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589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589號
- 上訴人
- 許黃瑞富
鄭許月惠
黃許月珠
黃吉村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廖金玉、黃廖金環、黃龔麗珍間因民國100 年
度訴字第1589號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
。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1,581,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
費新台幣25,111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
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
,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