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259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259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陳思宇
古秀珍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榮民總
醫院間因民國102 年度訴字第1259號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提起
上訴到院。查本件不服第一審裁判之第二審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
幣(下同)21,00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95,200 元,未據
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
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
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