │車過去,你講一個目標。        │        │        │
 │    │      │      │      │A:後站的7-11。               │        │        │
 │    ├───┼───┼───┼───────────────┼────┼────┤
 │    │95年12│乙○○│甲○○│B:喂,我到了。               │同上    │同上    │
 │    │月24日│0935- │0931- │A:好,我馬上過去。           │        │        │
 │    │0時52 │384103│058499│                              │        │        │
 │    │分    │      │      │                              │        │        │
 ├──┼───┼───┼───┼───────────────┼────┼────┤
 │7   │95年12│乙○○│甲○○│A:喂。                       │犯罪事實│頁239   │
 │    │月24日│0935- │0931- │B:鬥陣的,我欠你一萬,我要還 │㈧      │        │
 │    │20時37│384103│058499│你。                          │        │        │
 │    │分    │      │      │A:現在喔。                   │        │        │
 │    │      │      │      │B:對。                       │        │        │
 │    │      │      │      │A:晚一點好嗎?我在等人。     │        │        │
 │    │      │      │      │B:不要太晚。                 │        │        │
 │    │      │      │      │A:我在處理一些事,我鬥陣的被 │        │        │
 │    │      │      │      │收起來了。                    │        │        │
 │    │      │      │      │B:是喔                       │        │        │
 │    ├───┼───┼───┼───────────────┼────┼────┤
 │    │95年12│乙○○│甲○○│B:我那天跟你講的事要進行喔。 │同上    │同上    │
 │    │月24日│0935- │0931- │A:我知道呀,那計畫沒有停。   │        │        │
 │    │20時39│384103│058499│B:沒停喔。                   │        │        │
 │    │分    │      │      │A:那有跟人家講好,就等人下來 │        │        │
 │    │      │      │      │。                            │        │        │
 │    │      │      │      │B:我欠你一萬還你盡量快一點。 │        │        │
 │    │      │      │      │A:喔,好。                   │        │        │
 │    ├───┼───┼───┼───────────────┼────┼────┤
 │    │95年12│乙○○│甲○○│B:我在更生報這邊。           │同上    │同上    │
 │    │月24日│0935- │0931- │A:喔,好。                   │        │        │
 │    │21時26│384103│058499│                              │        │        │
 │    │分    │      │      │                              │        │        │
 │    ├───┼───┼───┼───────────────┼────┼────┤
 │    │95年12│乙○○│甲○○│B:喂,你到了喔。             │同上    │同上    │
 │    │月24日│0935- │0931- │A:報紙呀,我叫人過去已經到了 │        │        │
 │    │22時8 │384103│058499│。                            │        │        │
 │    │分    │      │      │B:到了喔。                   │        │        │
 │    │      │      │      │A:你那邊有男生嗎?           │        │        │
 │    │      │      │      │B:有哇。                     │        │        │
 │    │      │      │      │A:你順便拿一點出來,我自己要 │        │        │
 │    │      │      │      │的。                          │        │        │
 │    │      │      │      │B:一點就夠了喔。             │        │        │
 │    │      │      │      │A:對,拿幾千元拿1克給我。    │        │        │
 │    │      │      │      │B:喔,好啦,我再跟你算。     │        │        │
 │    │      │      │      │A:你拿出來我算給你。         │        │        │
 │    │      │      │      │B:喔,好啦。                 │        │        │
 │    ├───┼───┼───┼───────────────┼────┼────┤
 │    │95年12│乙○○│甲○○│B:喂,怎樣?                 │同上    │頁237   │
 │    │月24日│0935- │0931- │A:喂,那個男生喔。           │        │        │
 │    │23時9 │384103│058499│B:你還要喔。                 │        │        │
 │    │分    │      │      │A:對,如果你方便撥幾個。     │        │        │
 │    │      │      │      │B:沒剩幾個了。               │        │        │
 │    │      │      │      │A:沒關係,看你能給幾個呀,2個│        │        │
 │    │      │      │      │。                            │        │        │
 │    │      │      │      │B:好啦。                     │        │        │
 │    │      │      │      │A:我叫剛才載我的那個阿弟仔。 │        │        │
 │    │      │      │      │B:好啦,到了打給我。         │        │        │
 │    │      │      │      │A:你一樣在那邊嗎?一樣在報紙 │        │        │
 │    │      │      │      │那邊嗎?                      │        │        │
