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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12號

聲請免責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05 月 16 日

法官張琬如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12號

抗告人
孫世運(原名孫銘隆)

抗告人與相對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間之聲請免責

事件,抗告人對於本院民國102 年4 月26日之民事裁定,提起抗

告。查本裁定之抗告費用為新臺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95 條之1 準用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

抗告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

回抗告,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16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張琬如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16  日

               書記官 林雅婷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12號於民國 102 年 05 月 16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免責,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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