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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建築執照行政裁判日期 114 年 05 月 13 日

法官廖建彥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12年度訴字第476號

原告
王嘉澤
訴訟代理人
裘佩恩 律師
訴訟代理人
謝承霖 律師
被告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代表人
陳世仁
訴訟代理人
許雅芬 律師

蔡宜君 律師

王文廷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建築執照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3  日

法 官 廖 建 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3  日

書記官 許 琇 淳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字第476號於民國 114 年 05 月 13 日裁判,案由為建築執照,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