 │    │      │      │      │B:喔,好啦。                 │        │        │
 │    ├───┼───┼───┼───────────────┼────┼────┤
 │    │95年12│乙○○│甲○○│A:喂,阿兄,你好。           │同上    │同上    │
 │    │月24日│小弟  │0931- │B:喔..我知道,我馬上到。     │        │        │
 │    │23時25│0926- │058499│A:喔,好拜拜。               │        │        │
 │    │分    │521330│      │                              │        │        │
 ├──┼───┼───┼───┼───────────────┼────┼────┤
 │8   │95年12│乙○○│甲○○│B:喂。                       │犯罪事實│240     │
 │    │月26日│0935- │0931- │A:我的電話打不出去啦,我想打 │㈨      │        │
 │    │20時51│384103│058499│公用電話跟你說。              │        │        │
 │    │分    │      │      │B:怎樣。                     │        │        │
 │    │      │      │      │A:昨天都聯絡好了,說今天要交 │        │        │
 │    │      │      │      │。                            │        │        │
 │    │      │      │      │B:喔。                       │        │        │
 │    │      │      │      │A:他叫我考慮要不要,是黃色的 │        │        │
 │    │      │      │      │。                            │        │        │
 │    │      │      │      │B:是喔。                     │        │        │
 │    │      │      │      │A:我之前有要求他不要計程車的 │        │        │
 │    │      │      │      │,怎麼樣我都不要計程的,那個品│        │        │
 │    │      │      │      │都不好。                      │        │        │
 │    │      │      │      │B:不好就不要了。             │        │        │
 │    │      │      │      │A:也是1.5而已。              │        │        │
 │    │      │      │      │B:上次頭暈暈那種的嗎?       │        │        │
 │    │      │      │      │A:不是黃色的。               │        │        │
 │    │      │      │      │B:跟上一次的不一樣嗎?       │        │        │
 │    │      │      │      │A:不一樣,上一次的是白色的, │        │        │
 │    │      │      │      │他們說這次剩這種的,剩黃色的,│        │        │
 │    │      │      │      │如果要就要處理,我跟他說我考慮│        │        │
 │    │      │      │      │一下,要問我兄仔看看。        │        │        │
 │    │      │      │      │B:價錢呢?                   │        │        │
 │    │      │      │      │A:一樣,他沒跟我說,如果有降 │        │        │
 │    │      │      │      │他會剛我說,價錢應該會降一點。│        │        │
 │    │      │      │      │B:喔。                       │        │        │
 │    │      │      │      │A:那我問一下,昨天我不是有跟 │        │        │
 │    │      │      │      │你約一個,散的,他的東西比較便│        │        │
 │    │      │      │      │宜,見面2萬。                 │        │        │
 │    │      │      │      │B:他人呢?                   │        │        │
 │    │      │      │      │A:我打給他,空間應該有1.5可以│        │        │
 │    │      │      │      │馬上試,如果不行就不要拿。    │        │        │
 │    │      │      │      │B:喔,好。                   │        │        │
 │    │      │      │      │A:錢是2萬2。                 │        │        │
 │    │      │      │      │B:好啦。                     │        │        │
 │    │      │      │      │A:我問看看。                 │        │        │
 │    │      │      │      │B:我錢準備好了。             │        │        │
 │    │      │      │      │A:我先問。                   │        │        │
 │    │      │      │      │B:你打給我。                 │        │        │
 │    │      │      │      │A:喔,好。                   │        │        │
 │    ├───┼───┼───┼───────────────┼────┼────┤
 │    │95年12│乙○○│甲○○│A:喂,那個價錢沒有改14啦。   │同上    │241-242 │
 │    │月26日│0935- │0931- │B:14喔,不一樣就對了。       │        │        │
 │    │21時36│384103│058499│A:14呀,黃色的,我昨天跟你說 │        │        │
 │    │分    │      │      │的那個散的他坐地起價2萬4一錢啦│        │        │
 │    │      │      │      │,剩4錢而已,我就跟他說我不用 │        │        │
 │    │      │      │      │了。                          │        │        │
 │    │      │      │      │B:這樣那一邊比較划算?       │        │        │
 │    │      │      │      │A:划算的話我還是再忍耐一星期 │        │        │
