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民著上更(一)字第6號
- 上訴人
- 日商蘿絲歐尼爾丘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北川和夫
- 訴訟代理人
- 徐宏昇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李紀穎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李奕璇 律師
- 被上訴人
- 元寧貿易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兼 上 楊進雄
- 法定代理人
- 上二人共同 楊祺雄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余惠如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7年6月27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智字第1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第1次發回更審,本院於101年5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101年7月23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院第5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