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3 分鐘讀完全文 851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759號

詐欺等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09 月 29 日

法官黃宗揚黃右萱林青怡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易字第759號

公訴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陳柏諺

      盧清文

      陳韋任

      洪向榮

      周俊樺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 年度偵字第15749 、17903 、17939 、18370 、18371 、21695 、21696 、22144 、22997 、27172 號、103 年度偵字第1865號),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裁定如下:

主文

陳柏諺、盧清文、陳韋任、洪向榮、周俊樺被訴部分,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按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被告自白犯罪,法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被告陳柏諺、盧清文、陳韋任、洪向榮、周俊樺之詐欺取財犯行,雖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惟被告等人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已自白犯罪,是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裁定由受命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第449第2 項,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黃宗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法官改依簡易判決處刑程序處理。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29 日

法 官 黃右萱

法 官 林青怡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29 日

書記官 賴佳慧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759號於民國 104 年 09 月 29 日裁判,案由為詐欺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