 │    │      │      │      │,他這個黃色的也不是說不好,他│        │        │
 │    │      │      │      │也有1.5哇,你怎麼不要?       │        │        │
 │    │      │      │      │B:要24喔,這是要14喔。       │        │        │
 │    │      │      │      │A:喔,黃的14是很沒有價值,因 │        │        │
 │    │      │      │      │為這東西不能退。              │        │        │
 │    │      │      │      │B:你看怎樣比較好?           │        │        │
 │    │      │      │      │A:看你呀,我是要忍耐一星期, │        │        │
 │    │      │      │      │搞不好不用一星期,如果這一星期│        │        │
 │    │      │      │      │你自己要吃的我再撥給你,我能撥│        │        │
 │    │      │      │      │給你自己吃的,你要賣的我沒辦法│        │        │
 │    │      │      │      │。                            │        │        │
 │    │      │      │      │B:沒辦法我知道啦,等一下你弄 │        │        │
 │    │      │      │      │一個比較那個的。              │        │        │
 │    │      │      │      │A:我都沒有動就給你了。       │        │        │
 │    │      │      │      │B:看能不能那個一點。         │        │        │
 │    │      │      │      │A:量多一點是嗎?就是一錢而已 │        │        │
 │    │      │      │      │。                            │        │        │
 │    │      │      │      │B:剩一錢喔。                 │        │        │
 │    │      │      │      │A:一錢一星期就沒了那就太誇張 │        │        │
 │    │      │      │      │了。                          │        │        │
 │    │      │      │      │B:出那個划不來,我知道。     │        │        │
 │    │      │      │      │A:而且前一陣子花蓮正欠我也沒 │        │        │
 │    │      │      │      │有拿出來賣呀,我還是一樣過日子│        │        │
 │    │      │      │      │。                            │        │        │
 │    │      │      │      │B:那你弄半個給我,量多一點。 │        │        │
 │    │      │      │      │A:半個喔。                   │        │        │
 │    │      │      │      │B:你要算2嘛。                │        │        │
 │    │      │      │      │A:半個,我剩一個給你半個,我 │        │        │
 │    │      │      │      │回去算一下,那一天我鬥陣的被抓│        │        │
 │    │      │      │      │去我也損失一些。              │        │        │
 │    │      │      │      │B:我知道,你打給我啦。       │        │        │
 │    │      │      │      │A:你那散的2萬4那個你不要是嗎 │        │        │
 │    │      │      │      │?那不要了,他坐地起價空間才  │        │        │
 │    │      │      │      │1.5而已。                     │        │        │
 │    │      │      │      │B:1.5喔。                    │        │        │
 │    │      │      │      │A:我看那是米白色跟白色的,他 │        │        │
 │    │      │      │      │們拿來時東西都擣碎過了,都是粉│        │        │
 │    │      │      │      │的。                          │        │        │
 │    │      │      │      │B:那不要拿那麼多好了,你跟他 │        │        │
 │    │      │      │      │拿一個,一錢啦,散的那個。    │        │        │
 │    │      │      │      │A:拿一錢喔。                 │        │        │
 │    │      │      │      │B:拿一錢。                   │        │        │
 │    │      │      │      │A:我就跟他說..喔..我問看看。 │        │        │
 │    │      │      │      │B:多一點我錢拿去給你。       │        │        │
 │    │      │      │      │A:他就說2萬4呀。             │        │        │
 │    │      │      │      │B:我知道啦,我錢拿給你我再分 │        │        │
 │    │      │      │      │一點紅給你。                  │        │        │
 │    │      │      │      │A:我先問他看看,再怎麼跟我約 │        │        │
 │    │      │      │      │。                            │        │        │
 │    │      │      │      │B:那你幫我決定就好。         │        │        │
 │    │      │      │      │A:喔..好OK。                 │        │        │
 │    ├───┼───┼───┼───────────────┼────┼────┤
 │    │95年12│乙○○│甲○○│B:喂,怎樣?                 │同上    │242     │
 │    │月26日│0935- │0931- │A:我幫你拿過去。             │        │        │
 │    │22時48│384103│058499│B:你決定啦。                 │        │        │
 │    │分    │      │      │A:我決定喔。                 │        │        │
