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5年度訴字第01170號
- 原告
- 甲○○
- 被告
-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 代表人
- 乙○○ 局長
- 訴訟代理人
- 丙○○
丁○○
戊○○
上列當事人間因綜合所得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第二庭法 官 簡慧娟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95年度訴字第01170號
丁○○
戊○○
上列當事人間因綜合所得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第二庭法 官 簡慧娟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