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
- 歐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詹秀娟(董事長)
- 訴訟代理人
- 桂齊恒律師
- 複代理人
- 江郁仁律師
- 被告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代表人
- 洪淑敏(局長)住同上
- 訴訟代理人
- 洪梅玲
上列當事人間因商標註冊事件,原告不服經濟部中華民國107 年9 月19日經訴字第10706309810 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
被告就申請第106038867號「TROPICAL及圖」商標應為准予註冊之處分。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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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7年度行商訴字第98號於民國 108 年 03 月 14 日裁判,案由為商標註冊,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