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636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636號
- 上訴人
- 狄米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謝銘竣
上訴人與洪國禎間因101 年度訴字第1636號損害賠償事件,上訴
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2,550,00
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39,367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
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
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
定。
民事第四庭法 官 謝 雨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