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952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952號
- 上訴人
- 蘇王阿隨
- 上訴人
- 立盛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健智
- 上訴人
- 福駿投資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健智
- 上訴人
- 蘇國盛
- 被上訴人
- 油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正仁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因101 年度訴字第1952號給付通行償金事件,
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價)額為新台幣
3,764,455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57,484元,上訴人上訴
只繳交1500元尚有55948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
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七日內如數向
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三庭法 官 陳樹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