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94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民專訴字第52號

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智財裁判日期 99 年 07 月 21 日

法官曾啟謀

原告
江孝宏
訴訟代理人
賴安國律師
被告
晶馨國際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曾姿喬
被告
羅廣盛即廣富商行
被告
徐進興即川億商行

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王耿斌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

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21  日

法 官 曾啟謀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21  日

                書記官 王月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9年度民專訴字第52號於民國 99 年 07 月 21 日裁判,案由為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