 │    │      │      │      │B:沒關係啦,還是我錢拿過去。 │        │        │
 │    │      │      │      │A:我先叫人把東西拿來。       │        │        │
 │    │      │      │      │B:快一點。                   │        │        │
 │    │      │      │      │A:喔..我馬上弄。             │        │        │
 │    ├───┼───┼───┼───────────────┼────┼────┤
 │    │95年12│乙○○│甲○○│A:喂,有跟他講了,他在拿過來 │同上    │243     │
 │    │月26日│0935- │0931- │當中。                        │        │        │
 │    │23時34│384103│058499│B:是喔。                     │        │        │
 │    │分    │      │      │A:在趕了,但是我不能保證空間 │        │        │
 │    │      │      │      │有多少,但是最少1比1啦。      │        │        │
 │    │      │      │      │B:要拿那麼多喔。             │        │        │
 │    │      │      │      │A:你不是要拿一錢。           │        │        │
 │    │      │      │      │B:對啦,一錢好啦,我還以為是 │        │        │
 │    │      │      │      │半個。                        │        │        │
 │    │      │      │      │A:2錢2萬4啦,不然就..        │        │        │
 │    │      │      │      │B:沒關係你決定就好。         │        │        │
 │    │      │      │      │A:我決定,我決定你就要給我多 │        │        │
 │    │      │      │      │賺一點喔。                    │        │        │
 │    │      │      │      │B:好啦,多少你說。           │        │        │
 │    │      │      │      │A:我撥半錢給你啦。           │        │        │
 │    │      │      │      │B:好啦。                     │        │        │
 │    │      │      │      │A:我再半錢給你啦,我這是1比1 │        │        │
 │    │      │      │      │的。                          │        │        │
 │    │      │      │      │B:這樣..                     │        │        │
 │    │      │      │      │A:那你就多給我一點。         │        │        │
 │    │      │      │      │B:好啦。                     │        │        │
 │    │      │      │      │A:我這幾邊在籌律師費,最後他 │        │        │
 │    │      │      │      │要一點錢,我就要擔呀。        │        │        │
 │    │      │      │      │B:快一點。                   │        │        │
 │    │      │      │      │A:好,我叫人來載我。         │        │        │
 │    │      │      │      │B:不要拖那麼久。             │        │        │
 │    │      │      │      │A:喔..好。                   │        │        │
 │    ├───┼───┼───┼───────────────┼────┼────┤
 │    │95年12│乙○○│甲○○│A:要去那邊找你。             │同上    │同上    │
 │    │月27日│0935- │0931- │B:三商百貨這邊。             │        │        │
 │    │0時2分│384103│058499│A:喔..我去找你。             │        │        │
 ├──┼───┼───┼───┼───────────────┼────┼────┤
 │9   │95年12│乙○○│甲○○│B:喂。                       │犯罪事實│頁246   │
 │    │月28日│0935- │0931- │A:喂,我好了,我正要打電話給 │㈩      │        │
 │    │15時2 │384103│058499│你,我跟你說。                │        │        │
 │    │分    │      │      │B:我等那麼久。               │        │        │
 │    │      │      │      │A:我弄一半一半我都沒有動過, │        │        │
 │    │      │      │      │一半黃的一半白的你自己去洗。  │        │        │
 │    │      │      │      │B:那算多少?                 │        │        │
 │    │      │      │      │A:總共一克。                 │        │        │
 │    │      │      │      │B:多少?                     │        │        │
 │    │      │      │      │A:我都沒有動,你跟我說一萬嗎 │        │        │
 │    │      │      │      │?                            │        │        │
 │    │      │      │      │B:對。                       │        │        │
 │    │      │      │      │A:看你啦,我今天已經盡量給你 │        │        │
 │    │      │      │      │了。                          │        │        │
 │    │      │      │      │B:好哇,我在更生報這邊啦,快 │        │        │
 │    │      │      │      │一點。                        │        │        │
 │    │      │      │      │A:好..我過去。               │        │        │
 │    ├───┼───┼───┼───────────────┼────┼────┤
 │    │95年12│乙○○│甲○○│A:喂。                       │同上    │頁247   │
 │    │月28日│0935- │0931- │B:跟下午一樣好嗎?           │        │        │
