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3 分鐘讀完全文 1,024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248 號

聲請人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事件,認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年上 字第 307 號判決,及所適用之行政訴訟法第 255 條第 1 項規定,有 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裁判日期 112 年 06 月 15 日

法官許宗力林俊益黃瑞明

憲法法庭裁定 112 年審裁字第 1248 號

聲請人
一 施振鴻
聲請人
二 何清俊
聲請人
三 王子慶
聲請人
四 吳桂燕
聲請人
五 林鳳珠
聲請人
六 廖惠君
聲請人
七 沈錦榮
送達代收人
施振鴻

上列聲請人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事件,認最高行政法院109 年度年上字第 307 號判決,及所適用之行政訴訟法第 255條第 1 項規定,有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本庭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不受理。

理由

一、聲請人主張略以:認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年上字第 307號判決(下稱確定終局判決),及其所適用之行政訴訟法第255 條第 1 項規定,違反憲法第 22 條及第 23 條規定等語。

二、按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或該裁判,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前項聲請,應於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六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聲請逾越法定期限,且其情形不得補正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 59 條第 1 項、第 2 項及第 15 條第 2 項第 4 款規定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確定終局判決於中華民國(下同) 111 年 1 月 6日已送達,惟聲請人於 111 年 10 月 3 日始提出聲請。是本件聲請,核與前揭規定不合,本庭爰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大法官 林俊益大法官 黃瑞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5 日

憲法法庭第一審查庭 審判長大法官 許宗力

書記官 涂人蓉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5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248 號於民國 112 年 06 月 15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人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事件,認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年上 字第 307 號判決,及所適用之行政訴訟法第 255 條第 1 項規定,有 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