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宜蘭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宜調字第36號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 聲請人
- 甲○○
- 相對人
- 戊○○
- 代理人
- 丁○○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宜調字第36號終止租約事件於中華民國97年4月7日下午3時35分在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宜蘭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出席職員如下:
通 譯 薛丞志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聲 請 人:甲○○ 到相 對 人:戊○○ 委任代 理 人:丁○○ 到調 解 委員:乙○○ 到調 解 委員:丙○○ 到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11,119元正,給付方法:於民國(下同)97年4月30日以前一次全部給付完畢。
二、兩造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宜蘭簡易庭
上筆錄正本經核對與原本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