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516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裁定

107年度行商訴字第59號

商標註冊智財裁判日期 108 年 01 月 30 日

法官蔡惠如張銘晃黃珮茹

原告
士林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臺實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上一人代表人
陳柏廷(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葉立琦律師
被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表人
洪淑敏(局長)
訴訟代理人
袁月美

上列當事人間因商標註冊事件,業經本院於107 年12月26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言詞辯論,並定108 年2 月20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30  日

             審判長法 官 蔡惠如

                法 官 張銘晃

                法 官 黃珮茹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31  日

                書記官 鄭楚君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7年度行商訴字第59號於民國 108 年 01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商標註冊,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