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580號
- 原告
- 王渝生
- 訴訟代理人
- 張永昌 律師
- 被告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 代表人
- 姚雨靜 局長
- 訴訟代理人
- 徐新隆
鍾俐芳
陳鈺勻
上列當事人間低收入戶事件,原告不服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103年10月29日高市府法訴字第10330883500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行準備程序,期日另行通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3年度訴字第580號
鍾俐芳
陳鈺勻
上列當事人間低收入戶事件,原告不服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103年10月29日高市府法訴字第10330883500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再行準備程序,期日另行通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