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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298號

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9 月 13 日

法官施盈志

上訴人
陳柏曄

(即被告)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黃燕秋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

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535萬0

8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8萬1096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

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

數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3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施盈志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3 日

書記官 陳玫燕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298號於民國 112 年 09 月 13 日裁判,案由為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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