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司票字第3647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3647號
- 抗告人
- 陳文熙
上抗告人與聲請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間因110年度司票字第
3647號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0年5月18日本院裁定提
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
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納
則抗告駁回,特此裁定。
鳳山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3647號
上抗告人與聲請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間因110年度司票字第
3647號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0年5月18日本院裁定提
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
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納
則抗告駁回,特此裁定。
鳳山簡易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