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30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憲法法庭憲法法庭裁定111年審裁字第1119號

聲請人為聲請假處分事件,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裁判日期 111 年 12 月 07 日

憲法法庭裁定111年審裁字第1119號聲請人許煌上列聲請人為聲請假處分事件,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本庭裁定如下:主文本件不受理。理由一、聲請意旨略謂:聲請人認為聲請假處分事件,認最高行政法院111年度抗字第164號裁定(下稱確定終局裁定),及所適用之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71條,行政訴訟法第298第1項、第2項、第302條及國家賠償法第12條規定(下併稱系爭規定),有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二、按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或該裁判,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前項聲請,應於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6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及第2項定有明文。聲請書未表明聲請裁判之理由者,毋庸命其補正,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15條第3項亦定有明文。三、核聲請意旨所陳,關於法規範憲法審查部分,僅係指摘法院適用法規有所不當,客觀上難謂已具體指明系爭規定究有何牴觸憲法之處;關於裁判憲法審查部分,本件聲請意旨亦未具體敘明確定終局裁定有何牴觸憲法之處,致侵害其憲法上權利,核均屬未表明聲請裁判之理由。爰依上開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中  華  民  國111年12月7日         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 審判長大法官 蔡烱燉大法官 許志雄大法官 謝銘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書記官 戴紹煒中  華  民  國111年12 月8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憲法法庭憲法法庭裁定111年審裁字第1119號於民國 111 年 12 月 07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人為聲請假處分事件,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