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271號
- 原告
- 長竑營造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張珮甄
- 訴訟代理人
- 洪茂松 律師
- 被告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 代表人
- 蔡碧珍
- 訴訟代理人
- 陳尤芬
上列當事人間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期日另行通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7年度訴字第271號
上列當事人間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期日另行通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