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司票字第7532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票字第7532號
- 抗告人
- 陳慶男
上抗告人與相對人簡良鑑間因104年度司票字第7532號本票裁定
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5年1月15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
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
受本裁定後10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納則抗告駁回,特
此裁定。
鳳山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票字第7532號
上抗告人與相對人簡良鑑間因104年度司票字第7532號本票裁定
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5年1月15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
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
受本裁定後10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納則抗告駁回,特
此裁定。
鳳山簡易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