 │    │17時57│384103│058499│A:沒有了呀,我就沒有了我不是 │        │        │
 │    │分    │      │      │跟我說我已經貨底了我沒有跟你開│        │        │
 │    │      │      │      │玩笑。現在我身上有的都洗過了。│        │        │
 │    │      │      │      │B:什麼時候要那個?           │        │        │
 │    │      │      │      │A:隨時要拿都有哇,都是黃的呀 │        │        │
 │    │      │      │      │。                            │        │        │
 │    │      │      │      │B:黃的多少?                 │        │        │
 │    │      │      │      │A:價錢跟那天講的一樣。       │        │        │
 │    │      │      │      │B:一錢。                     │        │        │
 │    │      │      │      │A:一兩便宜1萬半個便宜5千。   │        │        │
 │    │      │      │      │B:那就是145。                │        │        │
 │    │      │      │      │A:白的這個價錢我拿的下去,黃 │        │        │
 │    │      │      │      │的我拿不下去,黃的放不久。    │        │        │
 │    │      │      │      │B:那就不用了。               │        │        │
 │    │      │      │      │A:我再找找看啦。             │        │        │
 │    │      │      │      │B:你有馬上打給。             │        │        │
 │    │      │      │      │A:喔,好。                   │        │        │
 ├──┼───┼───┼───┼───────────────┼────┼────┤
 │10  │95年12│乙○○│甲○○│A:喂。                       │犯罪事實│頁248   │
 │    │月29日│0935- │0931- │B:好我決定了。               │      │        │
 │    │19時52│384103│058499│A:男的喔。                   │        │        │
 │    │分    │      │      │B:好。                       │        │        │
 │    │      │      │      │A:人到了我再打給你。         │        │        │
 │    │      │      │      │B:可以快一點嗎?             │        │        │
 │    │      │      │      │A:這不是我的問題,是對方的問 │        │        │
 │    │      │      │      │題,今天晚上會到。            │        │        │
 │    │      │      │      │B:這樣喔,你先弄一點給我。   │        │        │
 │    │      │      │      │A:你自己要吃的喔。           │        │        │
 │    │      │      │      │B:對啦。                     │        │        │
 │    │      │      │      │A:我只剩下散的一包。         │        │        │
 │    │      │      │      │B:好啦,我先拿一下。         │        │        │
 │    │      │      │      │A:你先拿去好了,你在哪裡?   │        │        │
 │    │      │      │      │B:我在自強農會這裡。         │        │        │
 │    │      │      │      │A:很近呀,我3分鐘到。        │        │        │
 │    │      │      │      │B:你再打給我。               │        │        │
 │    │      │      │      │A:喔,好。                   │        │        │
 │    ├───┼───┼───┼───────────────┼────┼────┤
 │    │95年12│乙○○│甲○○│B:喂。                       │同上    │頁249   │
 │    │月29日│0935- │0931- │A:你說你先要多少?你要拿多少 │        │        │
 │    │20時13│384103│058499│錢還我?                      │        │        │
 │    │分    │      │      │B:先拿5千好了,我在自強路這邊│        │        │
 │    │      │      │      │不要再等了。                  │        │        │
 │    │      │      │      │A:我叫人拿過去了。           │        │        │
 │    │      │      │      │B:喔..好。                   │        │        │
 │    │      │      │      │A:我不要再打了喔,你可以下來 │        │        │
 │    │      │      │      │了,我叫阿弟仔過去。          │        │        │
 │    ├───┼───┼───┼───────────────┼────┼────┤
 │    │95年12│送毒者│甲○○│B:喂。                       │同上    │同上    │
 │    │月29日│鄭    │0931- │A:阿兄我到了。               │        │        │
 │    │20時30│0926- │058499│B:我怎麼沒有看到?我站在農會 │        │        │
 │    │分    │521330│      │這邊你有看到我嗎?自強農會呀。│        │        │
 │    │      │      │      │A:喔。                       │        │        │
 │    │      │      │      │B:喔,我看到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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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98年度上訴字第306號於民國 99 年 04 月 07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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