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民專訴字第77號
- 上訴人
- 李宗江
- 即原告
上列上訴人即原告與被上訴人即被告豐譽電信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間專利權報酬爭議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於民國105 年4 月6 日所為第一審判決不服,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益為新台幣(下同)1,490,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3,626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未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