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原金訴字第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違反銀行法等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8 年 12 月 25 日
  • 法官
    陳銘珠呂俊杰吳俞玲

  • 當事人
    億之邦興業有限公司中信興企業有限公司翁睦強林朕玉宋宇剛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原金訴字第1號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億之邦興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凡溱(原名黃伊志) 選任辯護人 王銘鈺律師 被   告 中信興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睦強 義務辯護人 李錦臺律師 被  告  翁睦強 選任辯護人 黃振銘律師 被   告 林朕玉 選任辯護人 王銘鈺律師 被   告 宋宇剛 選任辯護人 岳忠樺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銀行法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 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5  日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陳銘珠 法 官 呂俊杰 法 官 吳俞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5  日書記官 周祺雯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原金…」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