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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299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7 月 20 日

法官李辛茹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299號

上訴人
即被告
張廣

巷10弄22號4樓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執行

上列上訴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中華民國101 年5 月2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經核其上訴狀未敘述上訴理由,亦未於上訴期間屆滿後二十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爰依刑事訴訟法第367 條但書規定,限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正,特此裁定。

刑事第四庭法 官 李辛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20 日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20 日

書記官 劉珍珍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299號於民國 101 年 07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